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战争已不可避免(第23/25页)
英军军事实力的提升,让驻守广州的清军感受到了极大压力。杨芳和林则徐等具有战略眼光的大臣们,对于奕山的所作所为十分不满。奕山似乎也感受到了来自下层的压力,为了平息众怒,他从一个极端又跑向了另一个极端。
对于奕山而言,杨芳和林则徐的详细作战方案,他根本没听进去,倒是记住了杨芳的火攻计划,于是他决定在省城附近实施一场火攻。奕山的内心深处在意的是,自己作为总督广州前线的指挥官,如果不对英打一场战争,随着时间的推移,朝廷的军饷可能就要被削减。而且如果自己没有战功,是无法在皇帝面前交代的,那么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封赏。
奕山决定用火攻。然而杨芳的火攻计划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的,奕山这种“拍脑门”决定的打法,是不可能有胜算的。
闰三月二十日(5月10日)夜,奕山突然对驻扎在广州附近的英国战船发起了进攻。他意图趁着夜色突袭制胜,进而一举收复虎门各炮台,可是当时由于连日大雨,致使河水暴涨,奕山并未能到达目的地。英军舰船却乘水涨之势,从大黄滘、二沙尾两路同时奔向广州城。奕山面对英军的进逼,有些着急,于是决定先发制人。
当时奕山在四川、湖南兵中挑选了熟悉水性的士兵一千七百多人,兵分三路,命令提督张必禄屯驻西炮台,出西路;杨芳由泥城出右路;副将陆文屯驻东炮台,出左路。另一名副将祁横率领水军及四川兵驾驶小船,用火筒攻击英国战船。
四月一日(5月21日)三更时分,奕山点兵出城,士兵们携带火箭、火弹、喷筒、钩镰等武器,驾驶小舟开始渐渐靠近英国战船。由于出其不意,清军的偷袭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义律来不及组织兵力反击,最终还是靠着周围很多士兵的保护,才得以从舰船登上小舟逃走。
之所以说奕山的这次火攻偷袭并无胜算,是因为偷袭虽然能让英军暂时陷入慌乱,但并不能给予对方致命的打击。准确地说真正的战争是在火攻之后,英军必然会大举反攻,如何应对,这是当时奕山必须思考的问题。
事实证明,当次日英军重新集结兵力进行反扑时,奕山毫无应对之策,致使驻守西北台的守军率先溃败,紧接着另两路清军在听到西北台陷落的消息后,也跟着一哄而散。据史料记载,当时清军准备用来制造攻敌木筏的数百吨木料以及三十多艘油薪船,全部被英军烧毁。
奕山的火攻之策并没有扭转广州的战局,反而更加激起了英军立即攻占广州的欲望。在占领西北炮台后,义律立即以广州城西作为主攻方向。在这个方向上首先夺取西炮台,再绕道城西直插城北的越秀山,夺取山上炮台,进而控制俯瞰全广州城的制高点。
广州城北的越秀山,筑有六座炮台,驻守兵力为四千余人,从防守人数上看并不算少。可是当四月五日(5月25日)凌晨,英军经由西村、流花桥,直扑广州北门外各炮台的时候,这些守军只是稍加抵抗,便放弃炮台阵地,全部撤进广州城内。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是奕山下的撤退命令,但没有奕山的命令,这些撤退的士兵是不可能进城的。当时广东按察使王廷兰想乘英军立足未稳,请求领兵夺回炮台,但被奕山拒绝。
英军攻下炮台后,于次日一鼓作气地集中炮火攻击广州城。由于炮火猛烈,奕山等人不得不躲进巡抚署内,盘算着弃城而逃,结果被王廷兰阻止。
随着英军的攻势越来越猛烈,奕山不仅没有组织兵力进行反击,反而决定投降,他让人在城头挂起白旗,并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出城议和。
这正中义律下怀,远征而来的英军此时也需要修整,因此义律表示可以接受奕山投降,但前提是必须满足英军的五个条件:
1.限一周之内交出赎城费六百万元,接到条款约定书的当日要先交一百万元;
2.奕山、隆文、杨芳以及外省调集来的清军,限六日之内撤出广州,至六十里之外的地方驻扎,英军则继续驻守原地;
3.等清政府将赔偿金全部交齐后,英军退出虎门,各防守要隘不得再增添军事防守力量;如果赔偿金没按规定时间交齐,则增加一百万元,超过十四日增加二百万元,超过二十日增加三百万元;
4.赔偿英商损失三十万元及西班牙舰船“比尔巴”号的全部损失,限一周之内交齐赔偿款;
5.本条款要经广州知府及三位钦差大臣奕山、隆文、杨芳盖印生效。
条约书递到奕山的面前时,据说这位还依然对英国人猛烈的炮火心有余悸的皇室子弟,不仅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愤恨,反而是喜笑颜开—只要英国人停止战争,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他立即同意了各项条款,签订停战协议,并于四月十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