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六 省略故事

假设“《威弗利》的作者”并非指“司各特”,那么“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这句话将是错误的,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果“《威弗利》的作者”指的是“司各特”,那么“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这句话将为赘述。但实际上并不是。因此,“《威弗利》的作者”这句话既不指“司各特”也不指其他任何事物:即“《威弗利》的作者”什么都不指。

——伯特兰·罗素

第一天认识高速路时,他得了病,很衰弱。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像是一只深褐色的母鸡,咯咯叫了起来。实际上,他头发很少,固执地耸向天际;腿部静脉凸起,瘦骨嶙峋;肚子又圆又大。他丢失了那副他深爱的、后安上的牙齿。因此,就算说话这类最为日常的举动,对他来说虽然不是不可能,却变成了一场持久的战役。

当我开始记载并记录他口述的人生故事时,我觉得他是个满嘴谎言、说谎成瘾的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当我事后重新聆听那些录音时,我才发觉他的故事并不是什么谎话,而仅仅是被放大的事实。

高速路是世界上最伟岸、最永恒的灵魂之一。虽然他的姿态时常令人感到有威胁,但并非因为他对别人构成了真正的威胁,而是因为在他那覆海移山的自由面前,我们习惯于丈量世界的所有准则都变得脆弱不堪、昙花一现、平庸浅薄。他的性格随和,他的快乐富于感染力。他的故事变了又变,他阐述的人生关乎众多生与死:他所经历的生与死。直至今天,仍有人说他还活着,仍有人相信曾瞥见他的身影:似刹那划过的流星,落向地球的某个角落;他总是骑着从果汁厂工人停车棚偷来的那辆自行车[图一]。狗子说,在某个早晨,当第一缕晨光降临之时,他看到高速路屹立在群山之巅,而群山将这片贫瘠地带所在的盆地团团围住。

我是在一个清晨认识高速路的,就在解释小馆,我们这片社区最棒的小吃店。就像是他借用朋友堂里奇说的那句话,我俩一见如故。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和高速路住在一起,和他形影不离,直到他去世。在这几个月里,我投身于写作,并且基于每天早上他口述的故事为他抄录牙齿自传。之后,我们会出门散步,或骑着自行车在附近转悠。

认识高速路那天,我把少得可怜的行头从公寓里取出来后,我俩去了迪士尼乐园街[图二]。高速路的家在那里,还有个小酒社用来保管他的收藏。

但令我诧异的是,小酒社空空如也。起初我并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面带一丝微笑的高速路将酒社里里外外转了个遍,步伐缓慢,沉默不语。我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跟着。之后,他一边对着空空的角落指指点点(一开始满脸狐疑、犹豫不决,后来变得热情高涨),一边和我描述了一系列收藏品,或者说收藏品的幽灵:牙齿收藏、古地图、车零件、俄罗斯套娃、用各种能想到的语言出版的各种报纸、旧硬币、指甲、自行车、铃铛、门、松紧带、毛衣、石头、缝纫机。他热情洋溢地领着我,将之前被保管在此的、他那极品中的极品、收藏中的收藏“看”了个遍。这几分钟的光景,很难讲到底是令人忧愁悲伤,还是令人眼前一亮。

高速路名下的藏品如此珍奇多样,令人想都想不到。他准备某一天用这些藏品来举办一场盛大的谢幕拍卖会。他爱这世上的物件们。他的爱逾越了它们真正的物质价值,他爱它们被静静保留在深处的内在价值。他从幼时起便顺从了心中对于谨小慎微的收藏观的向往:只要他觉得值得收藏,便纳入囊中;从被扔在人行道上的钱币以及同学衬衣上掉下来的纽扣,到父亲的指甲和母亲的黑黑长发。

后来没过太久,在高速路年满四十二周岁之际,他惊觉自己具有拍卖的才能。他和小瘦子这个坏性子的女人以及当时还是个小孩子的悉达多生活了两年。生活本应继续如此下去,但当高速路获得奖学金游学美国、并在那里研习完善拍卖之术时,小瘦子却将他抛弃了。在高速路离家的这段日子里,那女人结交了一名责任感强、来自尤卡坦的标准天主教信徒。她搬去与这个男人同住,带走了悉达多。她没过几年便死了,但她在遗书中写道,悉达多应交由继父抚养。我猜高速路当时不具备任何手段得知小瘦子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在我的印象中,虽然高速路在情场上如鱼得水,并有能力让这件事造成的痛苦烟消云散,但是他却备受打击,一蹶不振。

虽然高速路在美国充实了自己的学识,但回到墨西哥后,他没有找到任何和拍卖师相关的工作。他买下位于迪士尼乐园大街的一块地皮——他在这里度过童年,但因此负了债。在这里他建了一所勉强可以居住的宅子,一住就是近三十年。在宅子旁边,高速路又造了另一所房子(今天已经没了),上面挂着他特意差人打造的招牌,上面写着“俄克拉何马-范·戴克拍卖行”[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