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被包围的一代(第5/7页)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多是浪漫爱情故事,题材多是贫寒的女家庭教师嫁给了公爵,要不就是女贵族爱上的猎场看守员其实是个公爵或伯爵。这些故事里往往还要有一场盛大的舞会,身着一袭白裙的女主角迷倒在场所有男宾;或者身份低微的猎场看守员,在花房向主人的女儿求爱。这些故事都措辞精美,清新浪漫。

女人们虽都痴迷其中,但也知道读言情小说是个坏毛病,要背着男人们读,偶尔偷偷地和其他女读者讨论情节。

言情小说被妈妈们小心地藏起以防被孩子看到。但孩子总有办法在橱柜的顶上或者床下找到。他们找个地方偷偷地看。

八九岁的孩子可能会觉得言情小说肉麻。但对妈妈们来说,这些感性的故事情节帮她们从日常的琐碎中抽离出来。

有段时间,村里的读者喜欢有思想内涵的读物。老人们喜欢用圣经中的语句和典故给谈话增色。

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整齐地靠在有台灯、衣刷和家庭照片的桌上。有些家的藏书仅有圣经和一两本祈祷书;有些家多了几册父母家或者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天路历程》《德林考论死亡》,塞缪尔•理查森的《帕梅拉》,安娜•李的《女孩,妻子和母亲》,还有些游记和布道书 。

劳拉最大的发现是一本探险家贝尔佐尼的游记被一家人用来撑储藏室窗子。她去借这本书,人家慷慨地送给她了。她无比快乐地和作者探索金字塔下的墓穴。

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或者掉色的题字:

此书属于乔治•维尔比

读书的人要诚心

浅尝辄止不可取

微言大义要用心

学习胜过房与地

土地财产易散尽

唯知识千金难易

或者:

乔治•维尔比是吾名

英格兰是吾国

雀起乡是吾村

耶稣基督救我身

当我永久长眠

身骨腐朽墓穴

此书为遗物

请君勿忘我

还有种警告偷书贼的题字也很受欢迎:

窃书可耻

书主之名在此

最后的审判日来到

我主叱喝偷书贼

“被窃之书在何方?”

书贼说不知道

我主贬贼下地狱

其实这些书都能随便借,因为书主从来不看。女人们真正看的只有言情小说。

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

男人读周日的报纸就能花上好久时间。《每周速递》《雷诺兹新闻》《罗意德新闻》是他们最喜欢的报纸,而有些人则是本地报纸《比斯特先驱报》的忠实读者。

劳拉的父亲喜欢读《每周速递》和《木匠和建筑工》。孩子们读《木匠和建筑工》这本书时,却意外地知道了莎士比亚。因为《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在学界向来有争议。就是那句:“我从手锯里知道一只鹰”。有些学者认为该断句成“我从苍鹭里知道一只鹰”。因为手锯是石匠和泥水匠的工具,匠人们出于对手锯的热爱还都双手赞成断成手锯。

在后来学校的日常阅读中,劳拉对莎士比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体会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但她还是坚定地支持木匠和建筑工的版本。 

好附庸风雅的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读着小说喝着茶,其他的人则喜欢更热闹的聚会。女主人卡洛琳•阿莱斯那时候大概四十五岁,她高瘦而挺拔,黑眼睛闪着光,头发像弯曲的黑铁丝,脸颊像熟透的杏子。她是从外面嫁到村里来的,有传言说她有吉卜赛人的血统。

虽然阿莱斯太太已经是祖母级的了,她仍然每十八个月添个子女,这在村里人看来是不体面的。村子里有句话说“年轻的开始当妈,老的就该靠边站”。但阿莱斯太太除了自然法则外,啥规矩也不在乎。她宝贝每个新生儿,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赶出门去让他们自己玩。孩子们三岁就被送去上学,十岁或十一岁就被送去做活。有些女儿十七岁就嫁人,儿子十九二十岁就成家。

维持生计的事她不愁。丈夫和儿子们干活卖力,做活的女儿至少一半的工资要寄回家。有的晚上她煎牛排洋葱当晚餐惹得全村人口水直流;有的晚上桌上就只有面包和猪油。她一有钱就花光,没钱的时候就赊账。

“我没问题,”她说:“反正经常要赊账,还了钱以后还是要赊账。所以愁也没什么用。”虽然人人都知道她背了一身的债,但她的确能撑得过去,偶尔口袋里还有几个铜子儿。当她收到女儿汇的钱,她会和站在她身边的人说:“我才不浪费这钱在还债上呢。”

她所谓的把钱花在刀刃上指的是叫上几个志同道合的邻居,围坐在火炉前,派一个小孩子去酒铺买啤酒。他们都不会喝醉的,因为酒不多。即使他们能喝上个两三轮,他们也不会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