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由国家发起的对600万犹太人的杀戮通常被称为“大屠杀”,它是20世纪最大的犯罪。鉴于这种强加在无辜受害者身上邪恶而有计划的残暴,未来的历史学家们可能为其贴上历史上最重大犯罪的标签。对这一事实的认识,无疑导致了历史学家们提出两个关键的哲学问题:一是这样的邪恶是如何在许多人认为是进步的西方突然爆发出来的?二是给世界提供了最杰出的科学家、音乐家、哲学家、神学家以及作家的德国人,为何屈服于一种在1900年任何一位理智健全的人都不可能预言出现的兽性?本书试图回答这一显然令人费解的问题。

任何一位希望解释这一重大事件的人,从一开始都应该表明自己所持有的假定,以及通过自己的著述传达的信念。指导本书的一条主要原则是,努力避免在叙事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极端:德国人恐惧症和辩护性的修正主义。五十年前,当施加在欧洲犹太人身上的可怕暴行刚刚结束时,许多人想指控所有的德国人要对纳粹政权的邪恶行为负责,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这样一个意味着普遍罪行的总体指控,就相当于用一把定罪的刷子把所有的德国人玷污,所以盟国很快就制止了这种反向的种族主义方式。仁慈而头脑清醒的人们认识到,你不能用罪恶的领导层所犯下的罪行来指控整个民族,从而陷入与促使纳粹杀戮600万犹太人一样的非理性的想法当中。

然而,在这一巨大罪行的符咒之下,一些历史学家继续以公开或更加聪明的暗示主张普遍性的德国人原罪的论点。注在最极端的陈述当中——正如本书作者在一次美国历史学会年会的大屠杀讲座上所闻——这一论点断言:德国人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所作所为起因于他们是天生的种族主义者和军国主义者。正如一位演讲者的断言:可能是德国人血液中某种化学上的反常,导致了他们犯下如此十恶不赦的罪行。同样的观点在本书作者1989年收到的匿名信中也有所体现,信中认为:决不能允许德国再次统一,因为我们必定立刻就要“打起精神,应对第三次世界大战。德国已经公正地获得了一直跪下去的权利,获得了承受永久残疾的权利。别忘了,对于那些因其反社会行为而被处以无期徒刑的人来说,难道社会要免除他们无假释可能性的终身监禁的处罚吗?”正如这些极端观点所坚持的,如果一个人最初假定所有的德国人都是邪恶的,那么他就会偏向于在德国历史中寻找,并一如既往地去发现选择性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不过,在这一形式中,它正是纳粹观点的另一种变异:犹太人都是邪恶的。这一观点来自种族主义的信条:一些人类群体由于遗传的构造,是完全有罪的。在大屠杀之后,仁慈而文明的人不能认可这一信条,因为这等于是给予了希特勒最终的胜利。

无可否认,今天令人尊重的历史学家不再持有如此极端的观点,更多的却是大屠杀否认者的叫嚣,他们声称杀戮从未发生;更多的是聪明的诡辩者伶牙俐齿的断言,他们坚持认为,大部分德国人并不知晓或者被迫执行命令。也有一些辩护者坚信:希特勒和其亲信要负全责,并且暴行是许多其他民族一起犯下的,这使得他们和德国人一样坏。通过可以想象到的策略——从简单的否认、对命令的服从、境遇的开脱、受骗(我们也是希特勒的受害者),到相对的淡化(我们都是坏人),等等——一些修正主义历史学家已经试图洗刷历史记录,声称:尽管也许是误导,但是纳粹分子希望德国过得最好,他们并没有犯下反对者所归于他们的滔天大罪。

假如一种研究方法是处罚性的,另外一种就是开脱性的,且两者都明显令人无法接受,那么,还有其他什么解释性的策略能使我们更有可能接近真相呢?我们必须理解:鉴于我们不同的知识投入,甚至最谨慎而诚实的历史学家,也必然在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那些在知识和道德上关注犹太人经历的历史学家,无论他们对德国人多么公正,都可能去夸大德国人的罪行,而德国的历史学家则可能会弱化这一罪行。近年来,人们一直就多少德国人实际知道和参与了大屠杀进行争论。迄今为止,这主要是一场单方面的争论,因为正如人们所感觉到的,德国人似乎厌恶和厌倦了有关纳粹的争论;他们要继续他们的生活,要铸造一个统一和富裕的德国。用许多人的话来说,他们需要终止整个肮脏的事件,他们不需要被那些不断提供无限量罪恶药剂的人所打扰。他们并不介意是否有超出以前数量的德国人涉足大屠杀。他们想知道是什么意识形态的安排促发了一些研究,这些研究似乎暗示着尽可能多的德国人卷入了对犹太人的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