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19页)

总之,胡克·弗雷泽才是咪咪·维拉斯的情人。看见他俩一块儿走在欧文斯公寓的楼梯上,我羡慕极了。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她坚强活泼,口不择言,他气度不凡,可能是克罗马努人[8]的直接后裔——当然也有其当代人的不同之处,包括身心失调在内。他的脾气和他身上的其他方面,和他的沉着甚至高傲都不太相称。他的牙关总是咬得紧紧的,笔挺的鼻子末端会变成一种紧张的怪样。这一定不是遗传的缘故,而是性格的关系。然而,就连不太喜欢他的佩迪拉,也说他是个不可小看的人物。可是,由于他对我们那副傲慢的态度,佩迪拉对他颇为不满。弗雷泽对我比对佩迪拉更高人一等,因为他知道佩迪拉在数理方面是个天才。可是他对我们俩都以“先生”相称,仿佛他是西点军校出身,对待我们就像逗弄有趣的小偷,好像他本人从来没有销过贼赃似的。他常说:“马奇先生,你能不能到闹市区去一趟,从剥削者那里没收一本版本好的《论法的精神》[9]来?那天我在阿耳戈斯书店看到有一本。”听到他那浮华造作的辞藻夹杂着革命术语的话,用变腔的田纳西口音说出,我禁不住会笑出声来。起先,他似乎认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傻瓜,还拿我的脸色开玩笑。“马奇先生,从你那红润的脸色来看,人人会说你一定整天都待在牧场上,而不会想到你是呼吸书店里的空气的。”后来,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比较严肃正经了,还主动借一些共产党和托派的旧报刊给我看——这些资料在他房间里成捆成束地堆着,各种语言的都有,他还收到各种各样的期刊和学报。有一次,他甚至还邀我去听他的讲座,也许因为我是为他供货的廉价货源。他要我给他赊账,所以他总想跟我搞好关系。佩迪拉听说我把书赊账给他,冲我大发雷霆,我还以为他会挥动胳臂,用他那瘦骨伶仃的长手指攥成的拳头揍我一顿哩。他声嘶力竭地朝我大吼“蠢货”和“你这个笨蛋外国佬!”我说我给弗雷泽最多只赊到二十五块钱为止。我这是哄他消火息怒的假话,其实弗雷泽已经欠我近四十元了。“狗屎!我一分钱都不赊给他!这正是他要显出比你强的办法。”曼尼说。可是我没有为他所动。也许我太喜欢给他送几本书去,以便趁机在他房间的那种气氛里待上半小时,听听他的议论了。出于好奇,他订的书我常常同样的偷两本,留一本自己看,因此有些下午我便乏味透顶,头痛难捱了。

我从不因为把这些书扔在一旁不去发奋读它们而责怪自己,因为它们没有在我脑海中留下一丝印象。我听从了佩迪拉的劝告,遇到不顺当的事情时,没有再折磨自己。不管怎么说,反正我还没有专搞哪一行,现在只不过各行各业都试上一试罢了。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克莱姆,咪咪·维拉斯他是无论如何也搞不到手的。

“为什么?”他说,“因为我长得难看?我觉得她不是那种看重相貌的人。她是个骚妞。”

“跟你的相貌无关。她已经有一个男人了。”

“什么,你认为她决不会再要第二个?你呀,就懂得这么多。”

因此,他一直执拗地坚信自己对她的看法,常到我这儿来闲坐。他全身洗刷干净,刚刮了脸,尖长的黑皮鞋油光雪亮,带着忧郁的豪侠风度,甚至把我当作了练习对象,只缺饰带和佩剑,要不就像衰败流亡的斯图亚特王室的侍从了——这是他的一出让人乏味的严肃剧。只有他的后脑勺那簇孩子气的头发,眼白的柔和光泽和发出的哈哈笑声,显示出他的另一副精神面貌。我很高兴有他做伴,不过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所知道的咪咪的一切。这不仅是因为我看到过明信片,不能不听到电话中的交谈,还由于咪咪不在乎泄露隐私。她过的是她毫不讳言的生活。她一打开话匣子,就什么都存不住。弗雷泽有时给她寄张明信片来,说明不能来赴约,她便大发脾气,把明信片一扔,一面扯开钱包,一面怒气冲冲对我说:“我打个电话。”在电话上她对他说:“你这没种的兔崽子,你就不能打电话告诉我你为什么不能来吗?别再跟我胡扯什么要写论文那老一套鬼话了!那天晚上就说要写论文,可你跟那班肥头大耳的傻瓜在五十七街上干什么?他们是些什么人?其中有个英国佬,是个同性恋,我在一英里之外就能认出他来。别对我说我不明白。你那套胡说八道我已经听腻了,你这个假道学!”

我伸开四肢仰坐在摇椅上听着,在她喘息之际,可以听到弗雷泽的声音依然有板有眼地在电话里响着。就在这时,欧文斯那粗壮的手臂伸出来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房客在房间里干什么他从不过问,可是他不喜欢她的满口咒骂传进他的客厅——他正坐在他的皮椅子上嘎吱嘎吱的活像踩着干雪。在近处听,主要的声音是他的喘息声,在远处听,是他身体的挪动声。“你休想活着听到我求你什么,”这是咪咪对弗雷泽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她把听筒砰地一下狠狠地扔到机座上时,那副劲头就像一个音乐家毫无差错地弹完难度极大的强和音后把钢琴盖砰地盖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