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

我们把官阶研究的对象,确定为“官职的分等与分类”和“官员的分等与分类”两点。这个定义,对本书叙述的展开具有指导作用。随后三章,计划从三个侧面,考察秦汉品位结构的分等分类特征,它们分别是“比秩”与“宦皇帝者”问题,汉唐间的冠服体制变迁问题,以及“士阶层”的品位安排。

秦汉帝国以“若干石”的禄秩为官阶,禄秩由正秩和“比秩”交错构成。正秩即如“二千石”、“六百石”之类,“比秩”即如“比二千石”、“比六百石”之类。“比秩”不是起初就有的,就目前史料看,大约是汉景帝、汉武帝前后形成的。后代的九品官品有“正品”与“从品”之别,然而汉代“正秩”与“比秩”之间的关系,并不同于正品与从品的关系。考察显示,汉代“正秩”是用于管理吏职的,“比秩”是用于管理非吏职的。就是说“比秩”除“分等”功能外,还有区分吏与非吏的“分类”功能。那么“比秩”问题,就成了探讨汉代品位结构的一条线索。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有一种被称为“宦皇帝者”的职官被列于“比秩”,他们与“比秩”的起源密切相关。“宦皇帝者”是一个专门奉侍皇帝的侍从、近卫和内官系统。这个系统的构成、功能及其在王朝职类中的特殊地位,特别能反映汉代品位结构的特殊性,也能为观察中国传统官僚政治,提供一个特别的侧面。

舆服礼制是王朝等级制的重要部分,各色官贵都以官服标示等级和类别。所以通过冠服之分等分类,反观官职和官员之分等分类,就可能为后者提供若干新鲜认识。为此我们揭举“冠服体制”概念,以指称历朝冠服在分等分类方面的结构特征。在可资探讨的众多线索中,我们选择从等级性和一体化的问题入手,并将预设“自然差异”、“职事差异”、“场合差异”和“级别差异”四个指标,来观察秦汉与其前朝后代的冠服体制变迁,由此展示如下变迁轨迹:周代冠服以“自然分类”和“级别分等”为主;秦汉时“自然分类”和“职事分类”变成了冠服体制的重要特点;南北朝到隋唐的冠服体制变化,则是“级别分等”和“场合分等”的不断强化。相对前朝后代而言,汉代冠服体制的特点,是其“分类”功能强于前朝后代,其“分等”功能弱于前朝后代。这就可以从一个侧面,显示秦汉帝国品位结构尚较松散、还没有充分一体化和高度等级化的情况。

中国传统官僚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尤其在历史后期,官僚的主体来自士人,所以科举学历成了帝国品位结构的重要支柱,还有若干等级设置保障“士人”作为“四民之首”的特殊地位。那么在帝国前期,也就是秦汉,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选官与资格、免役资格和服饰礼制三点,考察历代士人在政治、经济及礼制等级中的地位,由此观察秦汉帝国品位结构中“士”的安排,与历史后期有什么不同。

本章讨论“比秩”与“宦皇帝者”问题。下面分四节叙述。

一 “比秩”与“宦皇帝者”问题的提出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提供了到吕后二年(前186年)为止的汉初禄秩原貌,从而为研讨秦汉官阶制度,提供了新鲜材料。《秩律》所见秩级有二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五十石、二百石、一百六十石、一百二十石,总共只11级。而在汉武帝之后,即使不计丞相、御史大夫两个没有秩名的秩级,禄秩也有十八九级。据我们的了解,西汉阳朔年间的秩级应是这样的: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比百石。

比较即知,汉初秩级还相当疏简,到西汉中期就繁密多了。由简而繁是事物发展的常情,不过问题不止如此。吕后二年以前的秩级少了什么呢?稍加浏览就能看出,《秩律》中没有“比秩”,即“比二千石”、“比千石”之类系以“比”字的秩级。而西汉阳朔年间的秩级中,“比秩”与正秩呈交错排列:有正秩二千石,就有比二千石;有正秩千石,就有比千石;有正秩六百石,就有比六百石;余类推。几乎所有正秩都有对应的“比秩”,有近半数秩级是“比秩”。然而《秩律》有11个秩级,却没有一个是“比秩”。这就提示我们,比秩是较晚时候才产生的,至少在《秩律》时代,也就是吕后二年前后,“比秩”还没问世人间呢。

总之《秩律》的面世,使“比秩”问题凸显出来了。也许有人认为,正秩与“比秩”的关系,就像官品正从品的关系,跟正一品与从一品、正二品与从二品的关系类似。清朝的福申就那么看(1)。官品是魏晋出现的。考察列在《魏官品》和《晋官品》的官职,没发现正品、从品的官职性质有什么区别。那么从品的设置,只是为了增加级数和维持级差罢了。繁密官阶可以精细区分级别,但也使管理变复杂了。汉廷设置“比秩”,只是为了增加级数吗?我们认为不止如此,“比秩”具有区分职类的意义;除“分等”功能外,它还有“分类”功能。所以,“比秩”跟后代的正从品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