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论美国的荣誉和民主社会的荣誉[2](第4/10页)

最后我发现一个特点,这会让这一章的主旨更为肯定。

在像美国一样的民主社会中,财富并不是很大很可靠的保证,每个人都工作,而工作能带来一切。这种情况使得荣誉与工作相关,而反对游手好闲。

我经常在美国见到富有的年轻人,他们不愿意做各种辛苦的活,但也会被迫从事某一行业。他们的出身和他们的财富都可以让他们不用工作,但舆论却不会允许他们这样,他们也不敢不听从舆论的向导。[14]然而在贵族制还在与时代做抗争的欧洲国家中,我却看到截然不同的情形,我看到为了不被同层次的人耻笑而终日游手好闲的人经常受到需求和欲望的驱使而参加劳动,也看到一些人每天宁愿闲得无聊也不去参加工作。

然而谁都能看出,这样两个截然相反的制度的体现,它们的出发点都是荣誉。

事实上,我们的父辈所称的荣誉,其实只是荣誉的其中一种形式而已。他们把其中的一种荣誉套上了总体的名头。所以说荣誉既存在于民主时代,也存在于贵族时代。而我们不难看出,民主时代的荣誉有着另一种相貌。

民主时代的荣誉,不仅规范不一样,并且也更少更模糊了,然而人们却更容易遵守其条例。

等级总是比民族更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上。世界上没有什么小团体能比它更特殊了,它总是由同样的家庭组成的。例如,在中世纪的贵族中,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教化、财富和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并世袭。

而现在,一个社会团体的地位越特殊,它的特殊需要就越多,它的荣誉观念也随着需求的增多而增多了。

所以说荣誉的规范在一个没有分割成不同等级的民族范围内总是比其他社会团体更少。要是建立起很难出现阶级的国家,那它的荣誉观念就会变成有限的为数不多的几条准则,而这几条准则也会慢慢地减少,最后变成人类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

因此,民主国家中的荣誉的规范准则要比贵族制国家中的更少,也没有那么古怪。

它们也会变得更模糊,这是之前所说的原因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特征变得越来越少,也越来越不突出,因此经常很难分清它们。

仍然有其他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中,人们只是一代一代碌碌相传,各个家族就像一个永生不死而永恒不动的人,[15]思想不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因此每个人眼里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因为他们思想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日复一日,就连最细节的东西他们都能看清楚,并且他们的理解能力还不会落下,长期这样,他们的理解力就变得清晰而卓越。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着一套奇特的荣辱观,而且他们还能把这种观点轮廓鲜明且准确地刻在自己的脑中。

而在美国却不一样,因为美国的人民永远都处于运动中,它的社会每天都在发生改变,思想也在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在这样的国家里,你对荣辱的观念只是模糊一瞥,而没有闲暇去深入研究。

即便社会是不动的,也很难给荣誉这个词下一个固定的定义。

在中世纪,由于各个阶层有着各自的荣辱观,所以不会出现大部分人同时接受同一个观点的现象,并且有着各自荣辱观的阶层,都有着自己同一的独特的地位,都能很自然地接受单独为他们阶层制定的法律,这个现象就尤为如此了。

因此,荣誉就变成了一种可以预见和安排每件事物的完整而详细的法则,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了固定和明显的规范参考。在美国人这样的民主民族中,各个阶级相互交融,社会成为了一个统一的整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很相似但不完全相同,所以关于荣辱的观念不可能预先就让所有人意见相同。

的确,这个国家中有民族需要而带来的一致的荣誉观念,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同一时间出现的,出现的方式也不一样,对所有公民产生的影响也不相同。荣辱的法律确实存在,但却缺乏解释。

这种困惑在我们这样的民主国家中还要大得多[16],在我们国家当中,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在没有能力相容的情况下就开始交融,使得人们经常把不同的甚至是相对立的荣辱观念带到对方中间。在我们的国家,人们凭自己的喜好丢弃父辈的一部分观念,而保留另一部分,因此,在这样多的主观的武断中,不可能建立起一个普遍的规则。想要提前判定一种行为是光荣的还是可耻的也不可能了。这是个痛苦的时代,但却不会持续很长。

在民主国家中,荣誉并没有被明确地定义,必然也不会有很强的影响力,因为要想坚定不移地实施一项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是非常困难的。[17]舆论,是荣辱的准则天生的最高诠释者,但是由于它不清楚对于一种行为是谴责还是赞扬才是最合适的,所以它发表判断时总是犹豫不决。有时它还会自相矛盾,而大部分时候它一动不动,对事情听之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