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叠压与并立:从“爵—食体制”到“爵—秩体制”(第4/25页)

可见《周礼》祭祀等级,与《国语》、《礼记》所记祭祀等级是同构的。由此我们猜测:《周礼》六冕等级,其实是取材于先秦等级祭祀制度,进而利用“某级祭祀用某级冕服”原则,而编排出来的。也就是说,《周礼》安排天子用大裘冕以下,是因为天子可祭昊天上帝以下;诸公用衮冕以下,是因为诸公可祭先王以下;诸侯用鷩冕以下,是因为诸侯可祭先公以下;子男用毳冕以下,是因为子男可祭四望山川以下;余类推。

结构分析表明,《周礼》六冕等级制,其实是以周代等级祭祀制为基础的。“如王之服”来自“如王之祭”。周人有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22)祭祀权力和军事权力,是早期政权的两种最重要的权力。“政由宁氏,祭则寡人”(23)之类说法,表明祭祀是政权的最高象征,是国君不能放弃的最后底线。所以等级祭祀制,是等级君主制的重要内容。《周礼》九服或六冕具有“如王之服”特征,天子与诸侯、诸臣有共同的祭祀和共同的祭服,那就是周代“等级君主制”的一个折射。可见王夫之“故车服礼秩有所增加,而无所殊异……昭其为一体也”的论断,独具慧眼而富有卓识。简单看上去,周爵只是一个纵向单列,但《周礼》各级爵位的祭服规划所呈现的“如王之服”特征,透露了更多微妙信息,提示我们周朝的“爵本位”体制,是以“等级君主制”为基础的。

周朝的品位安排中,还包含一个“爵—食”的结构。官吏等级分上下两大段:上段是公卿大夫士爵,其下段是胥吏的“稍食”等级。

周代胥吏的生存状况虽很暧昧,但古籍所罗列的等级中,还是有其位置的。《周礼》中称之为府、史、胥、徒。《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在公、卿、大夫、士之下,是皁、舆、隶、僚、仆、台、圉、牧,这些称呼应系职名,由此可以察知他们的大致职事。胥吏与庶人地位相近,是所谓“庶人在官者”(24)。贾谊称为“官师小吏”,其《新书·阶级》:“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把“吏”纳入视野,周代等级制就完整了。

周代胥吏的酬报和定等方式是“稍食”。“稍食”就是发给胥吏的口粮及衣装。《周礼·天官·宫伯》中有段话,简练概括了“稍食”的特点:“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所谓“月终则均秩”,是说在每月月终,按等级和劳绩发放口粮;所谓“岁终则均叙”,是说年终考课时,根据能力来确定其等级与职事。“掌其诛赏”则显示,月底和年底都有考课赏罚之举。《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四曰以叙制其食。……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孙诒让云:“此云‘以叙制其食’,当专属不命之小吏言之,以其在官前后之叙,制其稍食。”也就是说,不命无爵的群吏,根据等级和业绩来领取稍食。

“稍食”使用“均秩”、“均叙”之法,这与贵族“爵禄”大不相同。其特点,第一是考课定等,第二是以口粮为酬报,第三是按月发放。那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稍食”是一种以“职”或“事”为中心的酬报和定等方式,胥吏的口粮数额,是根据职事、能力和业绩而确定的。所以我们认为,“稍食”之制含有官僚等级管理制度的萌芽。可想而知,那些胥吏的口粮数额,就是他们的等级尺度;而汉代官吏的禄秩,恰好也须考课,恰好也是月俸,恰好也用粮食数额做等级尺度。无疑,“稍食”就是秦汉禄秩的历史来源之一。

据此,周代品位结构又可以概括为“爵—食体制”,由“爵”、“食”叠压而成。“爵”的段落,是贵族政治与等级君主制的集中体现;而“食”的段落,则蕴涵着稍多官僚政治的因素,或说官僚等级管理手段的因素,从而有可能成为一个新变化的起点。

总之,周爵是贵族身份和阶层尺度,它是“等级君主制”的一个体现;进而着眼胥吏层次,“爵”、“食”在纵向上分为两大段落。

二 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的伸展

下面把视线转向战国秦汉的禄秩。我们首先将比较周爵、禄秩的不同命名原则,以此凸显禄秩的特点和性质;进而叙述作为新式官阶的禄秩,在战国秦汉间不断伸展,从而成为官阶主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