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7页)

我们经常前往画廊和音乐厅,但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欣赏艺术或音乐,而是要观察活生生的木偶。我们将此类活动一概称为“魔术剧场”,而那是我俩阅读赫尔曼·黑塞《荒野之狼》以后的事情。有时我们也坐在咖啡馆里面,对特定的活木偶仔细进行观察。他们当中的每一个男男女女,本身都是自成一格的小宇宙。我们不也把他们称为“灵魂”吗?我确定我俩曾经那么做过。反正我们所观察的并非“机械化的”木偶,而是“活生生的”木偶。那是我们当时的用语。你可还记得,我俩如何坐在一家咖啡馆的角落内,以那些活木偶为角色,编织出复杂的故事情节吗?我们更可将其中若干“灵魂”带回家,于随后几天内继续精心处理。我们给他们取了名字,并幻化出他们完整的人生传记。通过这个方式,我们以纯虚构的标准建立起一座万神殿。而在我们“宗教”当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种几乎不受羁绊的人类崇拜。

接着我们在卧室墙壁挂上了马格利特的那幅海报。我们是在位于贺维库登的“赫妮-翁斯塔艺术中心”把它买来的。

讲起卧室,我们能够在大白天窝在床上,而且往往在床头柜摆放一瓶香槟和两个酒杯,连续好几个小时坐着相互大声朗诵。我们读斯坦·麦伦以及奥拉夫·布尔的作品——尽管所谓的“核心文学[1]”在当时遭到鄙夷,我们还是那么做了。我们也阅读扬·艾瑞克·沃尔德,并把他写出的每部作品都读过一遍。此外当然还有拉斯科尼柯夫(《罪与罚》)以及《魔山》,而且就连整本的小说也能够成为此类“床上香槟计划”当中之一环。我们口中所称的“香槟”,其实只是一种名叫“金力”的水果气泡酒。尽管它价格低廉而且味道很甜,喝起来却相当强劲,于是得到了香槟名称。

我们发现拥有血肉之躯是多么神奇的事情。过着男人和女人的生活多么美妙,而且我们乐在其中。但正是由于肉体上的幸福,我们才同时意识到自己是会死亡的凡人。那时我们宣称“秋季之始在于春”。虽然我们当时二十出头,但我们都相互承认,已经感觉自己开始变老了。

生命是一个奇迹,对我们而言它显然是值得不断庆祝的东西。庆祝的方式可以是临时起意在奥斯陆近郊森林内的夏夜漫步,可以是同样随兴而发的驾车出游。有一天你说道:“现在我们去斯科纳[2]”。五分钟以后我们就坐在汽车里面出发上路了。我俩从未去过那个地方,甚至还不晓得该在哪里过夜。

你还记得我们何时来到了当地著名的“隆格伦姐妹”田园咖啡屋吗?我们都未曾合上双眼,只是不断地开怀大笑。后来我们躺在草地上睡着了,结果被一头母牛惊醒。假如它没有跑过来的话,几秒钟以后我们铁定会被蚂蚁咬醒。我们就像发了疯似的到处跳来跳去,企图把那些小讨厌鬼从身上拍掉,但它们不光是在我们的衣服外面流窜而已,甚至还钻了进去,钻到最下面。那些你所称的“瑞典蚂蚁”把你气得咬牙切齿,觉得一切都像是对个人的侮辱。

突发奇想打算踩着滑雪板穿越约斯特达尔冰川,则是另外一个可与之相提并论的脱序行为,属于你刚刚所称的“惊险动作”。此事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五月的某日。有一天下午你突然宣布:“我们要踩着滑雪板穿越约斯特达尔冰川!”那句话就像是命令一般,因为按照昔日我俩之间的不成文约定,每当一方出现这种怪念头之时,另一方都必须无异议服从。过了没几分钟我们就打包完毕,随即驾车出发。我们可以在山中或者在莱达尔[3]随便找个地方过夜,或者在汽车上睡一觉也无妨。反正当年我俩既狂放不羁又毫不妥协。我们计划一抵达那边的峡湾,就肩上扛着滑雪板直奔冰川。曾经听说,假如时间太晚而来不及立刻展开滑雪板之旅的话,当地有一栋石头小屋可供人过夜。但我俩从未接受过任何与冰川有关的训练,由此可见我们的做法完全不负责任。反正不管怎么样,那次的冰川之旅最后还是不了了之。首度有东西让我俩败兴而去(你晓得我讲的是什么),结果我们在旅馆待了整整一个星期,然后才垂头丧气地回家。旅馆的住宿并不便宜,而且大学生无法享受折扣。我们并不只是因为手头拮据才会伤透脑筋,毕竟我们身上还有支票簿。

我写出这些东西,是为了强调今天我仍然对人生抱持完全相同的着迷态度。你曾经问过我:“但你是否仍然保持了自己原有的能力,有办法对你当下活在世上的每一分一秒感到喜悦?”而我的回答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