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二年律令》中的“宦皇帝者”(第3/17页)

颜师古注曰:“武士、驺以上,皆旧侍从天子之人也。舍人以上,太子之官属。”汉惠帝这次赏赐,包含着两种侍从:天子的侍从和太子的侍从。太子的侍从,汉惠帝诏书中能看到的是太子御骖乘和太子舍人。他们替皇帝奉侍儿子,广义上说也算“宦皇帝者”。

“太子御骖乘”包含了“太子御”和“太子骖乘”两种官职,分别是驾车的和陪乘的(19)。太子的御、骖乘“赐爵五大夫”,五大夫是第9级爵。这种直赐某级之爵的做法,与其他“爵三级”、“爵二级”、“爵一级”的依次晋爵之例相比,稍有区别。从后来汉代赐爵通例看,五大夫以上一般特赐某爵,如赐五大夫、赐右庶长、赐关内侯等;公乘以下爵,则采用“赐爵若干级”的办法。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冬十月,赐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千石以下至乘从者帛,蛮夷锦各有差。”(20)对文中“乘从者”,晋灼曰:“乘骑诸从者也。”又《二年律令·置吏律》中,有条律文提到了“吏及宦皇帝者中从骑”,“中从骑”属于内官,他们得到了假日多于其他内官的特殊待遇。这“中从骑”,也是“驺”、“御”、“骖乘”、“乘从者”之类。

在前引惠帝诏中,太子舍人“满五岁二级”。“舍人”是个古老的官名,具有私人侍从性质。汉武帝时的《柏梁台诗》中郭舍人有句:“啮妃女唇甘如饴。”(21)因舍人奉侍宫中,所以才能钻空子跟妃女亲昵。除太子外,大臣也畜养着众多舍人。秦与汉初简牍告诉我们,基层令长往往拥有很多舍人,他们相当于长官的私吏,但也协助长官处理公务(22)。战国秦汉间,王朝有时就从舍人中选拔郎官。将军幕府中也有随军的舍人,学者把这种舍人比作“入幕之宾”(23)。汉代的太子舍人职比郎中,往往与郎中并称(24)。大夫、郎中要承担各种临时差使,而舍人也是如此(25)。魏晋以下,国家还为王公、将军们设定了舍人的员额。比如,诸王府、大将军府可置舍人10人,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可置舍人4人(26)。至如中书省的中书舍人之类,已是国家正式吏员了。到了唐朝,中书舍人居然变成清官要职了。而在先秦与汉初,舍人只是私属,正如郎官是君主的私属一样。日本的大和国也有“舍人”、“大舍人”、“左右舍人”,是大王和贵族的亲近,这个官名是从中国学去的(27)。

太子宫官系统中,还有太子先马、太子庶子,他们也应属于“宦皇帝者”。《国语·越语下》:“越王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韦昭注:“宦,为臣隶也。”《韩非子·喻老》:“句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洗马。”这两个“宦”字都系先秦古义,属于这个字的典型用法。勾践、文种和范蠡,不是到吴国当官,而是到吴国当臣隶,侍候人去了。那么“洗马”属“宦”。“洗马”即“先马”,即在车驾前护卫开路,又称“前马”、“马洗”(28)。汉朝太子官属中有“先马”。《续汉书·百官志四》:“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

“庶子”之名的起源也很悠久,来自周代的士庶子。他们是贵族子弟,被编制起来,为君主承担近卫、侍从及其他差使,管理他们的有宫伯、公族、余子、公行等官。战国仍有这种官,秦国的中庶子蒙嘉,就是秦王的宠臣。刘向《新序》提到齐王的一位中庶子,“尙衣冠御郎十三年矣”(29)。“郎”读为“廊”,这位中庶子在廊内掌衣冠,可见此官是左右侍臣,与郎中之官相近。而且大臣也养活庶子。如卫鞅给公叔痤做庶子,甘罗给吕不韦做庶子。吴师道云:“中庶子者,侍御左右之臣,而当时家臣亦有此名,非复周制矣。”(30)周朝大概也是如此,“非复周制矣”的判断恐怕不确。

以上我们认定,汉惠帝诏书中所列的中郎、郎中、外郎、宦官尚食、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太子御骖乘、太子舍人、太子先马、太子庶子等,都属于“宦皇帝者”。这些官职,人们原先就知道;但当时他们被划归同一职类,一个以“宦”为称的特殊职类,这事实是刚刚鲜明起来的。

依文颖、张晏,“宦皇帝者”相对“宦王国者”而言;然而我们强调,“宦皇帝者”还有另外一义,是相对于“吏”而言的。在《新书·等齐》中可以看到,“宦皇帝者”与“事皇帝者”构成对称。吏者事也,吏、事原为一字,“事皇帝者”指的是“吏”,也就是惠帝诏中的二千石、六百石、五百石、二百石下至佐史那一批人,他们承担国家行政,其身份具有“公”的性质。而“宦皇帝”之“宦”是臣仆之义,作为皇帝近侍而显示了浓厚的“私”的色彩。在汉惠帝诏令中,“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特权,除五大夫以上爵的拥有者外,仅仅授给了“吏”中的六百石以上者和“宦皇帝”中的“知名者”,但那不能掩盖“吏”、“宦”分为两大职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