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第4/29页)

四月是最残酷的月份,迸生长

紫丁香,从死沉沉的地土,杂混着

记忆和欲望,鼓动着

呆钝的根须,以春天的雨。

驻市侦探

美国革命后的冷硬私探派强调写实,因此,在探案中往往呈现着一时一地的特殊风情,而他们笔下的穷侦探,偶尔或因案情需要,也会浪费金钱跑其他城市,但大体上,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追索犯罪贴补家用于斯,不能像古典派神探那样有全国性、国际性乃至于地球公民的身份,比方说,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奎因,虽家居纽约,但办案遍及全美各地;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大胡子波洛,甚至管到埃及、瑞士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等别人的国家去。

冷硬派的安土重迁,久而久之,便形成侦探小说地图上的群雄割据。许多幸运(或不幸,因为代表犯罪较多)的城市,遂有了代表性的“驻市侦探”,比方说,L.A.有钱德勒的菲利普·马洛铁拳镇抚,即使后来者优秀如苏·格蕾芙顿的肯西·梅尔红(国内小知堂出版社翻译成金丝·梅芳,我个人极不喜欢这译名,总觉得不像书中这位坚定独立却温暖的单身女私探,倒像流落高雄跳艳舞的年华老去金丝猫洋妞,这不能不说是我对小知堂尊敬之余的小小遗憾)亦只能居于次席;同理,旧金山当然仍是达许·汉密特的冷酷山姆·史贝德;东岸的豆子城波士顿则是罗勃·派克笔下的马洛继承人硬汉史宾塞;芝加哥这个会打篮球但治安状态一直不佳的大城,则有莎拉·帕瑞茨基的女权代表侦探V.I.华萧斯基;而遥遥南方亚历桑那接壤犹他边界的印第安保留区,也有两代印第安追踪专家乔·利风副队长和警员吉米·契,在东尼·席勒曼笔下捍卫他们家园的宁静,努力不让白人世界的谋杀案污染他们族人的最后生存之地。

至于最宜于谋杀的大纽约市,当然是我们这位爱走路的罪恶行吟诗人马修·斯卡德先生。

这些侦探即使没真为当地公民和市警局逮过任何一名真实罪犯,但他们的信用和威望还是能穿透白纸黑字,泛滥到现实人生来。比方说,你到伦敦贝格街站下了地铁,举目所及,每片墙上瓷砖全印着福尔摩斯头戴猎帽、嘴咬烟斗、高耸鹰钩鼻为注记的著名侧脸剪影;国内推理传教士詹宏志说他有一回去波士顿,瞥见一家名为“史宾塞”的书店,当下他就毫不犹豫地放心走进去。在波士顿,会叫史宾塞的书店,不是推理小说专卖店还会是什么?难道还会有人以为是那个错读达尔文进化论、如今除非骂他否则再没人会想起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史宾塞?

纽约·一九四一

著名的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曾写过一篇短文记叙他一九四一年对纽约的看法,文章的末段如此写着:

当然,我们感到这一切遗迹正受到群体文化(mass culture)的攻击,而且几乎要被这种文化所粉碎并掩埋——这种群体文化在美国已经达到高度发展,用不了几十年,它也会到达欧洲。纽约在我们眼前列出了一张处方表,多亏这张表格,在一个日益咄咄逼人、日益丧失人性的社会里,那些发现这种社会完全不能忍受的人们,可以学会由一种幻觉提供的不计其数的临时手段,这种幻觉使人们觉得自己有能力逃避这种现实。这大概就是纽约的万千生活侧面使我们入迷的原因。

为自由而逃

这里,我们不得不服气列维施特劳斯的聪明和洞见,整整半世纪之后,这段话仍像刚刚印刷出来、犹带着油墨和纸张的新香一般。如果我不算误解得太严重的话,列维施特劳斯在这里把一个我们习惯带贬义的词“逃避现实”和另一个我们习惯不假思辨就奉为最高价值之一的词“自由”,给漂漂亮亮联系起来了。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少数受到召唤的仁人志士,对这种不堪忍受的处境所采取积极有力的回应;而选择逃走,老实说,则是历史上更多平凡人更习见的情非得已方法。每当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环境乃至于社会的阶级身份的压力“咄咄逼人”,到达“完全不能忍受”之时,死亡和逃走便分别展开,那些为数较少慷慨死去的人们为我们留下典范和格言,而千千万万逃走的人们则逐步装满南北美洲、装满澳洲新西兰、装满这个地球每一个还挤得进人的角落——不夸张地说,我们眼前的世界之所以长成现在这样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逃避现实的结果。

还有不少人梦想逃到月球或火星或某个只有字母和编号的不知名行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