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第3/3页)

经验老道的性罪犯越来越喜欢打官司,这阻碍了警察与治安法官对她们的惩罚。道德改革者的行动也步履维艰,以至于18世纪30年代改革社团完全放弃了法律手段。与此同时,其他人,例如祛邪会的早期领袖们,也求助于造假与伪证的手段。总之,普通人已经很不愿意参与到道德监管之中。即使在17世纪90年代,户主们还普遍对于法律制度很熟悉,并且积极地监管妓女娼妇。然而仅仅几十年后,他们就变得极不情愿,因为害怕遭到辱骂,不愿承担费用,担心恶意指控。大多数受尊敬的教区居民早已不再日复一日地监督他们的邻居,他们更愿意与这类危险敌人保持一定距离。公共戒律的推行越来越困难,即使是对那些名声最坏、非议最多的性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