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的不幸(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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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的难友出狱不久,便传来了郭海具有传奇色彩的消息—他要和“马百管”的遗孀结婚。“马百管”是郭海的同事,因爱为别人打抱不平而得名。郭海一干人被捕后,他不怕株连,仗义执言,还到狱中去送东西,因此被整,以致跳晋阳湖自杀,留下孤儿寡母艰难度日。

初听这一消息,我先是敬佩,佩服郭海的仗义,对于周围人的反对很不以为然。同时也多少有点儿为郭海惋惜,毕竟女方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郭海虽说已经平了反,但错过了高考的机会,不可能再上大学,政治上又不是清白人,复员军人、党员干部的身份不再起作用,未来的处境不可能太好,婚后郭海的负担是可想而知的。后来得知朋友们反对并不是出于世俗的偏见,而是因为对女方的性格和为人没有好感。朋友们来信让我力劝他不要意气用事。记得郭海回信的态度也很明朗:不能对不起死去的老马。

我了解郭海,什么不应该用同情代替爱情、没有感情的婚姻不道德等等,对他来说都等于废话,这原本就是一个超出婚姻标准爱情原则以外的问题。现在的年轻人肯定会认为这很荒谬,怎么可以同情殉爱情呢?但是,当怀着一种恨不得用自己的生命使死者起死回生的情感,当面对死者的两个孩子时,郭海根本是顾不了许多的。

不久,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接待了这对来北京旅行的新婚夫妇。我无意赞赏郭海的做法,但是我理解他的两难、他的尴尬、他的委屈,因为我也被这种负债感所折磨。不同的是,我什么也没有放弃,而郭海所放弃的,是一个多情的男人对爱情的全部浪漫,还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男人事业成功的全部可能性。

五年以后,又传来了郭海准备离婚的消息。可想而知,讨债还债,报恩施舍,都不足以长久地支撑一个家庭,更不足以滋养一份爱情。好在,郭海始终像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对待老马的儿子,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许多,并且和郭海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许郭海可以心安理得地告慰死者的冤魂,可以对自己有个交代了。

如同我曾为他的结婚而难过一样,离婚的消息也同样使我不好受,对自己既失望又恼火。对这件事情的全过程,我都是既不赞赏又无谴责,简直就成了一个没有态度的人。我的自信和坦然自始至终被内疚的阴影笼罩着,觉得自己成了最没有发言权的人。

如果说,现在的年轻人对于当年我们为了探讨真理而坐牢的行为已无法理解的话,那么,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同代人是一定可以理解的。而郭海的行为,则是即使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绝大多数人也无法理解的。他是荒唐的,又是合理的。既令人钦佩又使人惋惜,既令人心痛又使人无奈。

我们曾经在理想主义的感召下汇合,命运又使我们沿着这个交叉点向不同的方向伸延。有的为了理想而接受现实并最终偏离甚至背离了理想;有的放弃了理想又不能接受现实;还有的以清醒的理性将理想深埋在心底。而郭海则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

我曾想,如果整个中国平庸到只剩下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个人一定是郭海!这个人只能是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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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何止是郭海,不止一个人因此案毁掉了自己的初恋,在道德和情感的两难中被逼迫做出违背自己的选择。

F坐牢两年,他的女朋友始终以未婚妻的身份照顾他的父母。出狱后他的女朋友初衷不改。按理说,他该感激不尽,爱她,娶她。可偏偏是F主动提出与对方分手。为此他曾遭到朋友们的误解和谴责,只有我对F的解释由衷地理解。

F的女朋友的父亲当时是某市计委主任,她的哥哥和嫂子是外交部驻外使馆工作人员,如果F和她结婚,他们的前途笃定要受到影响。如果她的家人像“文革”中很多人所表现的一样,阻止他们结合,也许他们反而会出于反叛不顾一切地结婚。可事实刚好相反,尤其是她的哥嫂,不但热情鼓励,而且做好了政治前途受到影响的准备。她本人可以不顾被F描述的未来处境的艰难和凄惨,但却会为可能给亲人造成的后果而长久地矛盾和不安。F说:我没有理由让她在爱人和亲人中做出选择,更没有理由让他的家人遭到本可以避免的不幸,使我们的婚姻一开始就罩上一层阴影。所以我只能快刀斩乱麻,斩断这恶性循环的链。和我分手她会一时痛苦,但是,将来她会有一个明朗而幸福的婚姻。

在当时的处境下,这是一个正直的忘我的人可能得出的唯一逻辑,在这个逻辑中,爱情被放逐到了只能被忽视的角落。至于那位善良的姑娘日后是否真的能有一个幸福而明朗的婚姻,这是F的想象力不可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