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夜 序言(第4/5页)

剧作获得的评价有好有坏;它没有成为红极一时的作品,但是被视为一个“成功”。它连续演出了六个月。正是在陪审团上的设计使它获得成功,并引发了讨论。在开演的那天晚上,伍兹预先安排了一个名人组成的陪审团阵容(其中我只记得前举重冠军杰克·邓普希)。那以后的起初几周,伍兹一直备着一个傀儡陪审团,以防观众不主动加入。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未雨绸缪完全没有必要——他的办公室里充斥着来自于想要坐上陪审席的名人及其他人的请求;主动加入陪审团的人比他所能提供的名额还要多。

剧作的连续演出中发生的一件趣事是一场盲人慈善演出。(我没有参加那次演出:我再也不能忍受看这部剧了,是别人告诉我的。)陪审团成员全部是盲人,观众也大多数是盲人;陪审团主席是海伦·凯勒。在有需要的时候,新闻播音员格雷汉姆·麦克纳米担任了描述视觉信息的讲述者。那个晚上的判决是“有罪”。

据持续统计这项信息的舞台经理所说——剧作在纽约演出期间,判决的总记录是“无罪”占六成。

那年冬天,伍兹开办了两家巡演公司(分别在芝加哥和洛杉矶),还有一家伦敦的公司;它们都经营得不错。

芝加哥的公演因为某种意外的原因留存在了我的脑海之中。戏剧批评家阿什顿·史蒂文斯给予了我唯一一个使我在整个职业生涯当中都感到愉悦的评论。我曾经得到过可以说是更好的评论,其中一些也是我非常感激的,但是它们当中没有一个说出了我想要它们说的东西。因为那些所谓的赞许,而不是因为无知的毁谤,我学会了不去指望那些评论者。我喜欢阿什顿·史蒂文斯对于戏剧技巧的通晓,对于戏剧感受的了解。他赞赏剧本的结构中最好的部分;他赞赏我的独创性,这个特点是只有全神贯注的观众才能欣赏的。他将这部剧视为一部情节剧,这确实是它的全面概括;我倾向于相信他的人生观和我的相反,因为他如是写道:“它不像《玛丽·杜甘》那样亲切和振奋人心,也不那么撕心裂肺。没有任何一个人物招人喜欢。”

但这里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但是这是我看过的情节发展最快的法庭情节剧。它从各个角度诠释这个事件,每一次都一鸣惊人。”

“最震撼也是最出色的惊人之处在于当‘虎胆’里根从过道中冲进法庭并告知她:她被指控谋杀的那个人死了的时候,那个囚犯——像紧张的古罗马硬币上的女子那样板着脸的凯伦·安德列——的坠落和崩溃。观众们,女士们和先生们,那是第二幕的开幕。(4)(模仿他的排印方式。)

“你们可以看到,这部剧作迎合了观众的自我分析。它允许我们期望某种事情发生,但又永不让我们的正确持续的时间超过一瞬……这是这部剧作的某种特质的所在。”(如果他所看到的版本中真的有这种特质的话,我为他能够察觉到它而感到惊异。)

这部剧作在夏令剧场得到了异乎寻常的成功:上演的第一个夏天(一九三六年),它在十八个剧院演出,并成了接连几个夏季的最受喜爱剧目。一九三六年夏天的演出中的一个亮点是有一周,在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尼克里克,我的丈夫弗兰克·欧康纳饰演了“虎胆”里根的角色。

后来的几年,这部剧作被译成各种语言,在大部分欧洲国家上演。二战中,为庆祝美军攻占柏林,美国劳军联合组织排演了这部剧作。至今,这部剧作仍然偶尔在世界各处演出。这其中可能有我知道的,还有我不知道的。至少我间或因其演出而收到版权使用费。它现在也间或在这里的夏令剧场演出。它也曾在广播中播出,并两次(被两个不同的公司)在电视中播放。

业余表演市场是这部剧作的经历中糟糕的部分。业余演出权卖给了一个出版社。这家出版社发行了一版改编过的“净化”版本。那时他们声称业余表演市场包括教堂、学校和学院的小组。这些小组在严密的监视下活动(我不知道谁是这些监视的施加者):不允许提及风流韵事或者情人,不允许在舞台上吸烟,或者发毒誓等等。举例来说,他们不许使用“虎胆”(5)这个词,因此我剧本中一个人物的名字就被换成了莱瑞·里根。该版本是由出版社修改的;它不会在书店或是向公众销售,而是仅仅出售给业余组织,作为他们业余表演的剧本。我偶尔听到我的仰慕者们不知怎么也持有了那个版本,愤怒但却无助。所以我想在此郑重声明,以供记录在案并作为一个面向公众的告知,《一月十六日夜》的业余表演版本不是我写的,也不是我著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