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7/14页)

是啊,当初人们都纷纷告诫过我。例如佩迪拉就曾说过,“我的天,奥吉,你干吗非跟那么个女人和那只鹰去那儿不可呀!一个捕蛇的,天知道还会搞出什么花样!你指望得到什么呢?怪不得你这副模样。我最讨厌唠叨别人不愿谈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你这是在自讨苦吃。”

“曼尼,那叫我怎么办呀?我看我爱上她了。”

“难道你就让爱情毁掉你吗?依我看,你不该为了爱情把自己的一生全搭进去——那又有什么好处呢?”

“很对,可我并没有像应该做的那样去爱她。你要知道,我没有坚持到底。我本应该纯真,坚持始终如一。是我有些地方不对头。”

“老伙计,我来给你讲讲吧,”佩迪拉说,“你过多责怪自己了,真正的原因并没有这么动听。这是因为你抱负过高,胃口太大,所以一旦失败,你便拼命责怪自己。但这不过是一场梦。如今最需要研究的是,人能坏到什么程度,而不是能好到什么程度。你没有跟上时代潮流,你这是在和历史背道而驰。或者,你至少应该承认事情有多糟糕,可你又不这样做。你不该再这样四处游荡了,应该回大学念书去。”

“我想我也许会这样做。不过我现在还在考虑重新振作精神的时候。”

“留着在晚上考虑吧。你就不能两件事同时做吗?”

克莱姆·丹波也对我讲了几乎同样的话。他不久便要得到学位,现在他留着浓浓的小胡子,叼着雪茄烟,看上去已经很成熟。他打扮得像个穷苦人的宣传员,身上的衣服散发着洗涤剂和男人的气味。“嘿,大小伙子,我看你还是离开时的样子,”他说。现在,克莱姆跟我非常要好,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品质高尚,同情和体谅平民百姓的疾苦。不过在他看来,我仍是个靠有钱女人吃饭的小白脸,要是我受了罪,那是我咎由自取。这是他话里的含意,因为事实上我的样子跟离开时完全不一样了。

“奥吉,你那场追求有意义的命运的战斗进行得怎么样了?”克莱姆问道,你瞧,他很了解我的情况。哎呀,他干吗要这样挖苦我呢!我只是想做正当的事,而我却碰得头破血流,牙齿掉了,心灵受到创伤,十足是个糟糕透顶的战士。天啊,好一个美好事物的追求者,爱情的奴隶,计划的执行者,信奉崇高理想和一味寻欢作乐的人!啊,对任何一个能识别是非的人来说,我在竭力拒绝过令人失望的生活,这是一件要紧的事,并不是儿戏。不过这会让人流下同情之泪的事,像克莱姆的看法那样,往往也是会让人哈哈大笑的笑话。因此我忧伤凄凉,克莱姆却大笑不止。我不能生他的气。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吗?我想这是因为劳动分工的缘故。专业化把像我这样的人丢到了后边。我不会焊接,又不懂交通管理,也不会做切除盲肠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我跟克莱姆讨论过这个问题,他的看法也是如此。克莱姆并不是个无能之辈,他说他现在在心理学方面大有进展,有许多以前感到迷惑不解的东西,现在都一清二楚了。哦,他仍爱找自己的岔子。他说,“我的一切好见解,都是在一场火灾后的大拍卖中得来的。”可是他对自己的观点越来越有信心。他把我的归来当作一件大事,说我们俩是少有的真正朋友。这一点不假。我对他怀有最真挚的感情。这不,他来找我,说我们一定得去东方剧院,然后一起吃晚饭。克莱姆一定会花到一个子儿也不剩的,而且他也不在乎你是否还请他一点什么。他喜欢注意外表,尽管他常常满脸怒气,牙缝里塞着食物碎屑而张嘴大笑。他的脑袋很大,他穿的那套衣服质地好,做工精细,是中年银行家的服装。然而他的小腿细长,鞋子破旧,袜子是老式的有多色菱形花纹的毛袜,上身里面穿的是高领毛衣,散发着一股雪茄烟味。

于是我们去了东方剧院。星星在蓝色的夜空中闪烁,就像是阿拉伯之夜。我们听了米尔顿·伯利[6]演唱的《河啊,别流近我家门》,然后是柔软舞蹈演员穿着丝绒衣服扮成玩偶的柔软舞蹈,接着是一些乘坐汽车的小狗汪汪叫着越过舞台,而后是一群姑娘吹奏风笛。先奏了《安妮·劳里》,接着吹奏古典名曲。她们吹奏了《爱情忠贞曲》和《华尔兹舞曲》。然后是压轴戏,无聊透顶,我们索性退场,去了饭馆。

在嘈杂的楼座上哈哈大笑一阵之后,克莱姆又恢复了庄重的精神,点了一大堆中国菜——糖醋肉、竹笋、菠萝鸡丝炒面、芙蓉蛋,还有茶、米饭、冰冻果汁、杏仁饼。我们一面谈天,一面把这些吃得一干二净。

“现在假如,”他说,“我们乘船沿尼罗河而上,到达第一座大瀑布。在绿色的田野里,孩子们朝遍野的小鸟投掷石头,水花飞溅,我们吃着放有春药的枣子,漂亮的科普特姑娘,伴着三角帆的猎猎声驾船而来……再去卡纳克抄录碑文。你看这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