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威廉·艾洪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伟人。他极有头脑,掌管许多事业,不但有真正的指挥能力,而且还颇具哲理才能。要是在作出重大而实际的决定之前,我也能有条不紊地仔细考虑一番,而且(注意),如果我真是他的亲弟子而不是别的,我就会问自己:“恺撒大帝会容许这么做吗?马基雅弗利会有什么意见?尤利西斯[1]会怎么做?艾洪会有什么想法?”我把艾洪放入这些伟人之列,可不是开玩笑,我只认识他,我是从他身上弄清他们那些人的气质和才能的,除非你要说我们始终是站在队伍末尾的矮个子,是毛头小孩,我们能分享到的伟大崇高,只能像童话中国王面前的孩童那样,可那是另一码事,他们生活的是比当今美好、强大的时代。要是我们拿大人和大人比,不是拿大人和小孩比,也不是拿人和半神半人比,那就会使我们芸芸众生中的恺撒高兴,而我们如果不是在这些和别的古代圣贤金光灿烂的面前,对自己的毛病觉得有愧,颇想变成某种低等生物的话,那我就有权赞美艾洪,即使遭到那班认为现在人类已根本不再有我们所尊崇的那些大人物的品质的人们嘲笑,我也不在乎。不过我不想被这种看法驱使得夸大其辞,这是一种学生之见,那班学生不论年纪多大,一谈过去,便有一股子孩子气。

我念中学三年级时,便到艾洪那儿做事了。当时,已临近胡佛[2]当政时期的那次经济大崩溃。可艾洪仍是个有钱人,不过我不相信他后来所说的那样有钱,他的财产损失大半后,我仍留在他那儿。后来他实际上已非有我不可,我不仅是他的左右手,而且成了他的四肢了。艾洪是个残疾人,两腿完全丧失功能,只有双手还能活动,但也无力驾驶轮椅。在家里走动时,都得由他的妻子、兄弟、亲戚或多半叫个雇用的人或有关的人推着,不管他们是替他做事的,或者只是在他家或他的办事处转转的,他都有本领使他们为他跑腿。总是有很多人想靠艾洪家发财,即使本来已有钱的,也想靠他家变得更富。艾洪家是我们这一区最大的地产经纪人,拥有和控制着许多产业,其中包括他家住的那幢有四十套公寓房的大楼。大楼拐角处那家商店里的台球房,也全归他家所有,就叫艾洪台球房。那大楼里还有六家别的店铺——五金店、水果店、罐头店、餐馆、理发店,还有一家殡仪馆。殡仪馆是金斯曼开的,跟我的表兄霍华德·考布林一块参加海军陆战队去打桑地诺的,就是他的儿子。那餐馆就是替共和党拉票的丹波常去打牌的地方。艾洪家是他前妻的亲戚,不过他们在这件离婚案上从没袒护过任何一方。艾洪的父亲老艾洪,这位老局长自己就结过四次婚,有两个前妻现在还在拿赡养费,在这种事情上对别人严厉,对他来说是不适宜的。老局长实际上从没做过官,只是人们开玩笑叫叫而已。他年纪虽大,还很健朗,是个老活泼,下巴留一把野牛比尔[3]式尖尖的白胡子,身上穿一套白衣服,到处出风头,用色迷迷的大眼睛看人。人人都因他精明能干非常尊敬他。他一开口用简洁的言词讲到什么动产抵押或土地租赁时,整个办公室里所有那些身材魁梧、态度严肃的买卖人便都住嘴恭听。他向人们提出许多建议,考布林和五产都曾交过他一些钱,托他代为投资。曾替老艾洪做过一阵子事的克雷道尔认为,他聪明得像神仙。“那小子是精明,”他说,“可局长是你在这世界上真正得让步的人,”我当时就不同意他的这一说法。现在仍然如此。不过,局长遇事总爱抢镜头,引人注目。我在夏天的任务之一是陪他到湖滩去。他每天去那儿游泳,一直到九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才停止。我的责任应说是不让他游得太远,以及在他脱光衣服,露着大肚子和又黄又秃的膝盖,还有两腿间那好大的活儿,躺在气枕上在防波堤附近漂浮时,给他递上一支支点着的香烟。他脑后的白发,像北极熊的皮毛似的散浮在水面,泛出淡黄色;他那饱满的天庭晒得红红的,朝上仰着;他的大嘴巴啧啧有声,鼻子喷着烟,泡在密歇根湖暖和莹蓝的湖水中,既悠闲又适意。船舷涂着柏油的木壳拖网渔船,在泳区外噗噗地冒着气驶过,泳区内则是喧哗戏闹,相互泼水,千姿百态,色彩斑斓的人群;水边的建筑、塔楼,还有后面的那些摩天大厦和急忙拐弯躲开的湖岸,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直角。

艾洪是局长第一个妻子所生,他的第二个也许是第三个妻子也生了个儿子叫谢普,他那些台球房里的朋友则叫他丁巴特,因为市政坛有个风头人物叫约翰·丁巴特·奥伯塔,是波兰佬萨姆·辛考维兹的朋友。可是谢普既不认识奥伯塔,长得也不像他,而且和十三区或任何其他一区的政界都毫无关系。我说不清他究竟怎么会得了这么个绰号。不过,他本人虽非黑社会匪徒,但对那班匪帮的新闻和所干的罪案却颇感兴趣,可以称之为是个研究黑社会人物的业余专家;还有他那身打扮,你很可能认为他和危险人物德鲁西斯或大个子海斯·胡贝赛克有来往。他头戴金融家戴的尖顶帽,一套紧身衣裤,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式衬衣,纽扣一直扣到领子,不系领带,脚上的鞋时髦触目,尖尖的,不大正经,擦得像探戈舞演员穿的,走路时把皮后跟跺得直响。丁巴特的头发浓密黑亮,烫有波纹。他个子矮小,瘦削,近于单薄,但动作敏捷,有一张毫无理性的脸。和残暴不同,它不是残暴,他这张脸上流露着各种各样的情绪。而是粗野、好斗、恶意、固执和心术不正,还因刮脸后扑粉马虎,露着黑黑的皮刺,一张刽子手行刑时的嘴;不过我们得知道,他并不是个杀人凶手(他用拳打人,有杀人的狠劲,但没有杀人的本意),而是一个脾气很倔强的人。就这方面来说,他总是饱尝别人的老拳,脸上有个难看的伤疤。是一次被人在颊上猛击一拳挨了铜环留下的,可他还是继续跟人打架,冲出台球房,挑起新的殴斗,脚上的探戈舞鞋一转,挥出他那急速而没什么分量的拳头。虽然挨了不知多少次打,仍没有使他失去斗志。有个星期天,我也在场,亲眼看到他找碴儿跟身材魁梧的五产打架,他的拳头频频落在对方的胸脯上,可是对方纹丝没动,后来,五产把他一把抓起,扔在地板上。丁巴特爬起身来再挥拳冲上去,五产咧着嘴笑,但心里害怕,一直向后退避,靠在了球杆架上。人群中有人大叫起来,说五产是个胆小鬼。大家认为五产应该把丁巴特按住,让他气得发昏,歪斜着脸死死挣扎。五产的一个好朋友说,一个参加过蒂耶里堡之役的老兵竟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逼得东避西退,实在丢脸,五产听了耿耿于怀,从此以后便再也不进这家台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