第六章 风雨欲来(第4/8页)

1849年元旦这天,新总统搬进了圣奥诺雷街上的爱丽舍宫。虽然爱丽舍宫和杜勒里宫相比要逊色很多,甚至有点儿寒酸,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曾经是拿破仑皇帝最喜欢的住所。2月,爱丽舍宫举办了第一场大型舞会。这个舞会颇受重视,佣人们都穿上了皇帝时期的绿色和金色的制服。

美国人继续源源不断地涌向巴黎。各种年龄、职业、爱好、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人都有,怀揣着不同的梦想。他们中有学生、记者、作家、社会改革者、销售员、商人、游客、老人、雄心勃勃者、失意者、无所事事的富人。不过,来的人群中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美国妇女越来越多了。其中一个是纽约文学评论家,也是积极的女权主义者,名叫玛格丽特·富勒。她把来巴黎的同胞分为3个各有特点的类别。

她把第一类称为“奴性的”美国人。他们是“彻底的浅薄”,几乎没有什么价值。

他出国就是为了花钱和放纵,他来欧洲的目标就是穿时尚衣服,品尝外国厨艺,认识一些名人,听一些咖啡厅里的小道消息……

还有一类就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本能地咋咋呼呼,对自己知道一点浮皮潦草的东西骄傲不已”,其实“深切地无知”。不过她认为这类人也不是没有希望。

第三类人是艺术家,是“思考的美国人”。这是她欣赏的一类人。她觉得自己和这类人有天然的联系。

(他)认识到了出生在新大陆的优势……但并不希望失去过去文化的种子。他如饥似渴地收集每一种能够适应新气候、新文化的植物……

很明显,有很多新来的人和以前来过的任何人都不同。他们为自己的同类人开道。玛格丽特·富勒就是这样的人。她是第一个到巴黎并描写巴黎的非常有天赋的美国职业女作家。她在波士顿出生和长大。在事业的开端,她和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共事,编辑超验主义的刊物《日晷》,后来成了《纽约论坛》的成员。36岁时,她终于亲眼观察欧洲了,这是她的一个夙愿。她给《纽约论坛》写的“信函”有一部分被刊登在了首页,大部分都是关于巴黎的魅力的。她写了“姿色尚佳的女郎戴着特别漂亮的无边帽,用缤纷的色彩——鲜亮的绿色、桃粉色和淡黄色宣布着春天的到来”,而“手挽手漫步”的男人们则是另一回事了。

他们的神色有些像军队,又有些像浪荡子,有些自大又有些机智,不是特别有趣,也不是很呆滞,没有劣质雪茄的味道。他们是你跟着春天的气息敞开心扉时最想遇到的一类人……

她写道,肖邦在钢琴前的演奏是第一次听他的音乐;在国民议会的图书馆里,卢梭的原始手稿让她大饱眼福。

我看这些手稿,触摸它们,就像看他刚发表的东西一样,写在质地优良的白纸上,用丝带扎着——岁月在它们的身上留下了发黄的印迹。然而,触摸时我似乎感觉到了青春的激情,这种激情永远辐射开来,范围越来越大,就是这种辐射使得他的灵魂在整个世纪不灭。

她见到了乔治·桑,和她谈话,对她充满了敬意——她“由于自己的思想深度,像男人一样赢得了社会地位”,而且“有充分的理由离开她的丈夫——一个愚蠢粗鲁的男人”。巴黎的“五光十色”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让人眩目,不过对于整个法国来说,她不能确定。在给爱默生的一封信中她说:“我发现法国人有些狡猾。”她知道自己对法语的掌握还不足以“完全了解法国人”。

爱默生回信中说:“很明显,你应该先征服他们的语言,然后才能打开宝库。”

一位法语私人教师说,她说话和做派都像意大利人,她很高兴。她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意大利,可能会在那里感到很放松。

玛格丽特·富勒后来遇到了一个身无分文的意大利贵族——安格罗·奥索里,并嫁给了他。1850年,在去往纽约的航行中,船只在长岛附近遇到暴风雨沉没。眼望着已经进入视线的陆地,她和丈夫以及他们年幼的儿子却葬身大海。

另一个可以归入玛格丽特·富勒所说的第三类人的美国人,是理查德·莫里斯·亨特,也就是在2月的流血事件中被裹挟在骚乱人流中的那名学生。理查德是被艺术学院的建筑学院录取的第一个美国学生。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建筑学院。后来,理查德对美国建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另外,他也是第一批被美国富裕的家长带到巴黎接受教育的孩子。理查德出生于佛蒙特州的勃兰特伯洛,16岁时也就是1843年随寡居的母亲和4个兄弟姐妹到巴黎的。其家里的财产来源于在新英格兰的地产投机。他的父亲曾经是国会议员,1832年在华盛顿死于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