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医学界(第4/12页)

黎明前,6点钟就开始了第一轮查房。一位名医领着,在烛光下,两三百名学生相随。很多人都到不了病床边,看不到什么。在美国人看来,法国学生们似乎都想尽量挤近些,人们激烈地争抢着那些好的位置。小詹姆斯·杰克逊叙述说,有许多次他挤到床前,要参与检查,当他要把耳朵贴到病人的背上时,“一个法国人的脑袋挤进了我的脑袋和病人的背部之间”。杰克逊立即又加了一句,法国人挤进来时,随口就吐出一句早已准备好的:“先生,对不起!”

温德尔·霍姆斯记得,在外科主任纪尧姆·杜沛伊特朗男爵弯腰看病人时,学生们都挤在他身后,都贴在了他的背上,以至于他得“像甩老鼠一样把他们从他那宽阔的肩上甩开”(霍姆斯的语言天赋出色,从一开始他听课就没多大困难,不到一年他就可以用法语记笔记了)。

杜沛伊特朗是法国医学界的巨人,无可置疑地成了主恩医院的帝王。他英俊结实,盛气凌人,以前是战地医生,拿破仑曾授予他男爵称号。他身穿白大褂,大步走过病房,在矮小的霍姆斯看来,就像是“天神”一样。他保养得不错,满面红光,据说大部分的晚上都在王宫的高级赌场度过。学生们说,看他早晨的脸色就知道他昨晚是赢还是输,很多天早晨,他脾气暴躁。

看杜沛伊特朗拿着手术刀工作,就像是在看一场精彩的表演。他口中一直不停地在说,喜欢“做秀”。对于这位法国人来说,似乎到处都是舞台、是表演场,即使是外科手术也不例外。

梅森·沃伦仔细观察杜沛伊特朗在烛光下为几个病人去除了白内障,为一个病人摘除了舌头上桃子大小的肿瘤。他看着杜沛伊特朗从一个孩子的胆囊中取出了胆结石;为病人进行人造肛门的手术,以此种手术让他更加名声显赫。“他的手术总是那么出色,诊断有时令人惊叹。”沃伦写道,“他总是让我们相信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沃伦也听主恩医院外科医生菲利普·约瑟夫·鲁和慈善医院外科医生雅克·李斯佛朗的课,并参与他们的手术。这两个人都以截肢技术而出名。他觉得李斯佛朗在手指脚趾截肢时“动作干净麻利”。他看到了李斯佛朗“用一个大切刀一下子”就截掉了一个患了癌症的生殖器。还有一天,他观察了鲁给一个病人截掉了一条胳膊,给另一个病人截掉了一条腿。

大家都知道外科医生的手有力、快捷、灵巧。据说和艺术家的手有异曲同工之处。观察外科医生的手不仅仅是观察其动作,更是观察艺术家的工作。有人说这种工作必须以古老的格言为准——迅捷、坚决和一致。

显赫的杜沛伊特朗,还有其他的外科医生没有使用麻药,甚至在手术前手都懒得洗,器具也不做消毒。这些梅森·沃伦和其他人都没有记录和评论,因为当时还没人知道这些预防措施。

沃伦也没有写病人的叫喊。

不过,有几个法国外科医生对待病人的态度让沃伦他们感到不安。这些医生表现出来的职业冷静有些过分了。在沃伦看来,李斯佛朗的手术“随意性很强”,“完全取决于他自己想对病症处理到什么程度。我见过他做一个眼部的癌症手术,凿头颅上的骨头,直到我觉得脑浆随时都会流出来。”

李斯佛朗是一个十分相信放血疗法的医生。温德尔·霍姆斯注意到有一次他命令给10~15位病人放血。(主恩医院专门养了吸血水蛭用于给病人放血,有专门养水蛭的员工。)在霍姆斯看来,李斯佛朗几乎是一个“放血者和病人器官砍伐者”。

似乎在很多情况下,外科医生的主要动机就是想给人做手术,基本不为病人考虑。菲利普·鲁坚持要切开一位老人的肩膀取出肿瘤,病人一个小时后就死去了。“不手术的话,病人可能会再活五六年。”沃伦写道。他不知道有多少手术只是为了“漂亮利索地进行手术”,而不是为了拯救生命。

据沃伦估计,有三分之二实施了截肢术的病人后来死去了。实际上,大多数在技术熟练医生手术刀下活下来的病人后来又死了,几乎都是死于感染。当时还没有法国化学家路易·巴斯德对于细菌传染疾病的论著,也没有英国医生约瑟夫·李斯特关于手术消毒的主张。

即使最好的医生对病人也没有什么同情心,他们态度粗鲁,脾气暴躁。说起直接对病人的虐待,“伟大的杜沛伊特朗”几乎无人能敌。沃伦写道:

如果没有执行他的命令,他想都不想就殴打和虐待病人。在问诊过程中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揪病人的鼻子。一有人进来说头部有什么毛病的话,他就会立刻被揪着鼻子跪下,半难受半生气地接受检查,一直到允许他起来描述病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