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第31/35页)

当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在吃饭,他带着狂热的爱扑到他的身上,把他弄倒在地上,在他身上乱爬,去舔他的脸,咬他的手——

约翰·桑顿概括这种游戏的特点称其为“胡闹的游戏”,同时,他来回摇晃着巴克,嘴里宠爱地骂着他。

巴克有两天两夜没有离开营地,没有让桑顿离开他的视野。在他工作的时候,他跟着他,在他吃饭的时候,他注视着他,夜晚,他看着他进被窝,早晨,看着他起床。但是,两天之后,森林里的呼唤开始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急切。巴克又感到坐立不安了,并且他经常想起他荒野中的兄弟,想起在分水岭另一边的美好天地,想起他们并肩跑过的那一片片宽阔的森林。他再一次开始在树林里徘徊,但是荒野兄弟没有再次出现;虽然他在漫长的守夜中侧耳倾听,但是没有再次听到那悲痛哀婉的啼嚎。

他开始晚上不回来睡觉,有时长达几天不在营地;有一次,他越过了在小溪源头处的分水岭,进入了那片树林茂密、河流密布的天地。他在那里游荡了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那位荒野兄弟的新足迹,他一边行走一边自己猎狩野味,行进时他似乎有点儿不知疲劳地迈着轻松的大步子。他在一条宽阔的河流里捕捉鲑鱼,这条河流在某处汇入了大海,也是在这条河流边,他猎杀了一头大黑熊,当时,大黑熊也在捕鱼,可是蚊子叮得他睁不开眼睛,于是他绝望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狂怒地乱窜。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场艰苦的搏斗,它唤醒了巴克身上最后潜伏的凶猛残余。两天之后,当他返回到他的猎物那儿时,看到有十多只狼獾在争夺他的战利品,他像吹谷糠一样把他们给轰跑了;跑掉的跑掉了,跑剩的两只再也不会争吵了。

他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他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生存,并耀武扬威地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正因为这些,他心中充满着极大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像传染病一样具有感染力,感染着他的肉体。它流露在他所有的行动中,显现在他全部的肌肉运动中,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在他的行为举止中表达了出来,使得他那身光彩照人的皮毛更加光彩夺目。要不是他的鼻头以及他的眼睛上面有点滴的褐色,以及在他胸部的中间出现白颜色的毛发,他完全可以被错看作一头巨狼,甚至比最大品种的狼还要大。他从圣伯纳德父亲那里,继承了身架与体重,但是,是他的那个牧羊犬母亲赋予他的身架与体重形状。他的鼻头就是那种长长的狼鼻子,只是它比任何狼的鼻子还大;而他的头是一个硕大的狼头,而且很宽。

他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他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他成为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他是一只食肉动物,完全靠肉食为生,现在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年龄,正处于他生命的顶峰,身上充溢着活力与刚强。当桑顿的手沿着他的背脊抚摸而过的时候,他的毛发便随之噼里啪啦地竖了起来,爱的接触,使得他的每根毛发都在散发出被囚禁住的魅力。他的大脑与躯体、他的神经组织与纤维、他的每一个部分都达到了顶峰期;而在所有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完美的平衡或调节。对于需要采取行动的目中之景、耳中之声,以及各种事件,他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做出反应。他跳起来防卫或反击的迅猛犹如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迅猛一倍。他从看到动静,或者听到声响,到做出反应,总共所用的时间比别的狗仅用于看个明白或听个仔细的时间要少。他感知、决定、反应,这三个行为是在同一瞬间里进行的。从实际情况看,感知、决定、反应这三者,是先后发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时间相隔无穷之小,所以看起来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他的肌肉充满着过多的生命力,极富有弹性,像是钢丝弹簧。生命像涌泉一般,欢快而热烈地流遍他的全身,直至最后,它似乎在狂喜中要冲破他的身体,慷慨地流遍整个世界。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计们都在注视巴克神气地走出营地。

“当他被造就好后,铸造他的模子就毁了。”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想。”汉斯肯定地说。

他们虽然看见他精神抖擞地离开营地,但是他一进入森林中看不见的地方时,身上顿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他们却看不到。他不再是大步地行走。顿时,他就变成了一头荒野中的禽兽,他迈着猫步,悄悄地向前潜行,出没在各种阴影中,自己也成了一个移动的影子。他知道如何利用各种隐蔽物,如何像蛇肚子着地向前爬,或者像蛇一样纵身跳起来袭击。他能从雷鸟的巢穴中取出雷鸟,杀死睡觉中的兔子,能从半空中猛地折断逃跑中的小金花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