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12页)

楼蜂和项雨并排走,没谁会认为他们年龄相仿。项雨黑囫囵吞,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一多半,而楼蜂却细皮子嫩肉的,好像没有见过太阳。楼蜂一笑,一嘴细碎的小白牙烁烁放光,照出脸颊上两漩酒窝,和酒窝上头的一刀横肉;但楼蜂笑得很少,大多时候是拧紧眉头,拧得脑瓜子上不谐调地裂开几道沟壑。要是他个头再长高些,头发别那么又细又黄像一堆乱草根,再剔掉脸上的那刀横肉,那他应该算得上是村里最英俊的后生了。跟项雨比起来,楼蜂简直是精明得头发梢子都是空的。无论什么事儿,他透风就过:他会木匠活儿,会修理水车之类的铁家伙儿;尽管只上过几天夜校,半拉村子的春节门联都出自他的手……但他偏偏和傻呵呵的项雨是最好的朋友,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他们埋进烧红的土堆里被熥熟的最后一刻。

楼蜂的手巧到了这种程度:他能用自制的小尖刀戳开当年的小公鸡的脊背,拿一根两头拴了小铁钩的细竹弓撑开刀口,手指头不知道怎么一拨拉,鲜血淋漓豇豆大小的鸡睾丸就扑棱蹦了出来,这只太监鸡第二年会高高兴兴去充任母鸡的职能,咯咯嗒嗒领一大群鸡雉热热闹闹觅食,比一只母鸡更恪尽职守。逮着了田鼠,楼蜂绝不轻易放跑它,而是细绳拴腿拎回村,身上浇淋煤油后点燃往水坑里一撂——名之曰“点天灯”(水坑四周要围几个人,撵着田鼠不让跑上岸,以免引起火灾)。有一回高粱花家的母猪一窝下了十六只猪娃,知道养不成那么多,高粱花决定扔掉七只。项雨一箩头走七只叽叽哼哼乱拱乱抓惹人喜爱的胎猪娃,楼蜂已经早在村口等着他;楼蜂说要练练准头儿,挥一柄小铁锤,眯缝着眼对着猪娃的小脑袋“嘣”地一敲,“嘣”地又一敲……没用半支烟的工夫,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猪娃们就变成了血污中挣扎的一堆狼藉的尸体,而楼蜂挑那些蹄爪儿一蹬一蹬抽搐得厉害的,咔吱咔吱再补上几家什。

奠定项雨和楼蜂坚固友谊的基础是胆大,两个人从来都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比如在那些个群猫乱号的夜晚,即使是男人们也有点惊把儿,他们都尽量席子挨着席子睡觉,没有人再敢躺过寨海子,不定哪一阵咪呜咪呜的声响大一些,他们马上朝东南方向的南塘张望一番,唯恐那儿又出现什么异象,殃及村子及他们本人。而项雨和楼蜂,没事似的,不但天天拎张席走过海子,甚至还走过了海子外堰的那块芝麻田,睡在了芝麻田南头的路边上,他们自称那儿能过来风,凉快!那儿当然能过来风,因为芝麻田南面是一大片红薯田,没遮没挡的,哪怕是睡在席子上一歪头也能望见南塘。

楼蜂之所以睡在最南头,心里有他自己的小九九。他才不把那些胡蹿乱跳的猫群当一回事儿呢!他觉得猫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也谈不上什么利害冲突,有时能看看稀罕倒还是真的。男人们絮叨来絮叨去要消灭那些猫时,他一点儿兴致也没有;甚至项雨给他讲猫怎么样怎么样配对,他也是一只耳朵听,另一只耳朵冒。反正耳朵闲着也没事儿,项雨愿意说就叫他滴滴嗒嗒说去吧,权当催眠曲。他真正关心的是土窝里的红薯已结得比鸡蛋还大,早播玉米(春天播种的早熟玉米)的棒子也已经水仁,加把火儿都可以往肚里送了。他在盘算怎么去扒红薯、怎么去掰棒子,怎么样才能不让人发现,甚至他也不想让项雨发现。这是个好时机,人心都被猫衔走了,谁也不会再操心庄稼。每天清早他都起床很早,常常是项雨睁开眼,左找右找已经找不见昨晚跟他铺接头的楼蜂的苇席。楼蜂还有个毛病,据他说是喝生水喝的,就是好拉肚子,在庄稼地里一蹲半天起不来。项雨为此事问过他好几回。在麻麻亮的晨光中,楼蜂将窄窄的苇席顶在头上,粗布单子搭在肩膀上,而在那拱形的苇席和布单的掩护下,腋窝夹着的是鲜嫩的红薯和玉米棒。

项雨每夜都睡得很晚。他的耳朵变得越来越尖,比锥子还尖。他没想到夜里会有这么多声响,这么热闹:蟋蟀、蝈蝈、夜鸟,还有寻找大便的飞行的屎壳郎……当然,最扯紧他耳朵的还是那些猫。他知道那些猫夜里也没闲着,夜里凉快、清静,比白天更得势。他能根据咪呜声判断出是郎猫母猫,谁在召唤谁,进展到了何种程度,最后他甚至能根据声音估摸出猫的大小来。在静谧的野地里的夏夜里,他一会儿觉得他变成了一只猫,他婶子也变成了一只猫,于是他噌地爬上了那只他婶子变作的母猫背上;一会儿他又觉得他变成了人,他婶子还是猫;他婶子变成了人,而他还是猫……他把猫和人彻底混淆了,他抚摸着身子中间竖起的墓碑,祈愿把他变成一只猫,永远变成一只猫群中无拘无束的雄壮郎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