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6页)

“不。”

“没人能明白。”

“但这件事咱们要干。”

“是的,咱们要干。”

“干到底。”

“干到底。”

过了一两夜,我们再谈论起此事,就像谈论去山上做一次小小的旅行那样随便。我得弄明白她一直在打算做什么,有没有使用她自己的什么坏招把这事弄砸了。

“这件事你有没有对他说起过什么,菲利斯?有关这份保险单的事?”

“没有。”

“绝对没有?”

“什么也没说。”

“好吧,那你准备怎么做呢?”

“我原准备先把保险手续办了——”

“不让他知道?”

“是的。”

“好家伙,他们会把你置于死地的。他们首先要查的就是这个。哎——反正那不行。还有什么?”

“他打算春天在院子里建个游泳池。”

“这又怎么样呢?”

“我原来想可以造成一种假象,使人觉得他在跳水或做别的什么事的时候撞了头。”

“那也不行,比刚才的那个还糟。”

“为什么?确有这种事,不是吗?”

“没用的。首先,保险业有个傻瓜于六年以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大部分事故都发生在人们自家的浴缸里,打那以后,浴缸、游泳池、养鱼塘等地就成了人们首先想到的地方,我是说如果他们试图搞什么动作的话。眼下在加州就有两起类似的案子,没有一起是光明正大的,亏了没有什么保险赔偿的图谋,否则那些人到头来就得上断头台。再说这种事得白天干,而你很难知道是否有谁在邻近山丘上正窥视着你呢。还有,游泳池和网球场一样,一建好周围邻居便都过来玩,你说不准有谁就随时会跑到你这儿来。再者,干这种事你得等候机会,无法提前造好计划,做到成竹在胸。你听好了,菲利斯,一起成功的谋杀有三个基本要素。”

谋杀这个词我不知不觉地说出了口,于是迅速看了她一眼,以为她听我这么一说会畏缩不前,没有的事!她倾身向前,眼里折射出火光,就好像她是猎豹似的。

“说下去,我听着呢。”

“第一个是,帮手。一个人干是跑不了的,也就是说除非他们打算坦供并以习惯法或别的什么为借口,这种事需要不只一个人。第二个是,时间、地点、方式,这些咱们都要提前知道,而他不能知道。第三个是,大胆。就是这一点,所有业余杀手都给忘记了。头两个他们有时知道,但第三个,只有专业杀手才知道。任何谋杀中都会出现这样一个时刻,即惟一能使你渡过难关并获取成功的因素就是大胆,我也说不上这是为什么。你听说过完美无缺的谋杀吗?你以为在游泳池里就能得手,而且还会干得很出色,没有人猜得出是谋杀吗?相反,他们恰好在两秒钟之内就猜得出,恰好在三秒钟之内就能证实,而又恰好在四秒钟之内你就会招供。不,这可不是。歹徒当场逃离,这才是完美无缺的谋杀。你知道他们怎么做吗?他们首先找个能提供有关对手的情报的人,找到的是那个和他住在一起的女朋友。大约六点钟的时候,他们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她出来到杂货店买口红,同时打个电话。他们今晚将去看电影,他和她,地点是某某剧院。他们将于九点左右到达那里。这样头两个要素就都有了,他们有帮手,并提前安排好了时间和地点。好了,现在看第三个。他们乘车到了那里,把车停在街对面,发动机不关。他们派出一个岗哨,此人沿小巷游荡,不一会儿他丢下一块手帕,再把它拣起来,这意味着对手来了。他们下了车,游荡到剧院,包围了他。就在那儿,在明亮的灯光下,在两百来人的注视下,他们使他受到致命的打击。他毫无逃脱的可能性。来自四五只自动枪的二十颗子弹击中了他。他倒下了,他们朝车奔去,然后开车跑了。事发之后你设法证明他们有罪,你只不过是设法证明他们有罪罢了。他们都已经提前准备好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都是无懈可击的。他们被人看见的时间只有一秒钟,看见他们的人被吓得魂飞魄散,根本不知道看到的是什么——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他们有罪。警察当然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他们把这些人围捕起来,对他们施以灌水的刑罚——然后按人身保护令的规定,他们被送往法庭并被释放,因为没人能证明这些家伙有罪。只有其他歹徒才能置他们于死地。喔,是的,他们对自己干的事相当内行。如果我们也想事后不受处罚的话,就得像他们那样去干,而不能像圣佛朗西斯科附近的某个小阿飞那样去干。那小子已经两次受审,可仍旧没有获释。”

“要胆大?”

“要胆大,这是惟一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