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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

“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她露出微笑,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那里的侍者跟我说,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安黛丽·特华,你知道她吗?”

“没听过。”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她四十五岁,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脱俗出众,艾略特舅舅认识的公爵夫人都比不上她。我坐在她旁边,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

“你还真敢说。”

“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她也渐渐放下心防。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时装秀结束以后,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

“你在那之前见过她吗?”

“没见过。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我可能会很尴尬,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

“你真的赴约了吗?”

“当然啦。她就住在福煦大街上,是栋外观精美的小房子。服侍我们的管家长得还真像乔治·华盛顿。我一直待到下午四点。我们披着头发,脱了胸衣,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

“那怎么不快写呢?很适合投稿给《妇女居家》杂志。”

“你少犯蠢了。”她笑道。

我沉默了半晌,思忖了一会儿后说:“我在想,拉里是不是真正爱过你。”

她坐起身子,脸色不再温和,双眼怒视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当然爱过我,你以为女人察觉不出男人爱不爱她吗?”

“噢,应该说某种程度上,他确实爱过你,毕竟你是他最熟识的女生。你们从小玩在一起。他觉得自己会爱上你,这是出于性的本能。你们俩如果真的结婚,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你们当时已经同居同床,跟结婚没有太大差异。”

伊莎贝尔的情绪缓和了些,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晓得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便接着说:“卫道人士老是主张,性的本能和爱情是两码子事。他们常把性的本能,说成是附加的现象。”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嗯,部分心理学家认为,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

我露出微笑。

“你真要问的话,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唯一不同之处是,对男人来说,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但对女人来说,还是会牵扯到情感。”

“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

我没搭腔,继续说下去。

“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就不算是真的爱情,而是别的情感。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而是阻碍。你想想,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是什么意思呢?‘汝将永远爱恋,伊将永远娇美!’为什么呢?因为得不到呀。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都追不到心爱的人,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既单纯又自然。幸好,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你嫁给了有钱人,拉里云游四海、探索世界,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

“你怎么知道的?”

“激情是不计代价的。哲学家帕斯卡37说过,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置个人荣誉于度外,忍受羞辱也甘愿。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崔斯坦与伊索德、帕内尔与欧希亚。少了这股力量,激情就会凋零。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吞下种种责难辱骂,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掏空了灵魂的一切,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笨蛋,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