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主编序言

本杰明·富兰克林于1706年1月6日(新历法中是1月17日)生于波士顿的牛奶街。其父约西亚·富兰克林是蜡烛制造商,结过两次婚,在他的17个孩子当中,本杰明是最小的儿子。本杰明10岁时就结束了他的学校教育,12岁时他就给哥哥詹姆斯当学徒。詹姆斯是个印刷商人,刊印了《新英格兰报》。本杰明开始向这一日报投稿,再后来一段时间,他成了该日报的名义编辑。

但是由于兄弟俩不和,本杰明后来出走,先是去了纽约,随后又去了费城。他于1723年10月到达费城,很快便得到一份印刷工的工作。几个月后,总督基思爵士劝他去伦敦求学,并表示愿意为他支付学费。但到了伦敦,本杰明却发现基思的承诺都是空头支票。于是,他又当起了排字工人,直到一位名叫登曼的商人把他带回费城,并让他为自己的生意工作。

登曼去世后,他又做回以前的职业,并很快开办了一家自己的印刷厂。他创办了《宾夕法尼亚报》,并为该报撰写了许多文章,把该报变成了一个讨论各种地方改革的新闻媒介。

1732年,他开始发行著名的《穷理查德年鉴》,他借用、汇总了一些言论以丰富此书的内容。那些关于世间智慧的精辟言论为他赢得了良好的声誉。1758年,他在当年的年鉴中发表了《老者亚伯拉罕的讲道》,现在被视为创作于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最著名的文学作品。同年,他停止了年鉴的写作。

同时,富兰克林越来越关注公共事务。他提出了一项关于创办学院的计划,后来得以实现,并且最终发展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他创立了一个“美国哲学协会”,该协会的宗旨是:使研究科学的人能相互交流他们的发现。他自己也开始了他的电学研究,在挣钱谋生和参政之余,他坚持电学研究与其他科学的研究,直至他生命的终结。为了争取研究时间,在积蓄了一定的财富后,他于1748年卖掉了他的企业。几年之后,他的研究成果为他在整个欧洲知识界赢得了巨大的声誉。

在政治上,不管作为一个管理者,还是作为一个辩论者,他都非常能干。但他在职期间,也因为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而遭受诟病。他在国内最著名的政治成果是对邮信制度的改革,对外则在与英国殖民地以及后来与法国的政治关系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1757年,他被派遣到英国,作为北美殖民地的代表与英国内阁谈判。在他返回美国之际,在帕克斯顿事件中,他扮演了受人尊敬的角色,但他也因此失去了在议会中的职位。

1764年,他又作为北美殖民地代表被派到英国,这一次,他向国王请愿从领主手中恢复政府。在伦敦,他积极反对拟议的《印花税法案》,但因此失去了声誉。另外,由于为他的一个朋友弄到美国邮票代理局的职位,他的名望大跌。甚至他为达到废除《印花税法案》的目的所付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仍然让他备受猜疑,但在走向革命危机的动乱愈演愈烈之时,他继续努力为殖民地介绍这一情况。

1767年,他来到法国。在那里,他备受尊敬,1775年他返回费城。但在回国前,他因为涉嫌把著名的哈钦森和奥利弗的信件泄露给马萨诸塞州而失去了邮政局长的职位。

抵达费城后,他被选举为大陆会议(1)的成员,并于1777年作为美国专员被派遣到法国。在法国,他一直待到1785年,是法国社会最受欢迎的人物。他在完成外交事务的过程中表现极为出色,使得他最后回国时,作为美国独立战争的斗士,获得了仅次于华盛顿的荣誉。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逝世。

此自传的前5章是1771年在英国创作的,后面的部分是1784—1785年写作的,再后面创作于1788年——他在书中把写作时间提前为1757年。

经历了一系列极不寻常的曲折之后,最初的手稿终于由约翰·比奇洛先生出版。这次再版,是对这位美国殖民时期最著名的人物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其作为公认的全世界最伟大的自传之一的地位的承认。

查尔斯·艾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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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会议是1774年至1789年英属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以及后来美利坚合众国的立法机构,共举办了两届。——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