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运动的复兴(第2/9页)

最开始,政府采取了强硬的措施。所有工厂,无论是公有还是私人的,都拒绝了工人调整工资的要求。上海市长宣布,如果工人的要求超出了当局的承受能力,就应当拒绝这些要求。他还威胁道,一旦工人的罢工违反“合法程序”,政府将使用武力。同时,政府开始重新采用曾在20年代和30年代使用过的破坏罢工的办法(政府不久后就将这些办法用到了镇压学生运动上)。在当地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配合下,暴力团伙对工人进行了有组织的袭击。官员们声称,是共产党唆使工人们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共产党应为劳工骚乱负责。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上海电力公司的工人1946年1月举行的罢工,这表示此时工人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已经极为恶劣了。电力公司解雇了一批积极活动的工人代表,1月23日,电力公司的三个主要部门大约3000名工人举行了罢工,抗议工厂的这次解雇。罢工持续了9天,并扩展到上海几家最大的工厂和百货公司。1月31日,大批便衣警察和安全部队来到沪东工厂的大门——罢工开始后,工人们就占据了工厂。一群妇女开始在门外大喊,要她们的丈夫回家过农历新年。大门打开后,警察冲了进去,他们见人就打,许多工人被打伤了,剩下的工人被赶出了工厂。工人被迫同意接受调解,但他们切断了电力供应。这样,工人代表不得不和市政府社会局的调解员在烛光下进行谈判。

但工人们毫不畏惧,其他工人组织了一次支持电力公司罢工的抗议。2月4日,来自于上海40家工会——它们主要属于纺织业、机器制造业和其他5个公共事业单位约100名的代表聚在一起,对上海电力公司的工人表示声援。第二天,政府资助的上海总工会在自己的办公室召开了类似的集合。来自超过70个不同企业和行业的200多名工会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表示完全支持上海电力公司工人。上海总工会主席周学湘宣布,上海电力公司工人的斗争为所有工人树立了一个榜样。他希望上海其他工会能支持电力公司的工人,帮助他们取得斗争的胜利。[13]

胡萝卜加大棒政策的失败

很明显,政府在1946年初采取的强硬措施无法控制工人的骚乱,尤其能说明这一点的是,由政府资助的工会领袖的讲话越来越像真正的工人代表,而不是他们本应为之服务的政治当局的代表。于是,政府在1946年4月制定了新政策,这一新政策一直延续到内战结束。与对学生毫不妥协的态度不同,政府现在对工人采取了一种更灵活的姿态。在削弱和压制工人运动的同时,政府也试图通过承认工人主要要求的合理性来安抚工人。新政策规定,工人每月的工资将按照战前(1936年)的水平乘以当前的生活费指数来计算。不仅如此,新规定的基本工资要高于“二战”前大部分工人的工资待遇。非熟练工人的基本工资相当于1936年熟练工人的薪资水平。熟练工人的工资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新规定的推出旨在让社会部能重新有效地控制工人。4月24日,行政院颁布了一项命令,要求所有劳资纠纷都必须提交政府仲裁。在进行此类仲裁之前,所有的工人罢工和管理人员停工都是被禁止的。仲裁委员会由9—15名成员组成,委员大部分是政府代表。政府宣称,许多经济诉求合理的劳动纠纷会被共产党的鼓动者所利用,因此这些举措是必要的。亲政府的报纸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大力宣传。不仅如此,社会部部长亲自到上海宣传政府的新劳工政策。[14]新任上海市长吴国桢宣布,新市政府将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劳动纠纷,但罢工工人和工人领袖将受到惩罚。

中国工会的解散

政府试图重新取得对工人的控制,这一计划中一个重要目标是破坏中国工会日益增长的独立性。政府逐步实施了一系列针对中国工会的行动,这些行动的最终目的一开始并不明显。这类行动与政府镇压学生反战运动的方式十分相似:首先,地方官员会公然违反中央政府的政策对中国工会采取严厉措施;然后,中央会在某个适当的时候采取和地方当局相同的立场,并接受地方当局的处理结果。

1946年8月6日,大约200名武装警察和重庆总工会成员闯入并占领重庆中国工会的办公室及其三个附属机构——工人福利俱乐部、工人医院、工人文化宫。超过20名工会员工被逮捕。

政府在第二天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庆总工会的发言人指控中国劳动协会的官员腐败、管理不善、煽动工人罢工以及从事政治活动。但发言人拒绝公布与这些指控相关的证据。该发言人还声称,重庆总工会是代表重庆300万工人的合法组织,因此它有权接管中国劳动协会的办公室和下属机构。他声称接管行动得到了重庆市政府的批准,并以重庆总劳动协会的名义要求民众取消他们所在地的中国劳动协会办事处。[15]这个月的晚些时候,河南省政府下令中国劳动协会开封办事处停止一切活动,将办公室、工人医院、职工食堂都转交给当地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