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22/26页)

我们在州议会的所有朋友当中,当然不能忘记已经提到的汉密尔顿先生,他那时从英国回来了,还是州议会议员。他在这件事情上给予了我莫大的支持,他一直支持我,直至他生命结束。

大概这个时候,弗农先生使我想起了我欠他的钱,但他并没有对我施压。我给他写了一份坦诚的信,说明了我的过失,恳请他缓一些时日,他同意了。我一有足够的钱,就连本带利还给了他,对他万分感激。这样,我那个错误在某种程度上说已经改正了。

但是又出现了一个我万万想不到的困难。梅雷迪斯先生的父亲,根据原来的约定,他给我们的印刷行出资,但他只能够出一百英镑,已经付了,但还欠另外一个商人一百英镑,那个商人没耐心了,就到法院告了我们。我们出了保释金,但很清楚:如果我们不能很快筹齐钱,这一诉讼很快就要审判裁决,到时候我们充满希望的憧憬将被毁灭,因为铅字和印刷机都将被卖掉来抵债,或许还是半价出售。

在这危难关头,我的两个朋友真正的友情使我毕生难忘。他们互不相识,各自来找我,说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自愿为我垫付所有所需款项,以使我能够独自经营。但他们不愿看到我和梅雷迪斯再合伙了,因为据他们所说,经常有人看见梅雷迪斯喝醉后在街上闲逛,也有人见他在酒馆玩低级赌博,这些都有损我的声誉。这两位朋友是威廉·科尔曼和罗伯特·格雷斯。我告诉他们说只要他们父子还有希望完成他们在协议中所说的,我就不能提出散伙,因为我对他们所做的事情很感激。但如果他们不能履行合作协议了,而我们的合作关系非解除不可,那时我就认为我可以随意接受朋友们的帮助了。

因此这件事暂时告了一个段落,当我告诉我的同伙:“或许你父亲对你在我们合作中的表现不满意,因此他不愿意把本来该给你一个人出的钱,出在我们两人身上。如果是那样的话,告诉我,我将退出合作,离开此地”。“不,”他说,“我父亲确实失望了,而且的确支付不起。我不想让他苦恼。我知道我不适合印刷业。我生来是农民,傻里傻气地跑到城镇来,30岁了,还去做一个新的行业的学徒。我们威尔士的人们都将在北卡罗来纳州定居,那里土地很便宜。我准备和他们一起去,从事我的老本行。你可以找到朋友帮助你。如果你能承担印刷铺的债务,把我父亲出的一百英镑还给他,帮我还清私人的一些小债务,给我三十英镑以及一个新的马鞍,我就退出合作关系,一切交由你。”我同意了这个提议:我们把它写在了纸上,签了字,盖了印章。我给了他所要求的,他很快就去了卡罗来纳州,之后第二年他给我寄了两封长信,包含对该地区最好的描述,提及那里的气候、土壤、畜牧业等,因为他对这些本来就很在行。我把他写的信印了出来,公众对此很是满意。

他一离开,我就向我那两位朋友求助。由于我不想偏向任何一边,我就从他们那里分别借了我要借的款项的一半。我把印刷铺的债务还清了,就宣布合伙经营解散,开始以我自己的名义经营生意。我想这大约是在1729年吧。

大约在此时,群众中有了更多对纸币的需求。当时整个宾夕法尼亚州流通的纸币总共只有1.5万英镑,这个数目不久也会减少。那些富裕的人们反对增加纸币,反对所有纸质现金,因为他们认为纸质现金会贬值,就像在新英格兰一样,这会使债权人处于不利地位。我们曾在“密社”中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同意增加纸币,因为我相信1723年铸造的少量货币好处很多,体现在促进贸易、就业和增加居民上,因为我现在看到所有老房子都住满了,还新建了许多房子。然而我清晰地记得,我第一次走在费城的街上,吃着我的面包卷,看到胡桃街上的从第二街到前街这一段的多数房门上都贴着招租告示:“此房出租。”栗子街和其他一些街道上的房屋也是如此,当时我以为这座城市的居民都在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这里呢。

我们的讨论使得我对这个问题理解得相当透彻,我便匿名写了一本《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的小册子。总的来说,它很受普通大众欢迎。但是富人不喜欢,因为它加强了增加纸币的呼声,而且他们中间没人能写文章来回应这个小册子,因此,他们的反抗越来越弱,这样增发纸币的决议在大多数州议会议员中通过了。我在州议会中的朋友们想到我对此法案的通过有贡献,以让我印制纸币作为对我的报酬。这个工作很赚钱而且对我很有帮助。这是我能够写作所带来的第二个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