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第2/11页)

“他们在琢磨什么呢,”那另一个说,“这个地方我是待不下去了。”

“他们肯定知道点情况。”三筐说。

“你是说他们把他藏起来了?”

“不,他是逃走的。昨儿晚上就逃走了。这事从前有过先例,当今的头人他爷爷去世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为了抓那个人我们花了三天功夫。杜姆也就拖了三天没咽气,一个劲儿地念叨:‘我的马,我的狗,我都见到了,就是见不到我的奴隶呀。你们把他怎么啦,弄得我不能安安心心闭上眼?’”

“他们可不想送命。”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这就老是给我们添麻烦。这帮子人呀,不懂得荣誉,不晓得体面,尽捣乱。”

“这个地方我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野蛮人,当然不懂得尊重风俗习惯。所以我说眼前这一套做法不行。”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他们宁肯在毒日头底下干活,也不肯陪着酋长入土为安。现在这个人又逃走了,真是!”

黑人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声。白白的眼珠子直打转,目光愤激地克制着。一股子臭气浓极了。那另一个印第安人说:“是的,他们害怕了。咱们这该怎么办呢?”

“去回禀头人。”

“莫克土贝肯听?”

“他不听又怎么样呢?他心里是不大想管,可他到底是当今的头人啊。”

“对,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把那双红跟鞋一直穿在脚上了。”两个人就转身出了门。门框里其实并没有门。这里哪一间屋子都没有门。

“他以前早穿过了。”三筐说。

“那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穿的。如今那可是他的鞋了,他是头人了。”

“就是。为了这事伊塞梯贝哈还不高兴呢。我听人说的。据我所知,他曾经对莫克土贝说过:‘等你做了头人,这鞋就归你。没到时候,鞋还是我的。’可现在莫克土贝当上头人了,他就可以穿个痛快了。”

“对,”那另一个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以前他老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儿穿,不知道伊塞梯贝哈晓得不晓得。伊塞梯贝哈人还没老,就一命呜呼了,莫克土贝接位当了头人,红跟鞋也就归了他了。对这事儿你有什么感想?”

“我根本就不去想,”三筐说,“你想了?”

“我也不想。”另一个说。

“好,”三筐说,“算你聪明。”

酋长府坐落在一个土墩上,四周都是栎树。正面就是一层,是一艘轮船的舱面船室原封不动搁在那儿。说起来那还是伊塞梯贝哈的父亲杜姆手里的事了。有一次碰到一艘轮船在岸上搁了浅,杜姆就带了奴隶把舱面船室拆下来,用柏树干当活动轮子,从陆上拉回到家里,行程十二英里,历时五个月。他当时的所谓酋长府,其实总共就是一堵砖墙,轮船拉来,便横靠在墙上。如今那百叶门门楣高处标明船室名称的金字上方虽还伸出了洛可可式的檐口,却早已边损漆落、光彩黯淡了。

杜姆生下来的时候,身份不过是个小酋长,他是个“明哥”168,酋长家有三个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轻的时候他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龙骨船,作了一次新奥尔良之行。当时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的城市,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舍尔·布朗迪”169骑士德·维特雷,此人的社会身份从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当。杜姆得了这个保驾将军的护卫,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袭继承人,以酋长、头人的身份出现在新奥尔良河滨一带的强徒赌棍之中。正是这个德·维特雷骑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170

这两个人到处形影不离——一个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脸犷悍粗野的神气,叫人摸不清底细;一个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据说是卡隆特莱171的相识,威尔金森将军172的密友。后来两个人忽然又双双销声匿迹,原来常去的那些暧昧的去处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只留下了一些传奇般的风闻,说是杜姆赢得钱的数目大到如此这般,另外还提到了一个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当有钱的大人家的小姐,说杜姆失踪以后,那姑娘的兄长、一家的嗣子,还带了把手枪,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过他,找了好一阵子才作罢。

六个月以后,那个大姑娘搭上了去圣路易斯的班船,从此也不见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木码头上靠了岸,姑娘由一个黑人侍女伴着下了船。有四个印第安人赶了一辆马车来迎接她。她那时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马车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庄园一看,杜姆已是这里的酋长了。杜姆对她绝口不谈自己这酋长是怎么当上的,只说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当时的酋长府无非就是一堵砖墙,是叫无所事事的奴隶砌起来的。靠墙支起了一个单坡的茅草屋顶,下面隔成几个房间,肉骨头和垃圾满地乱丢,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万英亩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猎苑,鹿群到处自在吃草,好像家养的一样。就在伊塞梯贝哈坠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结了婚,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巡回牧师兼奴隶贩子,他骑了一头骡子,鞍子上绑着一把布伞,还有足足三加仑的一坛威士忌。其后杜姆又不断地弄奴隶来,并且学了白人的样,种上了一部分土地。不过他始终没有那么多活儿给奴隶干。大部分奴隶根本无事可做,还是把非洲丛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过来过,只有逢到杜姆请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会放出狗来把他们当猎物追逐,以娱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