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从爵—秩体制到官品体制:官本位与一元化(第3/10页)

战国秦汉间的历史剧变中,新旧阶层、群体、官职、位号波荡起伏。用汉人的话说:“古今异制,汉自天下之号下至佐史,皆不同于古。”(4)帝国大厦的骨架业已经筑就,但局部修建和内部“精装修”还没完成。云其松散粗疏,并不意味着先入为主、预设标准,而是在历史比较中看到的。通观两千年的等级制度进化,只能说是“前修未密、后出转精”。好比一伙人刚凑在一块儿共同创业,虽采用了什么经理、部长、主任之类职衔,但亲朋旧友、同学战友关系又搀杂其中,谁大谁小、谁该拿多少钱、什么事谁说了算,往往因人因时而异,尚不确定;不能像历史悠久的大公司那样,等级清晰而秩序井然。

但随“帝国公司”不断发展完善,“爵—秩二元体制”及各种位阶间的散漫关系,就一点点地得到了调整改进。在汉代官僚政治发展中,我们看到了王朝人员的同质化和等级管理的一体化,以及二十等爵的边缘化与禄秩的中心化。

先说王朝人员的一体化与等级秩序的一体化。“宦皇帝者”最初无秩,在等级管理上跟“吏”是分成两块的。后来“宦皇帝者”采用了“比秩”,这就是把他们纳入行政等级管理体制的努力。“比秩”有如纽带,将之与吏职联系起来了;在级别、薪俸、地位、资格上,“宦皇帝者”与吏职有了明确可比性。这个变化,是以“宦”与“吏”的界限淡化,大夫、郎官与“吏”的异质性下降为条件的。

汉初郎官是没有秩级的,郎官的命名主要以职事为别。但后来情况变了,郎官不但通过“比”而拥有了秩级,而且还分成比六百石的中郎、比四百石的侍郎、比三百石及比二百石的郎中。这时的中郎、侍郎、郎中,已是郎官的等级之称了。“中郎”本来相对于“外郎”而言,是郎官的一类,后来则是郎官的一级了。本书上编第四章曾指出,汉朝冠服体制的特点是“自然分类”与“职事分类”两点,其分类功能强于前朝后世,分等功能弱于前朝后世;但后来,冠服的“级别分等”的分量就逐渐加重了。而这与汉代郎官的分等分类变化相映成趣:汉初郎官恰好以“职事分类”为主,后来“级别分等”的分量重起来了。

文武分途造成了军职、吏职间的一度疏离,但因“比秩”的使用,文武职类间的常规性迁转,变得便利了。文学之官也是如此。如掌故有比二百石、比百石两种,文学为比百石之官,他们可以迁为二百石、百石卒史,由文学而吏职,其迁转层次一目了然。西汉中期规定“博士选三科”:“高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补诸侯太傅。”(5)这就为博士开拓了由经师而吏职的通道,由此博士之官不再是行政体制的“外在”部分了,这时“比秩”就为之搭建了秩级的桥梁:博士比六百石,而尚书六百石,刺史六百石,诸侯太傅二千石。汉武帝兴儒学,贤良、明经、秀才、孝廉等科目,发展为面向士人的品位。而这个变化,又是以“儒”与“吏”的融合或趋同为前提的。

由此,这样一个进程就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了:转型期波荡不定的各种人群和官职,通过各种分等和分类措施,在相关职类和级别上逐渐各得其所,彼此的对应、链接与配合关系日益精致起来了。供职于王朝的各色人物,其一体化和同质性提高了,他们都作为王朝吏员而活动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都是“吏员”,同样用行政手段管理,同样以秩级确定其级别待遇,按同样的规则在不同职类间对流和升降。

再来看二十等爵的边缘化和禄秩的中心化。在秦与汉初一段时间中,爵、秩比肩并立。那时还能看到“爵重于官”的情况,臣吏若有几种头衔,习惯上先列爵位、后列官职。周朝“爵本位”依然显示着强大影响:“爵”是人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秩”只是给君主当差时领的工钱。不过随光阴流逝,爵级、禄秩就不再比肩并立了,二十等爵逐渐变成旁枝,“秩”成了等级秩序的主干。

究其原因,第一个是政治性的:在新兴帝国之中,官吏才是大政承担者和权势操持者,行政级别逐渐主导了社会身份,与权责、资格无干的“爵”不可能抗衡“官本位”。封侯者还算位望较高,一般的有爵无官者虽比平头百姓尊贵,但其权势就没法儿跟在职官吏比了。第二个是社会性的。周朝“爵本位”的基础是身份的凝固不变,战国秦汉却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财富、权势全都变动不居,对官僚实行选贤任能,奖黜分明。汉初依爵而授田宅,爵位较高则占有的土地额度较大;但在土地频繁转移与爵位频繁升降的情况下,依爵占田之制必将成为一纸空文。二十等爵同时用于维系身份和行政激励,可这二者又是矛盾的:袭爵制度造成了特权的凝滞,而与官职、秩级相关的特权却是频繁转移的。二十等爵维持身份体系的能力,在官僚制时代是打了折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