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联邦宪法

直到现在,我将各州视为单独的整体,阐述了各州人民实施的不同机制,以及他们使用的行动手段。但是所有被我视为独立体的州在某些情况下都必须服从于一个最高当局,即联邦。现在是时候考察联邦政府的这部分主权,并迅速浏览一下联邦的宪法了。[1]

联邦宪法的历史背景[2]

第一联邦的起源。——它的弱点。——国会呼吁制宪权。——从国会呼吁制宪权到新宪法颁布实施期间间隔两年时间。

[≠我不是那种盲目信仰法律规定的人,我也不认为只要改变一个民族的法律就能够轻易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法律仅以两种方式发挥作用,要么凭借它的长期作用——当一种优于社会的权力设法在许多年内管理他们,要么凭借它与民族的道德观念、习惯和文明的和谐发展。在后一种情况中,法律仅是一种已然存在的事实的显著且合法的表现。[3]

但我承认,当法律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的)需要、道德观念和习惯协调一致,其所产生的影响往往可以称得上奇迹。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比美国更能证明法律的力量对政治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

在上个世纪末同时摆脱英国束缚的十三个殖民地,就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拥有相同的宗教、相同的语言、相同的道德观念和几乎相同的法律;它们与共同的敌人作斗争。因而有强大的理由使它们紧密团结在一切,合并为同一个国家。

但是,它们往往各自单独存在,且拥有独自管理的政府,形成了特有的利益和习惯;而且它们都对个体重要性消失于共同重要性中的坚固而完整的联邦感到反感。据此,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一种倾向于使英裔美国人联合在一起;另一种倾向于使他们走向分裂。

只要同母国的战争仍在继续,联合的原则必然会取得胜利。而且,尽管最初建立这种联合的法律是有缺陷的,但共同的纽带不顾这些缺陷而继续存在。[4]

但是一旦和平结束,立法[5]的缺陷就会暴露出来:国家似乎马上就解体了。每个殖民地都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享有完全的主权。联邦政府因其宪法而软弱无力,且不再有公共危机感支撑它,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的国旗被欧洲大国肆意凌辱。与此同时,它没有应对印第安部落所需的充足资源,也无法支付独立战争时期欠下的债款的利息。在联邦政府即将毁灭之时,它正式声明自己无能为力,并呼吁制宪权。[6]

如果美国曾经一度达到荣誉的制高点,其能够使它的居民不断向我们展示自己引以为傲的想象力[7],那么这一决定性时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权力正式放弃统治权的时刻。

在每个世纪都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为了获得独立而努力奋斗的壮观场面。更何况美国人为了摆脱英国人的束缚而付出的努力被过分夸大。与敌人相隔1 300里格的海洋,在一个强大盟友的帮助之下,美国能够获得胜利的主要原因是它的地理位置,而非它的军队士气或者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8]谁敢将美国的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的战争作比较呢?美国人的努力怎么比得上我们的努力呢?法国,作为全欧洲进攻的目标,没有钱、无处举债、没有同盟者,它用二十分之一的人口对抗敌军,用一只手扑灭吞噬它的内部机构的大火,用另一只手在国外挥舞火炬。[9]但是,在社会历史中鲜见的是目睹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立法者通知其政府的齿轮已经出现停滞的时候,仍能冷静沉着且无所畏惧地将注意力转移到自身;深入检查故障的原因;为了找到补救方法,花费整整两年的时间进行自我调整;并且,在找到补救方法时还能不掉一滴泪或不流一滴血地自愿服从它。

当他们察觉到第一部联邦宪法的不足之处时,鼓舞他们革命的政治热情只是部分地消沉下去,而制定宪法的所有伟人仍然健在。这使美国拥有双重好运。负责起草第二部宪法的小型集会[10]汇集了新大陆当时最优秀、最高尚的人物。乔治·华盛顿主持该集会。[11]

这个全国委员会经过长期而充分的考虑,最终使人民接受了那部至今仍然治理全联邦的基本大法。所有的州接连采用了它。[12]在经过两年的空位期之后,新的联邦政府在1789年开始投入工作。因此,当美国的革命结束的时候,我们法国的革命才刚刚开始。

联邦宪法概要[13]

联邦主权与州的主权之间的权力划分。——州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常规;——联邦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