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修·斯卡德系列

《父之罪》上床·作为一种志业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喜欢一个早八百辈子已经不红的男歌手,对我个人而言,他毋宁更接近个吟唱诗人。他叫唐·麦克林,二十多年了,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他是在格莱美奖颁奖会上,因为他以一首长达八分半钟的歌《美国馅饼》,痛切抨击当时的流行乐坛。有趣的是,被他视为堕落的流行歌坛却张开双臂接纳了他,格莱美奖提名此曲包括“最佳单曲”等一串奖,并邀请他现场演唱。唐·麦克林潇洒地带着他的吉他出场,发表他的另一首名曲《文森特》,也有四五分钟长吧,是献给疯子画家梵高的,歌中哀伤地告诉那位死后方为人知的伟大画家:“这个世界不配拥有你这么美丽的人。”

这个世界的确不配拥有你这么美丽的人——

之所以有感而发说起唐·麦克林,除了因为读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偶尔会令我想到他以外,这一次,我隐约觉得该找首歌当开场,而我喜欢哀伤的年轻麦克林,彳亍于漫无目标的街头,想找一个应该早已不在的东西那般光景。

《父之罪》,这是一九七六年的小说,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登场之作。

新来的斯卡德先生

七六年那会儿的斯卡德才真的叫孑然一身。没有珍,没有伊莲(日后那种关系的伊莲),没有屠夫米基·巴鲁,没有包打听丹尼男孩,也没有小鬼头阿杰,世界才开始,万物都还没有名字。

就连戒酒也尚未开始(您记得他从哪部小说开始的呢?),斯卡德喝咖啡时,我们注意到,他仍颇让我们刺眼地滴进玉米酿制的波本威士忌。

我们可能也会注意到,《父之罪》也是这个系列小说中案情走法最接近古典推理的一部,我指的是: 故事的结构较封闭,情节较集中,出场人物大体上皆和破案直接相干,一些破碎的线索后来也证明都“有用”,不像日后的斯卡德视野那么辽阔,那么随兴所之,一叶扁舟任江湖。

但这不真的是一部古典推理,因为他问了一些真正的问题——我们只能说,《父之罪》的略嫌拘谨,可能是因为斯卡德先生新来乍到,和大家はじめまして初见面有点生分是吧(尽管一开始他已是老纽约了)。

概念性分类的质疑

什么问题呢?书中,最引人注目的很可能是斯卡德坐教堂里,问了个大哉问: 目标正确手段错误和目标错误手段正确,哪个比较糟?

这个既像高中生辩论大赛题目、又像读书人关起门来做修辞学自我辩证的伟大话题,并非我所说的“真正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并没有这么糟,如果我们尝试将这问题摆到人类近一两百年的真实经验,比方说,如果我们念过哈耶克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并记得他书中先知式的警言“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由善意铺成的”,我们可能会黯然想到,目标正确手段错误,似乎是颇典型的社会主义错误,带给人类社会主义式的灾难;而目标错误手段正确,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习见的,带给人类资本主义式的不平与无奈。哪个较糟糕呢?很难讲,只是前者的错误较令人扼腕,我们得提醒自己时时带着醒觉。

我所说的“真正的问题”,远不如这架势大,而且恰恰好和这样大而化之的化约性问题相反,反而是质疑这种概念性分类的荒谬失实。我以为这正是《父之罪》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地方,包括: 

一、 书中的被害女孩温迪算不算妓女?

二、 斯卡德自己在哥伦布大道制服一名剪径抢匪之后,反倒搜走该抢匪一卷约两百美元的钞票,这算不算抢劫?

此外,如果还需要的话,我们大可再加上: 

三、 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家侦探?还是他真正只是帮别人的忙,然后(或说之前)人家送点礼物给他以为回报?

四、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了,打从《父之罪》以来,斯卡德便开始付所谓“买帽子钱”(二十五美元)或“买外套钱”(一百美元)给警察,这构不构成贿赂?

妓女的定义

显然,全在边际上,暧昧难明。

其中斯卡德客串抢匪一事,事实上发生过两回,在日后的《八百万种死法》中又重演了一次,我们除了慨叹纽约治安败坏之外,不能不注意到布洛克还真的有意要让我们察觉此事。

温迪的情形是其中最有意思的: 书中,这是个被设定为有严重恋父情结的年轻女孩,因此,依她的本性,她本来就会主动去勾搭一些年岁较大的中年男子,并不需要金钱为中介;而幸蒙垂青的这些个老男人,事后的感激涕零想来也颇合人性,因此想买点礼物给她作为纪念或回报。这原也无可厚非,只是,一来事前没准备好礼物有点缓不济急;二来大家萍水相逢,一时还真弄不清楚买什么恰当些(这本来就是绝大多数男性最技穷的部分)。因此,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便是,送经济学所说流通性最广、交换弹性最大、转变成其他货物最无障碍的所谓“通货”——俗名现金,cash。摆床头柜上(可能还有点不好意思),她喜欢什么可以自己去挑去买,以答谢她的盛情款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