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第3/11页)

杜姆去世那年,儿子伊塞梯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继承了那一大片土地,还继承了五倍于当年的黑奴,这么多奴隶,他可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虽然头人的头衔是归了他,管理部族却另有一个掌权的集团,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类;就为了这个黑人问题,后来他们终于坐下来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轮船房门门楣高处的金字映照下,一个个坐在那里,神情严肃,莫测高深。

“吃他们不是个办法。”一个人说。

“怎么?”

“他们人太多了。”

“这倒是真的,”又有人说,“咱们要是一开这个例,那就势必把他们全吃了。那么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他们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碍不了事。”

“咱们可以杀掉一些,杀了别吃。”伊塞梯贝哈说。

他们对他瞅了好一会儿。有个人说:“那为什么呢?”

“是啊,”又有一个人说,“这事可使不得。杀掉他们太可惜了。你想想,咱们为了找事给他们干,为他们费的心还少吗?咱们应该学白人的做法。”

“怎么个做法?”伊塞梯贝哈问。

“多开地,多种庄稼,让黑人吃饱,多多繁殖,繁殖出来就卖掉。咱们也可以开垦土地,种上庄稼,繁殖出黑人来,卖给白人,好换钱。”

“可换了这些钱来又怎么办呢?”又有个人问。

他们想了半晌。

“这就将来再说吧。”前一个人说。他们还是坐在那里,神情肃然,莫测高深。

“这么说就要干活咯。”那后一个人说。

“让黑人干去。”前一个人说。

“对,让黑人干。出臭汗可不好受,身上湿淋淋的,弄得毛孔都张开了。”

“到晚上就受凉了。”

“对,让黑人干去。他们好像挺喜欢出汗似的。”

于是他们就叫黑人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本来奴隶全都住在一个大围栏里,围栏一角架上一个单坡屋顶,真跟猪圈差不多。现在可也造起奴舍来了,弄了好些小屋,把年轻的男女黑奴配了对,派在小屋里住;过了五年,伊塞梯贝哈便向孟菲斯的一个奴隶贩子卖出了四十名奴隶,拿了这笔钱,在他新奥尔良那位舅舅的指引下,出了一趟洋。那时“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已是巴黎的一个龙钟老翁了,头戴假发,身穿紧身背心173,一张牙齿尽落的皱皮老脸总是留着几分心眼儿,做出一副怪里怪气的苦相,似有无限的悲痛。他向伊塞梯贝哈借了三百块钱;作为答谢,就介绍伊塞梯贝哈踏进了某些“圈子”。一年后伊塞梯贝哈渡洋而归,带回了三样东西:一张描金大床,一对多枝大烛台(据说蓬巴杜174当年就常在这烛台的光映照下对镜梳妆,路易王则总是隔着她的粉肩对自己镜中的脸儿嘻嘻傻笑),还有就是一双红跟轻便鞋。鞋子太小,他穿不下,因为他向来是光脚板惯了的,这次为出洋到新奥尔良,才第一次穿上了鞋。

他特意用棉纸把鞋包得好好的带回家来,平时鞍囊里塞满了防虫蛀的香柏皮,他总留下一个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儿,只是偶尔才取出来给儿子莫克土贝玩玩。莫克土贝那时三岁,扁扁的大脸盘儿很像黄种人,老是罩着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气,可是一见鞋子就立刻判若两人了。

莫克土贝的生母是个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里当班干活的时候让伊塞梯贝哈看见的。伊塞梯贝哈收住了脚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阵——壮实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静的神态。那天他本来打算要到小溪边上去钓鱼,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边呆呆地瞧着那个浑然不觉的姑娘,一边就在心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那位扇子摇摇、缎带飘飘的母亲,就有黑人的血统,是个城里来的私奔女,为了那件丢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人笑话。结果,那个姑娘不过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贝。莫克土贝才三岁就已经穿不下那双鞋了。在静静的炎热的下午,看他发了狠劲,死不认输,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贝哈就在心里暗暗好笑。这莫克土贝斗鞋的场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为莫克土贝始终不肯死心,总想穿上,一直到十六岁上才罢手不干。应该说,那是伊塞梯贝哈以为他罢手不干了。其实他只是没在伊塞梯贝哈的面前干罢了。后来还是伊塞梯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诉了丈夫,说是鞋子早已给莫克土贝偷去藏起来了。伊塞梯贝哈这一下可笑不起来了。他把那位夫人打发开,独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语道:“唉,我倒也还想多活几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贝叫来,对他说:“我把鞋子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