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25/30页)
从一九五〇年在纽约过了一夜以来,我在这儿还有两次短暂的停留。但我后来看到的这座城市和第一次所见很不同,这座雷姆、《马里尤斯》和《南风》的城市,天空灰蒙蒙的像是罩着穹幕。到了现在——这段时间的焦虑一如我初到时的焦虑——我才想起去寻找这座城市。现在我才开始承认出租车司机的讹诈让我受辱,我无法给宾馆的黑人小费让我受辱。
我记得那家宾馆的名字:惠灵顿。我记得那里的信纸,我到达的那晚为了营造戏剧效果在上面写过日记。纸上有斜体的宾馆名字的拼写,旁边是宾馆大楼的画。这家宾馆还在吗?我的朋友罗伯特·希尔维斯说:“这是音乐家下榻的宾馆。”希尔维斯在他办的报纸《纽约书评》上发表过我写圣基茨和安圭拉岛的文章。
然而有一天,我居然碰见了这家宾馆,在繁忙的街道上正常营业中的宾馆。这里若是一个考古遗址,才符合我脑海中对它的构想。虽然信纸上的宾馆是摩天大楼,但在人行道上的这家宾馆却如此不起眼。我记不起门和大堂之类的东西:这个宾馆存在于我的想象中,跟我童年记忆中的那些事物不同。我记得抵达时是清晨,周围一片黑暗,我又累又紧张。黑暗中获取的更多是知觉而非画面:对着废纸篓吃鸡,在淋浴间躲滚烫的水。这像是梦而非回忆,却契合这场合,对我来说,那天的空间与时间合而为一。那天结束时,空间和时间把我和过去分离;那天开始的作家的旅程到现在也没有结束。
我原本打算在美国花那本书的预付款。我没有得到预付款,却坚持按计划行事,于是就花自己的存款。这像是看自己流血。最终我往西边去,到了英属哥伦比亚的维多利亚,在一座崭新的带家具的出租公寓里我又开始伏案工作。这就是作家的生活:无论心情如何,总是得振作起来重新开始。
我开始写一系列关于自由和失去的文章。这个想法是三年前在东非时产生的。在肯尼亚内罗毕和乌干达坎帕拉一整天车程的下午,灵感突然到来。我很习惯在非洲的那一片地方开长途车,这是个顽皮而滑稽的念头,与长途驾驶的路边风光及高涨的情绪相映成趣。眼下这个想法是我作为作家拥有的所有资本。它附着了我写的那本历史书的情绪,附着了我的失望以及我施加给自己的漂泊。我仿佛成了我笔下的一个人物,就像以前经常发生的那样。
几周后,最初的冲动消失,我无法写下去了。我对自己所做的事丧失信心。在维多利亚,写作时日子过得很快,现在竟觉得漫长起来。接着我面临一个简单的事实:依靠英语写作过活的人没有美国读者,我只能回到英国。我本渴望摆脱英国的沉闷,但没有如愿,我在一九五〇年离开小岛——意味着无家可归、漂泊和憧憬——就是结局。
从维多利亚到温哥华。个头很高的空乘人员穿着很短的裙子:可怕的轻佻。多伦多;伦敦。飞机引擎嗡嗡作响,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上演着我不情愿的回归。二十年间我不断模仿第一次旅程。若是二十年前,我还能觉得自己是个作家,一个崭露头角的有才华的人,出了书,我会觉得自己幸运。我仍然觉得这是幸运。但是——正如爱与痛苦相伴相随——和幸运一同到来的失望让我感受到了可怕的孤独。
我在伦敦没有房子,租了一间海豚广场的公寓。它稳定地消耗着我的存款,每周都是那么多。账单是一个女人的笔迹:圆而简单,字的下部线条是一种规律化的扇形图案,暗示她是个平和的女人,肉体的欲望得到了满足,没有焦虑。我羡慕她的平静、没有野心。我去办公室付账时想看看是哪个女人。她就在这些从我身边走过的薪水奴隶、在这些女性雇员当中,也许并不知道写下我凶猛而虚弱的开销是多么幸运。
夏天过去了。十九年来,我头一次在英国觉得冷,觉得穿得不够多。此前我在夏天和冬天穿一样的衣服,不觉得需要穿套头衫或者保暖衣,甚至不穿外套。我一直期待严寒的天气、短暂的日光和下午的灯光。现在却需要添衣服,且越来越觉得冷,我感到了冬天真的是冬天,充满黑暗。
某天,我的窗下来了几个工人。他们开始聊天。听着就像是一出戏剧:不同的声音,小心的对话,任务,句子,想法,炫耀,装腔作势,风格。我在英国从没听到工人彼此间这么说话,在室外长时间地这么大声说话。像是在一个未知的国度偷听,我心生害怕。我知道英国的另一面:牛津,广播中的人,作家。我在这个国家生活了这么久,从没和这类人有过交往,也没在书上读到过或在电影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