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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开头曾提过苏姗·鲁维耶。我俩认识近十二年,她如今将近四十岁了。她的外貌并不出色,甚至可以说是难看。以法国女人而言,她的个子算高的了,躯干不大但长手长腿。她的动作老是显得笨拙,仿佛控制不了四肢。发色则随她高兴而改变,多半呈红褐色。她有张小方脸,凸出的颧骨抹着鲜红的粉底,大嘴涂着厚厚的口红。所有这些都谈不上动人,但有人就是喜欢。当然,她皮肤姣好,牙齿雪白结实,蓝色的眼睛大而有神。这些都是她最好看的地方,所以她把睫毛和眼皮双双染黑,尽量凸显优点。她看起来既精明又和善,还有随遇而安的气质,性情敦厚之余,也不失应有的强悍。她的生活方式特殊,因此非得强悍点不可。她母亲嫁给了一名小公务员,后来丈夫过世,便回到安茹省的家乡,靠养老金度日。苏姗十五岁时,母亲送她到邻镇当裁缝师的学徒,因为离家不远,所以每周日都能回家。苏姗十七岁那年放了两周的长假,有位画家整个夏天都在村里画风景,她就这么迷恋上人家了。苏姗心里很清楚,自己身无分文,根本甭想谈婚姻大事。到了夏季尾声,画家提议带她去巴黎,她便欣然答应了。蒙马特区的画室密密麻麻,两人就住在其中一间,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年。

一年后,这名画家说他连一张画都卖不出去,没有能力再供养情妇。这早已在苏姗预料之中,因此十分坦然地面对。他得知苏姗无意回家时,就告诉她另一名画家愿意收留她,就住在同一个街廓。这男人曾向苏姗示好过两三次,虽然都被断然拒绝,但气氛算是融洽,他也不觉得难堪。苏姗并不讨厌这个人,便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她搬起家来甚是方便,连行李都无需出租车帮忙。这名新欢比旧爱年长许多,但外表依然十分体面。苏姗当起了他的模特儿,摆过形形色色的姿势,穿衣裸体样样来。两人同居了两年,过得开心自在。苏姗最得意的是,以自己为模特儿的画作,让这名画家首度尝到成功的滋味。她给我看了某份画报的剪报,上头便印了那幅画作,原作甚至获得美国艺廊青睐,愿意出资收藏。这幅画作是她真人大小的裸体,卧姿貌似马奈所画的《奥林匹亚》。这名画家颇为敏锐,一下便晓得她身材的比例带有现代风味,引人发噱,便更强调她瘦削的身形,拉长腿部和胳膊,凸显高高的颧骨,并且放大那对湛蓝的眼眸。从印刷版本看来,自然难以判断真实的颜色,但构图确实极为雅致。他因为这幅画有了些名气,娶到一位欣赏他才华的有钱寡妇。苏姗理解男人当以前途为重,因而不吵不闹,就此结束了这段恋情。

此时,她已明白自己价值所在,既喜欢艺术圈的生活,又享受当模特儿。每天忙完白天的工作后,她总爱前往咖啡馆,与画家、画家妻子和情妇坐在一块儿,听他们谈论艺术,抨击画商,聊着荤腥故事。在这种场合,她总能懂得伺机而动,暗自拟定计划。她看中了某个单身的年轻画家,自觉他有些才气,特地挑了他落单的时机主动搭讪,而且略过开场白,解释当前情况后便提议两人同居。

“我今年二十岁,而且很会打理家务,你既可省下请人打扫的费用,又可省下请模特儿的成本。你看看自己的衬衫,实在不能看,画室又乱七八糟,你真的需要女人来照顾你。”

这年轻人明白她性情讨喜,也觉得提议挺有意思。苏姗看出他有意接受。

“反正试试无妨,”她说,“万一合不来,顶多回到现状,谁也没有损失。”

由于他是抽象派画家,因此苏姗的肖像画尽是些正方形和长方形,时而缺眼少嘴,时而是黑褐灰交织的几何图案,时而是横生交错的线条,几乎无法辨认出人脸。两人同居一年半后,苏姗便主动离开他了。

“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是喜欢,他是个好孩子。但我觉得他没有进步,始终原地踏步。”

她后来又找到新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对方依然是位画家。

“我还是对绘画有兴趣,”她说,“我曾跟一位雕塑家交往了六个月,但不知什么缘故,我始终没有感觉。”

令她欣慰的是,她每次分手时都未发生不愉快的事。她既是一流的模特儿,也是优秀的主妇。她喜爱在暂时栖身的画室中工作,把里头收十得整整齐齐,并以此为傲。她煮得一手好菜,即使预算有限,也能变出佳肴。男人的袜子破了,她会替他们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她便帮他们缝上。

“谁说画家的外表非得邋里邋遢的。”

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对方是位年轻的英国人,比她认识过的任何人都有钱,还有辆自己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