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 内特·弗农(第5/44页)

“阿尔贝。”

“我听你跟他说话的时候还会说一个姓。是什么来着?”

“加缪。阿尔贝·加缪。”

布莱恩用手腕蹭了蹭他的山羊胡说:“你怎么会想起这么个奇怪的名字的?阿尔贝·加——穆?”

“我给他取了一个法国作家的名字。”

“原来如此。我连美国作家的书都不读。”

“或许你应该读一读阿尔贝·加缪。”

“为什么?”布莱恩说着,把肉从柜台上递过来。他正对我笑着,眼里闪烁着欢乐的神采。他只不过是在一边脱下一次性手套,一边闲聊。

“嗯,首先,他是20世纪最杰出、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嘿,听着,朋友。我只不过是一个在佛蒙特州希克斯维尔卖肉的人。”他指指自己的脸,“看见这个人了吗?他会读法国作家的书吗?不,他不会。他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的时候,偶尔会在马桶上看看《田野和溪流》(15)。”布莱恩为自己的这句俏皮话得意地笑了,“等我感觉自己像个上过大学的人了,就偶尔读读《电视指南》(16)。”

“各有所好吧。”我说完,转身要走。

“嘿,别误会嘛。我今天只不过是找点儿乐子。这下你让我觉得好奇了。为什么我要读一个法国作家的书呢?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呢?你是认真的吗?拜托,告诉我。”

“习惯吧,我想。我以前是个高中英语老师,说不定这是天性。”

他友好地笑了:“我有一张图书馆的卡,因为有它可以免费借DVD,不过我打赌书也一样能借。想想看,我去读书,那可是件了不起的大事。我跟你说,我要读一读这个法国佬……这个作家叫什么名字来着?这个你给小狗起了他的名字的法国佬。我是说——你很喜欢那条狗,对吗?见鬼!你他妈的爱死那条狗了。我见过你和他在一块。”

“我确实喜欢阿尔贝·加缪。”

“其实我从没说过那么多话。”

“我注意到了。”我回答,抬起了眉毛。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尽管有点儿头脑简单。我喜欢布莱恩。真的。之前他已经帮我把肉装袋标价过好几十次了,然而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如此坦率地对话。

“哦,真的吗?我喜欢这家店。”我说道,尽管并不确定为什么。气氛开始有点儿友好得过头了,我的本能正在大叫,快离开这里!

“嘿,我能问你个问题吗?”布莱恩笑了笑,略略鼓起胸膛,轻微地抬了抬下巴,“你今天走进来的时候,发觉店里有什么不一样吗?发现了吗?随便什么?”

我立刻就知道,他指的是哈珀夫人的深蓝色上衣,可我却回答说:“没,我没发觉。有什么不一样?”

“哈珀夫人?”布莱恩扬起他灰色的眉毛,把头一歪,点了点,随后露出了笑容。

“我好像不太明白……”

“她穿了一件蓝衣服。这可是第一次啊,自从——你知道的……”

我回头瞥了哈珀夫人一眼:“是吗?我还以为跟平常一样是黑色呢。”

“你猜是为什么?大胆猜。”

“嗯……”

“猜不出吗?”

“我不知道。”

“你看见她无名指上有什么了吗?”他问道。

求你了,不要。

上帝啊,不要。

“我和她要结婚了。结婚!怎么样啊,高中英语老师先生?小狗阿尔贝·加——穆(18)的主人先生。昨天晚上我们关上店门之后我求的婚。在我们给麦片补货的时候我单膝跪地,给了她一枚戒指,她就同意了。你能相信吗?我,布莱恩·弗利,当了这么多年单身汉之后要结婚了!娶的还是全宇宙最好的女人。”

有那么一会儿,世界停止了转动,我迷失在布莱恩笑嘻嘻咧开的两颗门牙中间那一片黑暗的空间里。

“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我们要结婚了!拴住了,套牢了,结为夫妻了!一切都变得合法、合理、完美了!到山上去告诉大家吧,老师,布莱恩·弗利坠入爱河了!甚至可以说是重生了。今天是我这辈子最棒的一天。”

“呃……”此刻我正在出汗。我把牛排放到柜台上,拍了拍口袋,“啊,该死!我忘记拿钱包了。让我回车上拿一下,就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