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第一章

他躺在那里盯着茅屋顶上碎柳条编成的草箍。草无比青绿。他可以尽览四个郡[14];屋顶由六根小橡木柱支撑,边缘简单地修整过;苹果树——欧洲野苹果——的枝条扫过屋顶。小屋没有墙。

意大利人有句谚语:“树枝盖房顶,医生来不停。”说得真对!他本来想咧嘴笑的,但这样可能会被人看见。

对一个从来不外出的人来说,他的脸竟是诡异的胡桃色;他那陷进脱脂牛奶一样白的枕头里一动不动的头,简直就是个吉卜赛人的头,黑色夹杂着银灰色的头发剪到短得不能再短,整张脸都仔细地刮得干干净净。然而,他的眼睛却异乎寻常地活跃,好像整个人的生命力都浓缩到眼睛和眼睑上了。

在那条割倒了大把大把及膝高的草之后清理出来的从马厩通到小屋的小径上,一个高壮的老农民踱了过来。他那双过长而多毛的手臂摇来摇去,就好像他还需要一把斧子、一根圆木,或者一整袋粮食,才能使他看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他臀部肥大,穿着灯芯绒裤子,臀部绷得紧紧的;他打着黑色绑腿,穿着前襟敞开的蓝色马甲和法兰绒条纹衬衫,敞开的领口里热汗流淌,还戴着一顶又高又方的黑毡帽。

他说:“要给你挪一下吗?”

床上的人慢慢闭上了眼睛。

“要喝点苹果酒吗?”

另一个人同样闭上了他的眼睛。站着的人把一只大手像大猩猩那样撑在一根橡木柱子上。

“我喝过最好的苹果酒,”他说,“还是爵爷给我的。爵爷跟我说,‘冈宁,’他说……就在狐狸钻进猎场看守员看守的雉鸡围场那天……”

他讲了起来,慢慢地讲完了一个很长的故事,目的是为了证明英格兰的贵族大地主是——或者应该是——更喜欢狐狸,而不是雉鸡。正儿八经的英格兰大地主。

“老爷不准杀那只狐狸,连吓它都不行,它肚子大得比……大肚子狐狸把半大雉鸡围场弄得一团糟……它得是吃了六只,还是七只,都长肥了。然后,老爷跟冈宁说……”

他是这么描述苹果酒的:“涩啊!这个苹果酒涩得发硬,比吝啬鬼的心肠、老处女的舌头都要硬。有口感。有劲。这是有来头的。十年陈的苹果酒。装在桶里十年了,放在老爷的房子下面,一滴都没喝过。一个星期要给屋里屋外的用人杀三头羊,还有三百只鸽子。鸽棚有一百英尺高,鸽子都在里面墙上的洞里做窝。给整面墙装上拉网[15]就能随手抓那些毛还没出齐的嫩鸽子了。世道已经变了,但是爵爷还是坚持这么做。他永远会的!”

床上的那个人——马克·提金斯——还沉浸在他的思绪里。

老冈宁顺着小径拖着步子朝马厩慢慢走去,他的手摇晃着。马厩是个草顶上盖了瓦片的棚子,不是北方人说的那种真正的马厩——在这里,老母马和鸡鸭一起躲在下面。南方佬就是什么都弄不干净。他们天生就不行,不过,冈宁可以绑出整齐的草屋顶,还知道该怎么修剪树篱。全活把式。真的是个全活把式,他会干很多活。他对猎狐、养雉鸡、木工、修树篱、挖排水沟、养猪,还有爱德华国王[16]猎鸟的习惯,全都烂熟于胸。一直不停地抽大雪茄!抽完一根,再点上一根,然后把烟屁股扔掉……

猎狐,危险程度只有战争的百分之二十,属于国王的消遣活动![17]他,马克·提金斯,从没有喜欢过猎狐。现在,他再也不会参加任何猎狐了。他也从没喜欢过猎雉鸡。他再也不要去猎什么雉鸡了。不是不能,是从现在起不想了……他觉得有点烦躁,因为在学着像伊阿古那样下定决心之前,他没有花时间弄清楚伊阿古到底说了什么……“从现在开始他一个字都不会说了”[18]……大概就是这样的话,但是你不能把这个写成一行无韵诗。[19]

也许在伊阿古像他,马克·提金斯,那样下定决心的时候说的不是无韵诗……抓住那只割了包皮的狗的脖子然后杀了他[20]……干得好啊,莎士比亚!莎士比亚也算是个全活把式。他可能很像冈宁,知道伊丽莎白女王猎狐时的习惯,也非常有可能知道怎么剪树篱、铺草房顶、宰鹿、宰野兔,或者杀猪,也知道怎么传达法庭的命令,写糟糕的法文。他当时住在一户法国人家里,在十字架修士,要不就是米诺利斯[21]的某个地方。

鸭群在山上的池塘里吵得不得了。阳光下,老冈宁在马厩围墙和覆盆子丛之间重重地走着,朝山上去了。花园都在山上。马克从草地上看过去,看着树篱。等他们把他的床转过来的时候,他就朝下看那幢房子。房子很粗糙,灰色石头建的!

半转过来的时候,他看着那四个著名的郡;再半转过来,朝另一边,他可以看到大路旁高高的野草成垄地延伸到树篱那里。现在,他可以顺着牧草堆一直朝山上看去,视线掠过覆盆子丛,一直看到冈宁要去修剪的树篱那里……他们都为他考虑得很周到,所有人都如此。总是想着给他找点他可能感兴趣的东西。他不需要。他有足够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