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二十六章 论对孩子的教育 致迪安娜·居松伯爵夫人[1](第11/15页)
惟有给人以震惊的文体才是好的文体[86]。
——卢卡努
这样的语言可能难懂,但不无聊,不矫揉造作、杂乱无章、缺乏条理和扭扭捏捏;每个字实实在在;那不是学究式的、僧侣式的、律师式的语言,而是士兵式的,正如苏埃托尼乌斯[87]称尤里乌斯·凯撒的语言为士兵的语言一样,尽管我并不明白他为何这样称谓。
我曾很自然地模仿过年轻人衣着的放肆:大衣斜披着,披风搭在一只肩上,一只袜子松松垮垮,这表现了异域衣着的目空一切和艺术的漫不经心。但我觉得这种风度用到语言形式上会更适得其所。对于弄臣来说,任何矫揉造作都是不讨人喜欢的,尤其是在快乐和自由方面。而在一个君主政体的国家中,每一个侍从都得按弄臣的方式训练言谈举止。因此,我们稍为转何自然,蔑视矫揉造作,是完全正确的。
我一点也不喜欢布上的针线和线头看得一清二楚,正如一个漂亮的身躯不应看得出骨头和血管。“真话应该简单,毫不矫饰[88]。”
“除非想装模作样,否则谁会讲话小心翼翼[89]?”
雄辩术吸引我们,却有损于事物。
用毫不实用的奇装异服来引人注目,那是胆怯的行为;同样,追求新奇的句子和鲜为人知的词汇,也是出于一种幼稚而迂腐的奢望。但愿我只使用巴黎菜市场上的语言。语法学家阿里斯托芬[90]就不擅长此道,他模仿伊壁鸠鲁的用词简单,赞同雄辩术的目的只是为了使语言明快。模仿说话并不困难,所以大众会立即跟上;模仿判断和创新,就不那么容易了。大部分读者因为找到了同样的衣袍,就错误地认为拥有同样的身材。
力量和精力是借不来的,服饰和衣服才能借来借去。
在与我过从甚密的人中,大多数说话就像我的《随笔集》,但我不知他们是不是也这样思想。
雅典人(据柏拉图说)注重讲话的优雅和富有表达力,斯巴达人则注意简明扼要,克里特人注意观念的丰富甚于语言,后一种人是最好的。芝诺声称他有两类弟子,一类被他称为语史学家[91],对学习知识兴趣尤浓,这是他最宠爱的;另一类是美丽辞藻的爱好者[92],他们注意的是语言。这不是说善于辞令不是好事,只是没有善行来得好。我气恼的是我们的一生都浪费在学习讲话上。我首先想熟悉我自己的语言,以及我经常打交道的邻国的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无疑是漂亮和伟大的语言,但学习它们太费劲。我这里要介绍一种方法,比习惯的做法省事得多,我亲身实践过。有意者不妨试一试。
我先父曾尽最大努力作过各种探索,从聪明和博学的人中,寻求一种优秀的教育形式,发现了通行的弊病:有人告诉他,我们花很多时间来学习古罗马和古希腊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的拉丁语和希腊语,是我们不能达到他们那样高尚心灵和渊博知识的唯一原因。我不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因。不管怎样,我父亲还是找到了办法:我还在吃奶时,尚未开口讲话前,他就把我交给了一个不懂法语、精通拉丁语的德国人。那人后来成为名医,客死在法国。我父亲特意把他请来,高薪聘用,整天把我抱在怀里。还有两个学问差一点的人和他在一起,成天跟着我,以减轻那个德国人的负担。他们和我讲话只用拉丁语。至于家里其他人,有一个不可违背的规矩:我父亲本人,以及我的母亲、仆人和侍女,陪我玩耍时,尽量用他们现学的拉丁语同我说话。令人惊讶的是,人人从中受益匪浅。我父母学到了足够的拉丁语,可以听得懂,必要时还可以同人交谈,而那几个侍候我的用人也一样。总之,我们之间经常讲拉丁语,连周围的村庄也受到了影响,以至于某些手工业者和工具的拉丁语名称在那里生了根,并且沿用至今。至于我,都六岁了,听到的法语或佩里戈尔方言不比阿拉伯语多。于是,没有方法,没有书本,没有语法或规则,无需教鞭,无需落泪,我就学会了拉丁语,并且同我学校老师的拉丁语一般纯,因为我不可能将它同其他语言混淆,也不可能讲得变样。如果老师想照中学流行的方法,试着让我把本国语译成拉丁语,给别人的是法文,给我的却是一篇用蹩脚拉丁语写的文章,我就把它改成地道的拉丁语。我的家庭教师,如著有《论罗马人民集会》的尼古拉·格鲁奇,评述亚里士多德的纪尧姆·盖朗特,苏格兰大诗人乔治·布卡南,被意大利和法国公认为当代最优秀雄辩家的马克-安托尼·米雷,他们常对我说,我幼年时讲拉丁语就非常自信和自如,他们甚至不大敢用拉丁语和我交谈。布卡南后来跟随已故德·布里萨克元帅先生,我见到他时,他对我说,他以后写孩子的教育问题,要拿我作例子。那时候,他是德·布里萨克伯爵[93]的家庭教师,这位伯爵后来表现得骁勇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