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妇女时代(第4/14页)

印度人很难不被罗素的书所羞辱。印度人感到的羞辱部分来自其反应中的暧昧,即下面这些认识:正要被推翻的印度体制气数已尽,其幸存只会导致历史的重演,英国统治期结束时即将诞生的印度,会比一百年前的印度更有教养,更有创意,前途更光明。印度对人类的共同生活将有较宏大的理念,而印度将从这个较宏大的理念,从这个英国统治的笼罩性羞辱中产生国家、自尊与历史的自我分析等理念——这些似乎离罗素行军时的印度无比遥远。

罗素的书发表九年之后,甘地诞生了。那之后的二十一年,即一八九○年(那时罗素已经六十八岁,另外出版了三本《日记》类型的战争书籍,一本是一八六一年关于美国内战的《南北日记》,另一本关于普奥战争,发表于一八六六年,第三本于一八七○问世,写的是普法战争),甘地在伦敦读法律系,正竭尽所能应付一趟和罗素一八五八年印度之旅反向而行的文化之旅所带来的困惑。十年后,即一九○○年(罗素被封为爵士之后五年),甘地在南非为印度人的权利而奔走——大起义之后二十或二十五年,印度人被送往大英帝国的许多原奴隶殖民地,在种植园工作。接着,在一九一四年(罗素死后七年:这位新闻记者八十六年的生命被整个包含在帝国的荣耀期内),甘地正准备回印度,想着要如何在印度一展抱负,如何发挥他在南非时在政治宗教等方面所学到的东西。

从一八五七年至一九一四年,从印度大起义到世界大战爆发——这段时间不长,而一些重大事件的种子在此时埋下了。但是,回头看看大起义前的一百年:在这整个期间里,一再呈现在世人眼前的是一个无助的被践踏的国家。自从穆斯林入侵后它就一蹶不振,财富不断受到压榨,农奴总是为一再变换的国王、疆界和王国而在田里劳动、修建防御工事。

“我永远都会认为理性的自由使人有德性,而德性使人快乐:因此热切希望世人快乐时,我祈求普世自由。但是你们对印度人的看法过分公平:他们没有享受公民自由的条件,他们中极少人有这个概念,而有这种概念的人并不想拥有它。他们必须(我强烈反对这种邪恶,但知道其必要性),他们必须用绝对的权力加以统治。知道土著他们……在我们的统治之下比在德里的苏丹或大公治下快乐,我的痛苦大为减轻。”

这段文字是十八世纪伟大的英国学者威廉·琼斯爵士所写,出自他于一七八六年从加尔各答写给世界彼端弗吉尼亚州一位美国友人的一封信。在威廉·霍华德·罗素的印度之旅七十五年前,威廉·琼斯爵士以三十七之龄前往加尔各答担任孟加拉国最高法院法官。那时没有铁路或汽船,没有取道埃及的捷径;到印度的旅程要绕过好望角,可能得花上五个月;印度与英国之间的信件每三封当中就有一封会遗失。威廉·琼斯爵士想到印度发财。他花了五年时间谋求到印度任职的机会——因为那会带来巨额金钱。他希望只要到了印度,就在六年内赚三万英镑,他念念不忘那个数字。这就是可以从被践踏但总是盲目地继续工作的印度之屈从与不幸中赚得的巨款。

他对他的美国通信者所说的自由与快乐之谈是由衷之言。威廉·琼斯热爱公民自由的理念,并且支持美国独立。他曾三度造访在巴黎的富兰克林,甚至一度想搬到费城定居。他出身于小康的中产阶级(祖父是著名的家具木匠)。虽然他是律师兼牛津一所学院的院士,也以杰出的东方语言学者闻名,他在英国却总是需要依靠贵族赞助。这就是他想要来自印度的那三万英镑的原因:为了他自己的自由。而他可真不凡:他回报印度的和他拿走的一样多。在孟加拉国,当他进行有关印度法律的重要而富原创性的工作,并按时将钱寄回英国添进他日增的财产时,他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兴趣、学识、荣耀——深入研究梵文与其他语言,和婆罗门交谈,发掘并翻译古代经文。他将许多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看法带到印度。在频频被征服的印度的文化废墟里,他以身处古典世界之废墟的文艺复兴时代人士自比。

这是来自他于一七八七年在孟加拉快住满四年时,寄回英国给他的资助人斯宾塞伯爵二世的一封日记体长信:“我该拿我在印度的文学研究和什么相比?设想希腊文学只存在于当代希腊,而且只有祭司和哲学家接触得到;又设想他们被哥特人、匈奴、汪达尔人、鞑靼人陆续击败,最后为英国人所征服;然后设想英国国会在雅典设立了一个法院,而有一个好钻研的英国人是法官之一;设想他在那里学习他的同胞无人能懂的希腊文,并且阅读其他欧洲人从未听闻的荷马、品达⑥、柏拉图。把希腊文换成梵文,朱庇特换成婆罗门……那么我就是这个国家里这样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