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夜 序言(第3/5页)

一九三四年秋,这部剧作以《法庭上的女人》为名在好莱坞剧场上演了。默片明星芭芭拉·贝德福德饰演凯伦·安德列。E.E.克里夫担任导演并出演了一个不重要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色的人物演员,他喜欢我的剧本,并且似乎理解它,至少他知道这部剧本有它的某些独特之处。至今,我都深深地感激他的态度。但是,作为一名出品人,他一直受着资金短缺的很大困扰。演出还算令人满意,不过有点平庸——不够风格化,过于自然。尽管如此,剧作还是获得了不错的评价和成功的持续演出。

结果A.H.伍兹又来找我,说剧本可以在百老汇演出。合同条款中有关脚本变更的部分以含糊不清的方式被改写了;我的代理人向我保证,新条款的意思是所有的变动都必须基于双方的同意。我不这么看,我颇为确定新条款仍然给予了伍兹他想要的所有控制权。但是我决定仅凭着我的说服力冒这一次险。

这部剧作余下的故事则相当悲惨。

剧作开演的前前后后完全是我和伍兹之间进行的令人反胃的对抗。我试图避免他决定采用的变更中最糟糕的部分,我也试图保护他想要删除的章节中最精彩的部分,但这是我能够做的全部了。所以这部剧作变成了各种矛盾元素中仓促诞生的一部不和谐的杂交剧。

伍兹是一个著名的传奇剧出品人。他的一些作品很好,另一些则糟糕透顶。传奇剧是我的剧本中他所理解的唯一元素,但是他觉得我的剧本传奇因素不够。所以,“为了使它更有意思”,他少量地引入了一些用滥了的材料,以及与剧本无关的传奇剧手段。这一切不但不能促进情节,反而仅仅让观众感到大惑不解——比如说一把枪,一个为了确定已被抹去的枪支序列号而进行的高温试验,一个花哨的歹徒情妇等等。(在最后一幕中引入歹徒的情妇是为了引起对于“虎胆”里根证词的怀疑,可当然,她没有做到这一点。我没有写过那一节,那是剧本的导演写的。)事实上,伍兹相信只有枪、指纹和警署事务能够抓住观众的注意力,但是“语言”不能。对于他作为一名出品人的声望,我只能说,他觉得有关陪审团的设计是一个好主意。这一点也是他买下这个剧目的原因。

这是我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与当今文化中处在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二分法的文学表现形式偶遇:“严肃”与“娱乐”的分裂——坚信文学作品一定是“严肃的”,一定无聊得要死;而如果它是“娱乐的”,就不能传达任何重要的东西。(这意味着“好的”就是痛苦的,而愉悦则必须是愚蠢和低级的。)A.H.伍兹笃信上述思想体系,因此将“思想”、“观点”、“哲学”或者“人生观”等词语与任何剧场的事务联系起来向他提及都是对牛弹琴。说他反对那些理论并不确切,他对于这些东西完全是音盲。天真的我为此感到震惊。从那时开始,我观察到了对于这种二分法(虽然是在它的相反方面)同样音盲的人,而这些人却没有A.H.伍兹那么多的借口,他们是大学教授。那时,我竭尽我的智力和忍耐,与教条斗争。我至今仍在继续那场战役,与往昔同样地激烈,却没有了曾经年少时痛心而难以置信的惊愕。

在遴选演员的问题上,伍兹的决断比在文学观点上要好一些。他把凯伦·安德列的角色交给了他找到的一个有才华却没什么名气的演员——多丽丝·诺兰。她不仅有沉鱼落雁之貌,还是那个角色一个非同寻常的典型,并且表演得非常出色。男主角“虎胆”里根是华尔特·皮杰饰演的。他的加入是我对遴选演员这件事的一个贡献。那时正是从默片向有声电影转变的时期,皮杰被认为其好莱坞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正在东部的一个夏令剧目剧院演出。他是我在默片中的最爱之一(总是出演强壮、迷人的贵族反派角色)。我也在好莱坞的舞台上见过他的身影,所以我建议伍兹在夏令剧目表演时去见见他。伍兹的第一反应是:“啊,他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了。”但他还是去了。值得表扬的是,皮杰的表演给了伍兹很深的印象。于是伍兹当即和他签了《一月十六日夜》的合同(然后告诉我:“啊,这个人很棒。”)。开演不久后,皮杰与M-G-M签了一个长期电影合同。这是他在影坛的新开端,也是他跻身明星界的开始。他后来告诉我,他是凭借他在“虎胆”里根这个人物上的表演获得了那份合同。(我为M-G-M使他局限于“米尼弗先生”式的家长里短的角色而感到遗憾;他值得更好的。)

还有一个事情也是和《一月十六日夜》有关的为数不多的愉快经历之一。剧作在百老汇上演(一九三五年九月)之前,就我而言它已经死去了。我从它当中感觉到的,除了嫌恶与愤慨再无其他。它不仅是一具面目全非的躯体,而是更糟的:这具面目全非的躯体上,被撕裂的四肢展现着曾经的美好,凸显着血腥的混乱。在开演的那天晚上,我坐在后排,打着哈欠——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由衷的厌倦,因为它于我再也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