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注定成功

我对古斯所拥有的那么多让人注定会成功的品质印象深刻。

——阿尔弗雷德·加尼埃

奥古斯塔斯·圣高登斯1867年第一次来巴黎。那一年似乎全世界都来到了巴黎参加万国博览会,这是第二帝国辉煌的宏伟顶峰。

他是在2月份的一个傍晚坐火车到的,天已经黑了,他显然是一个人来的。他19岁,是一个红发的纽约市男孩,鞋匠的儿子,从13岁就开始工作。他并不是美国内战之后来巴黎的第一批雄心勃勃的年轻人,虽然他比大多数人都要年轻,但是他有着和别人不同的背景以及为未来所进行的力量积蓄。这之前他从未离开过家。

我提着沉重的毛毡旅行袋从勒阿弗尔车站一直走到了协和广场,站在那里看着广场上和香榭丽舍大道上的灯光照在我的身上,不知所措。我体验着灯光的辉煌和旅行袋的沉重……我走上了没有尽头的香榭丽舍大道,来到了凯旋门……

他的法国父亲,第四大道上一个鞋店的老板,问他想不想去看万国博览会,并提出给他出路费。他上了“波士顿城市号”汽船,买了最低价舱位的票,一路上“晕船晕得比一大群狗都要厉害”。

这个年轻人想的不仅仅是博览会,他计划在美术学院报名,需要在巴黎留多长时间就留多长时间。和30多年前的乔治·希利,以及温德尔·霍姆斯、查尔斯·萨姆纳、伊丽莎白·布兰科威尔还有其他人一样,他也有自己的理想,于是就下定决心,实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注定会成为一个雕塑家。尽管美术学院之前从未在雕塑专业录取过美国学生,但这也没能阻止他。不过,首先他需要一份工作,他的口袋里只有100美元,这是他的父亲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给他节省下来的。

人们称他为古斯,1848年3月1日出生在爱尔兰的都柏林。他的父亲贝尔纳·保罗·厄尼斯特·圣高登斯来自法国南部比利牛斯山脚下的村庄阿斯佩,后来到都柏林,在制鞋业找到了一份工作。在都柏林的鞋店里,他遇到了博利曼宏的玛丽·麦克基内斯,她给拖鞋上带。由于爱尔兰大饥荒,这两口子在古斯六个月大的时候移民到了美国。

在纽约,贝尔纳·圣高登斯经过奋斗,终于在里斯本纳德大街上开了自己的鞋店,标牌上写着“法式女靴女鞋”。所有法国流行的样子他都能做得差不多,他小店里的顾客有阿斯特和贝尔蒙特。

他们又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儿子,安德鲁和路易斯。在家,父亲和孩子们说法语,带有法国南方的口音,孩子们也习惯和他说法语;母亲总是说英语,古斯说,她的英语带着“甜甜的爱尔兰土音”。古斯说他父亲个子不高,很结实,头发深红,有着红色的小胡子,“个性独特”;他的母亲有着波浪形黑色头发,“一张慷慨可爱的爱尔兰长脸”。

他们在杜安大街上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又搬到了福西斯街、宝沃里,后来在二十一街一个杂货店上面的一所公寓住了下来。这个孩子在街上和附近的小流氓打过无数次架,在如雨的石块中“英勇地冲锋和反冲锋”。在墨尔百丽街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有星期天学校,学生总是在背诵一段祈祷词,结尾的词是:“我的错,我的错,我那令人伤心的错。”这总让他疑惑,他的错是什么。学校是“长期的监狱”,不过也有“乐趣”,比如他读过的第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他父亲的朋友考纳留斯·安格纽,一位眼科大夫,曾在巴黎学习过,在看了古斯画的几幅做工鞋匠之后,鼓励他继续画。

古斯13岁生日那天,父亲宣称,他到了该工作的年龄了,并问他想做什么。古斯说他想干点儿能有助于他成为艺术家的工作。父亲让他去跟一个名叫路易·阿威的徽章浮雕匠学徒,阿威也是法国人。

徽章浮雕雕刻品作为领带夹在男士中间很流行,有狗头、马头和狮头,狮头特别受欢迎,都是用紫水晶或其他石头刻的。路易·阿威在这项技艺上有着很高的造诣。他是一个严厉的师傅,发起火来,让古斯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惨的奴隶”。不过,这样的训练对古斯大有好处。他后来把工作习惯归功于阿威,比如干活时唱歌,阿威就是这样的,“他不责骂我的时候,就不停地唱”。

古斯每天工作10小时。学徒的第一步是给师傅做好的石头刻品抛光。他很快就被允许干更多的活了,包括给客户定做的贝壳刻品上染色画画。

刻制徽章据说应当算是雕塑的一种,而不是雕刻。工匠在一个小凳上干活,使用各种各样的钢铁工具,或刻刀,上面有各种形状的小点,由像缝纫机一样的脚踏板给力,来进行刻琢。徽章雕刻工干活时,把石头或者贝壳用胶固定到一个棍上面。《美国科学》上的一篇文章说:“塑像的头是研究的最好模型,雕像的身材是最好的教材。”至于徽章肖像,大多数的雕刻者都是看照片雕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