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中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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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认识我但对我了解不多的人,听说我曾经坐过牢都很吃惊,他们说我不像—没人会认为坐过牢的人额头上都刻着红字,但起码应该很有些沧桑感,或者愤世嫉俗或者玩世不恭;另外一些听说我坐过牢但不认识我的人,见过我以后也会吃惊,他们也说我不像—没人会认为坐过牢的人都永远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但至少应该比较成熟,或者心有城府或者言行谨慎。

说我不像坐过牢是恭维还是批评暂且先可以不去管,但这起码说明没有坐过牢的人有一种成见,认为监狱生活是惊心动魄的,在人的经验中是刀刻斧凿的,它对人的改变要远远超过日常生活对人的改变。

其实,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状况下有不同的日常生活。中学时代,我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学毛选、做好事。放学时不回家,等同学们都走光了,从书包里拿出从家里带来的螺丝刀,把教室的椅子一个个翻过来拧紧一枚枚松动了的螺丝,这种事都是我一个人做,如果我现在不坦白没有任何人知道。那时候我每天都能找到自己在白天犯的错误,供我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灯下写学毛选的心得笔记时自我批判用。后来我当了小学老师,我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和学生打成一片,星期天我带他们去公园玩儿,还请他们到我家做客,和班里最捣蛋的学生谈心,用我每个月仅有的四元零用钱买礼物送给他,感化他实际上是讨好他。那时候我还积极争取入党,定期给党组织写思想汇报,没入上党我还哭过鼻子。再后来我坐牢,坐牢的日常生活和不坐牢的日常生活当然不同,但话说回来,同一个人不坐牢的时候和不坐牢的人不是也有各式各样千差万别的日常生活吗?此不同与彼不同的根本不同在哪里呢?

“文革”后二十年,有许多人记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狱中经历,这些记述因不同身份、不同体验,甚至因不同的写作时间和写作心境而不相同。回过头来想,如果是二十年前,我的记忆会筛选出完全不同的素材,我的心境会选择完全不同的词汇,我用笔而不是电脑的写作工具会使我结构出完全不同的句型。我可能写得很宏大、很悲壮,也可能写得很哀伤,但一定不会像现在写得这样从容和琐碎。最有可能的是,我会让读者和我一样声泪俱下,悲愤不已。那肯定是真实的,就像现在我所要写的仍然是真实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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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关押的地方理论上说不算监狱,而是看守所,看守所和监狱相比,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前者关押的是还没判过刑的,后者关押的是已经判过刑的。但那个年代不讲法律程序,就我所知,我所在的看守所里关押时间最长的已经超过十年,是民主党派人士屈武的夫人。

刘少奇的前妻谢飞被关了五年单身牢房,据说出狱后患了失语症,除了一个烧锅炉的工人以外叫不出任何人的名字。后来和我在同一个号里的苏联人莉达也在单身牢房里关了五年,精神几乎崩溃时才被调到了多人牢房。因为是在首都,又是市一级的看守所,而它正巧又在一个真正的而且是模范的监狱的隔壁,便被在里边和在外边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看成是真正的监狱了。

“文革”中监狱的伙食标准是每月十三元五角,囚粮与军粮的标准一样,凭良心说,应该算很优厚的待遇了。狱里和狱外一样每日三餐,星期日是两餐,这也和十几二十年前许多机关和部队大院的规格一样。菜的品种一般冬天是心里美萝卜、大白菜,夏天是茄子、黄瓜、西红柿。当年市民饭桌上也无非是这样单调,就算萝卜常常是糠心的,白菜主要是帮子,茄子黄瓜都老得带籽,也不能说是对犯人的特别虐待。不同的是,伙房像是有意要把饭做得特别粗糙。比如萝卜,切得像碗口那么大,假如萝卜的直径恰好没有那么大,就竖着切,比横切面还要大,而我们每人发的两个塑料碗又很小,小到装不进一片萝卜,塑料勺又软,只好用手抓着吃。这时候你如果能往宽里想,想到有些插队知青常常一个季节都吃不上蔬菜,就会觉得那菜切得多大实在是一点儿也不重要。但是你千万别往深里想,往深里一想就会觉得有人故意让你领悟到,囚粮毕竟是囚粮,怎么可以让你享受和军人一样的标准,而不让你觉得你实际上不配呢?

女犯不管是因为什么而来,大多是操持过家务的,为了使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我们使出了所有的伎俩。监狱的重要规定之一是,不准同囚室的犯人相互见面。开饭时,值班的队长晃着一串钥匙走进筒道,哗啦哗啦地打开一扇门又关上一扇门,如果哪个号的人走慢了,队长会向你吼,所以都一溜小跑走得飞快。刚开始,同号都不让我去打饭,时间长了应我的要求她们也会同意让我出去走一次算是散心,虽然那距离不过十米八米,时间不过一两分钟,可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一律不准我去打早饭。后来才知道,原因是我抓咸菜的本领没有过关。在女号,早饭被视为一日三餐中最好的饭,因为有玉米面粥和北京辣菜,北京辣菜是从店里买来的,切得细而且还有芝麻,当年在北京人的饭桌上都是稀罕菜。为了抓得多又不让队长吼,窍门是把五个手指撮得紧紧的,下手时要尽量深而且快,放到碗里先不能撒手,直到走出队长的视线。哇,进了门一松手,几乎是满满一碗,当然比萝卜片菜帮子好吃。这个活儿是我进去几个月后才被允许干的。北京辣菜除了喝粥、就窝头以外,最大的功能是腌肥肉。狱中居然一周能吃到两次肉,也是切成大块,和不管什么菜熬在一起。赶上吃肉,每个号都希望最后一个打饭,道理很简单,瘦肉都沉到桶底了,赶上队长看谁顺眼,说一声“都倒上吧”,很可能端回来够我们吃好几顿的肉。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我在狱中近两年,大概赶上过三四次。更多的时候是端回的菜里漂着一层猪油和几块肥肉,因为肉是熬的,没有咸味,肥得难以下咽,就拣出来埋在咸菜里,腌上一半天后夹窝头吃简直是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