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朕于天下,无所亏负,汝等可知(第6/6页)

两年以后,鱼保家又迎合武则天“欲大诛杀以威之,盛开告密之门”的心理,设计了这个新产品。不用说,武则天很中意,买断专利。这位侍御史之子脑筋相当灵活,转变也够迅速。学有所长,术有专攻,鱼保家会搞设计。但他就不懂成语,尤其那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就在他制作的铜匦里,有一封来信是告他的,当年为李敬业做兵器,杀伤官军甚众。

鱼保家被搞得没脾气了,史书用“遂服诛”三个字,就让他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其父鱼承晔也被贬为仪州司马。

鱼保家设计的铜匦,分为四格,收受天下表章,一旦投入,无法收回,只有武则天可以拆看。 

东方为延恩匦,想求个一官半职的人可以把自己的马屁文章投进去自荐。

南方为招谏匦,接受人们对于朝政和时事的谏言,有些话可以说,有些不可以说,分寸自己把握,后果自负。 

西方为申冤匦,喊冤者专用信箱,有冤诉冤,有苦诉苦,太后给你做主。 

北方为通玄匦,鼓励人们为朝廷出谋划策,有治国良策别憋在心里,憋坏了身子事小,耽误了国家振兴事大。 

这种类似邮局信筒分本市、外埠两口投信,以利分拣的办法,能够较快地区分效忠信和举报信,然后用特快专递送达武则天,不能不说是一种创见。

后世有人简单地将其称为告密箱,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告密,或称上变,古已有之。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颁算缗令,对顶有隐匿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者,准许别人告发。告发者将被赐予没收财产的一半。这时候的告发是一种经济性的,而隋唐之际的告密是政治性的,被告通常是朝廷官员,被告发的问题通常与谋反有关。

贞观年间,发生了奴告主的现象。太宗李世民不喜欢这种现象,他曾对侍臣说,奴告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是大恶之行,必须禁绝。如果今后再发生这种事,不需经过官府受理,直接将告发人斩杀。

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太宗李世民出征高丽,到达定州。有人向西京留守房玄龄告密。房玄龄问他:“你要告发谁?”来人说:“就是你。”房玄龄不再追问,派人把这个人送往定州。太宗听说有告密人要来,说来人一定是告房玄龄的。告密者到达以后,果然是告发房玄龄的,李世民立刻将此人腰斩,并封了两把刀,交给房玄龄说:“以后如果有类似事件,你把来告密者腰斩好了,不必送来我处。”

在太宗李世民看来,告密的内容是以下犯上的谋逆之罪,而告密本身同样是以下犯上的忤逆之行。如果让告密者一再得逞,那么就会导致以乱治乱。对于一个政治生态和谐的帝国,告密显然是不可取的。

武则天大兴告密之风,主要是为了“媚众”,取媚士族地主。武则天的本意是希望以匦检制度广开言路,掌握民情动向。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发生了质的转变。

自从李敬业谋反后,武则天就怀疑天下人都在找机会对付自己。加上自己忙于政务,忙着与面首们颠鸾倒凤,李唐宗室和大臣们内心不服,她掀起的清算风暴不能刮一阵就消停,要常刮,刮得天地变色,血雨腥风。

她要造成一种人咬人、人咬狗的大乱之象,大乱方能大治。扬州事变之前,李敬业的叔叔徐景文派人到东都,揭发李敬业的谋反活动,其实这也是一起告密事件。扬楚事变中,刘仁轨托姜嗣宗带表疏与武氏,说嗣宗知反不告,也带有告密性质。但这时的告密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广大的下层告密者还没有被发动起来。

在武则天看来,要把广大的下层告密者发动起来,则必须使告密制度化,同时要解决告密者的政治待遇。告密者的目的,往往是想从中捞取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