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年少离家(第9/15页)
卡尔为查理准备了一间卧室,让他住在自己家里。查理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唯一有价值的是一把小木梭,这是别的水手教给他的一种源于北卡罗来纳州外滩岛乡间的手艺,他在船上时常用它来织绳索吊床。他计划在达勒姆编些吊床来卖,以便继续挣点儿零用钱,这一点体现了一位真正资本家的本能。
卡尔一家带查理去了三一教堂,把他介绍给那里的会众。查理身着一件虽不新潮但仍体面的米色亚麻布西装,里面配一件马甲,卡尔夫人还给他系上一条打着四手结的领带。他的一头短发梳向右边,紧贴着头皮,洗得干干净净的脸上不时展现出笑容。用西方人的标准来看,剪去辫子的查理帅气惊人。
“你知道,”一位跟他同龄的女孩发现,“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中国人。他穿着体面,举止优雅。这位中国绅士非常非常有礼貌,这一点是得到大家公认的。”
达勒姆三一教堂的主日学校承担查理在学校期间的日常开销,这成了他们从朱利安·卡尔那里获得经费的渠道。他的学费则由三一学院从州卫理会基金里划拨,在校期间,他与其他几个孩子一起住在一位教授家里。
那年4月,查理几乎认识了达勒姆的每一个人,其中最重要的当属詹姆斯·索思盖特及他的女儿安妮。安妮长得小巧玲珑,满脸雀斑,说话尖酸刻薄,为人冷酷无情,却又爱开玩笑。当时她还是个孩子,还没到身穿荷叶罩衫步入青春期的时候。她成了查理的知心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调皮捣蛋。索思盖特和他的儿子一起从事保险业,但他一直想在达勒姆成立一个“男青年基督教协会”。每当在索思盖特家吃晚饭时,查理都会听到他们谈论这个协会有多么好。而在之前,查理连这个组织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愉快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查理动身来到三一学院。这所学院设在一栋独栋大楼里,以前是兰道夫县政府所在地,周围是一片针叶林,向北到海波因特只有三英里远。那一年有200名学生入学。以前这里招收过几个印第安人,但在查理入学之前,还从来没收过中国学生。1881年6月9日,也就是在查理刚上学没几周时,布拉克斯顿·克雷文博士就在年报中写道:“他各方面都表现得很好,学习认真,日后必成大器。”
查理来这里并没有接受常规的学校教育,他被视为三一学院一位“特别生”——不过这在当时的美国并非不同寻常的安排。教授们已经同意对他进行短期学前培训,利用几个月的时间给他恶补一下英语阅读、写作和数学等其他学生已经学了十几年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查理将来要回国当传教士,因此许多常规的教学内容都一概而过。比如,像学校里大部分教授们都很擅长的拉丁语、希腊语和德语等课程,只让他简单了解一下就行了。与此相反的是,教授们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提高他的英语水平上,每天让他沉浸在《圣经》的世界里。
查理住在甘纳韦教授家里。甘纳韦教授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学院里教授拉丁语。而查理大部分课程都是在克雷文博士家里进行。这位品德优秀、超负荷工作的绅士精通形而上学和修辞学,每天早上,他都为如何选择自己最适合的衣着而大费脑筋。除了克雷文,承担查理教学任务的还有克雷文太太。她经常连续数小时坐在这个15岁的小伙子身边,给他讲述西方文化的神秘之处。查理凭借聪明才智,再加上囫囵吞枣式的死记硬背,把她讲的内容都塞到了脑子里。中国儿童素有背诵经典古籍的习惯,他们通常是在老师的监督之下,一边摇头晃脑后轻摇着身体,一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圣哲之言,不求甚解,不问何意,直到将其深印在脑海里。查理也非常善于模仿,他能够背诵读过的《圣经》段落以及讲道时听到的语句,看起来好像已经理解了似的。实际上,与背诵古籍的孩子一样,查理能明白的似乎也并不多。从他的书信内容来看,他引用的《圣经》语句显得杂乱无章,而他的导师们不但没有感到头疼,反而对他那快速模仿的能力印象深刻,将其视为已有明显进步的标志。
到了夏天,查理的英语已经达到了能够写信的水平。从他最初写的几封信中,我们可以找到有关他童年生活的一些线索。其中一封信是写给他在海南的父亲,该信有一封给上海监理会布道团团长林乐知[10]的附函,文字稍微改动过,内容是请求林乐知把这封信转交给他的父亲。
亲爱的艾伦先生:
我希望您能帮我一个忙,我离家6年了,我想让父亲知道我在哪里,在干什么。他们住在中国东南部广州州的孟寿县,他们的船队从澳门开往河内,6天的水路。我父亲的中文名字叫“韩宏义”。我希望您能找到他们,几个月前我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威尔明顿入了教。现在达勒姆主日学校和三一学院资助我上学,我特别着急接受教育,这样我就能回中国向他们介绍我们的救世主,收到信后请给我回信,非常感谢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