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论美国的荣誉和民主社会的荣誉[2](第2/10页)

中世纪的贵族们在众多德行中认为军事魄力才是第一位的。

这也是由于社会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特殊观念。

封建贵族生于战争,也成于战争。他们靠武器获得权力,并靠武器保持权力。所以对它来说军事魄力才是最为必要的,贵族们颂扬武力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因此只要是表面上能显示出军事魄力的行为,哪怕是要牺牲理性和人性为代价的,贵族们都会赞成,有时甚至主动要求。而人们的突发奇想则仅仅是表现在细节上。

一个人如果挨了一耳光,那他会视之为奇耻大辱,并在决斗中杀死这样一个轻轻打了他一下的人,这是出于主观。如果一个贵族被打了以后忍气吞声,没有反击,那他就会名誉扫地,这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基本原则和需求。

所以从某一方面来说,荣誉具有多变性也是正确的。但是荣誉的多变性往往要受到一些必须的限制。这种被我们的父辈称作荣誉的特殊原则在我看来绝不是主观的定律,所以我可以轻易地将它毫不相关的奇特规定,同封建社会为数不多且始终不变的需要联系起来。

要是我再从封建荣誉的角度来理解其政治的话,那解释它的政治条例也毫无难度了。

中世纪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就是这样,国家权力从来不直接统治人民。在他们眼里,国家权力可以说不存在,每个人只知道自己需要被迫服从的对象。并且通过这个他并不认识的人来与其他人发生联系。因此在封建社会中,所有的公共秩序都是建立在人们对领主的忠心之上的。这种状况一旦被摧毁,就会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

再者,对政治首脑的忠心也是贵族成员每天实现自己价值的一种情感,因为他们既是领主也是奴仆,既发号施令,也服从命令。

对领主保持忠诚,在他需要的时候牺牲自己,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支持他的事业,这就是封建荣誉在政治方面的首要训诫。舆论对于奴仆背叛的谴责是相当严厉的。对于这种行为人们安了一个非常耻辱的称谓,那就是变节。

相反的,活跃于古代社会的一种热情,在中世纪只能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了。我所说的就是爱国主义精神。[10]爱国主义这个名词在我们的语言里还没有老掉牙。[11]

封建制度将祖国这个概念从人们眼前隐藏了起来,它们将对祖国的热爱变得不那么必要。这使得人们忠于一个人,而忘了国家。因此你见不到封建荣誉会将对祖国忠诚视作严格的法律。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父辈心里就没有对祖国的热爱,而是说这种爱化作了一种脆弱朦胧的本能,这种本能随着阶级差别的消除和权力的集中而变得越发明了和强大了。

这在欧洲的人民对他们不同的历史事实所做出的截然不同的评判上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判定则取决于他们是哪个时代的人。在波旁时代的民众眼里,波旁王朝的宫廷长官是非常可耻的,因为他率领军队攻打他的国王,而在我们眼里,他最为可耻的是他朝自己的祖国开战。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指责他的污点,但却是因为不同的原因。

我选择了封建主义的荣誉澄清我的观点,因为封建主义的荣誉比其他的荣誉更有显著的特征,能更好地证明。我也可以举另外的例子,并且殊途同归。[12]

尽管我们没有我们祖先那么了解罗马人,但是我们知道存在于他们之中的关于荣耀和耻辱的观点,并不仅仅是从普遍的善与恶的观念中来的。他们对人的行为有着不同的评判,这取决于行为的对象是罗马公民还是外邦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他们颂扬一些恶行,也把一些德行捧得比其他都高。

“在那个时代,”普鲁塔克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说道,“勇猛在罗马比其他所有德行更光荣,更重要。他们用‘virtus’这个特有的表示美德的名词来表示勇猛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们使这个普通的名词有了一个特殊的意思。因此在拉丁语中美德就是勇猛的意思。”对于这个为了征服世界而成立的奇特的国度,又有谁不知道它需要的是什么呢?

每个民族都会有这样相似的情形,因为真如我上面所说的,一旦人类聚集在特定的社会里,他们之间立刻就会建立起一种评判荣誉的准则,也就是他们觉得应有的对于应该褒奖或应该指责的事物的总体意见,并且这种特定的规则总是来自整个团体的特殊的习惯和特殊的利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适用于民主制的社会及其他社会。我们将在美国人中找到这样的证明。[13]

你还是可以从美国人的观念中零星地找到一些零散的关于古代欧洲的贵族制度的荣誉观念。这些传统的观点为数不多,根基不稳,也缺乏力量。它就像一种宗教,还存在有几座庙宇,而早已没人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