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医学界(第3/12页)

吃完早饭之后,他去听外科课程,接着是外科病理学,到下午4点钟。5点吃晚饭,晚上安排了“读书等”,还请了私人教师教讲法语课。

沃伦一看就是一个很亲切的年轻人,大家都喜欢和他在一起。据说他在场时谈话的兴致永远不会低落。亨利·鲍迪奇记得他总是那么随和:“没人听到过任何关于他的坏话。”和鲍迪奇以及其他的美国人不同,沃伦来巴黎主要是集中精力学习外科,这和他的家庭有关。对此,霍姆斯写道:“他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伟大目标——准备成为一名卓越的外科专家,这是他家族的需要……”沃伦在开始学医的前3个月刚上了哈佛。他先是在家和著名的父亲学习,然后又到了哈佛医学院,成绩突出,优于其他人们称之为“医学生”的学生们。

医学院的学生或者选择普通医学、或者选择外科,作为他们的“专业方向”。他们两种课都听,到医院既跟内科医生也跟外科医生巡查。那些专门学外科的人的教学大纲不同。因此,沃伦的时间安排和他的朋友杰克逊、鲍迪奇、霍姆斯的没多少相似之处,他们中没有人想当外科医生。实际上,尽管他们都住隔壁,但除了偶尔一起吃饭以外,他和他们很少见面。

沃伦瘦瘦的、蓝眼睛,21岁。他的一位名叫罗博特·胡珀的同学给他画了一幅画像:他头发浓密,牙齿间叼着一支雪茄,有点扬扬得意的样子。他就是以奇特的装束而出名的。穿着最时尚是他的本性,这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他家的一个朋友写道:“他实际上是一个必须把自己打扮得非常帅气的人……他会充分利用巴黎给他提供的时髦的机会……”他特别喜欢穿肥大的衣服,这样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瘦小,更有男子气。无论什么季节,他的衣服和裤子都“无可挑剔”,衬衫“精致”,他的几个背心都是“各种颜色和图案的精品”。他在穿着上的花费似乎一点儿也没让他的父亲感到烦恼。

沃伦身体不好,主要是消化问题。一生中大部分时间,这个问题都在困扰着他。他在哈佛只上了三个月的本科就离开了,就是因为健康原因。自从到了巴黎之后,除了牙齿有些毛病之外,他的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也许这和一天只能吃上两餐有关,他父亲就曾让他少吃。还有一种可能,他每天在医院中见到的病痛让他自己的病痛不值一提。或者是由于他学习的兴奋,再加上一个人在巴黎、远离父亲,这也是对他的一种治疗。

作为学生,沃伦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不在一个层次上。当时没有人能和杰克逊比。沃伦在法语学习方面比别人更差一些,“在生活必备语言”方面可以基本理解,一旦和人谈话,就觉得“完全不知所云了”。不过,他在学习方面还是可以自律的。

沃伦作为著名外科医生的儿子和孙子,早就知道大家对他抱多大的希望了。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一样,他也被要求定期向他父亲汇报情况。父亲约翰·柯林斯·沃伦不仅极大地关注远方的儿子的生活和职业进步,而且要求他要不断把国外外科医学的新发展报告给他。“观察手术,尽量近距离观察。”父亲教导他说。父亲30年前就在巴黎学习。“把重要一点儿的每本新书都给我寄来……”这些指示都不是那么容易执行的。

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一样,沃伦也定期详细地写信告诉父亲,他是如何利用时间、观察手术的过程、他的教授以及他对他们的评价、他在读的专业书籍和期刊。他的书信书写清楚、字迹清晰,一般能写5~8页。这样,一封封的信非常详细完整地记录和描述了美国医学界学生的生活。

在古老的主恩医院,每一个长长的病房都像城堡的大厅,两侧一排排的病床几乎有上百张。这对于每个第一次看到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奇观。打蜡的橡木地板擦得锃亮,一切都井然有序。每张床都有单独的白布帘从高处的墙上垂下。窗户大小合适,透光通风良好。即便医院有1200名病人,也不显得拥挤。

几十名圣奥古斯丁教会的修女戴着宽大的白帽,四处忙着,干着护士的工作。美国人的描述中经常表露出他们对“这些优秀的女人”的赞赏,赞赏她们的技术和善良。在和一位同学散步时,小詹姆斯·杰克逊看到了一位护理修女,感叹道:“这是一张多么亲切的面孔呀。”在霍乱肆行期间,他目睹了她对病人和临死的人的悉心照顾。

对于学生来说,在这样的大医院学习,最大的好处就是各类病人或受伤的人数量众多,可以亲眼见到各种各样的病痛。他们可以参与六七例结核病或十几例其他病例的检查,而不是一次就查一两例。几个月的时间,一个学生就能参加50多例结核病的检查。在美国,除了几个医学院之外,都没有要求学生有医院实习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