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三:品位结构中的士阶层(第2/21页)

周代贵族又是文武不分途,“允文允武”的。顾颉刚先生有言:“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士为低级贵族,居于国中(即都城中),有统驭平民之权利,亦有执干戈以卫社稷之义务。”(15)不光是士,卿大夫也往往如此,像晋国六卿,就同时又是三军将帅。贵族教育“六艺”之中,射、御都是军事技能。刘师培《论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国》指出,周代“士”乃军士,国子学习干戚之舞,选拔人才用射礼,由军官司马负责(16)。那么学校、礼乐、选举、进士制度,都带有军事色彩。

由此看来,周朝品位结构的特点,就是贵贱不通,士吏有别,文武不分。这些特点,被战国秦汉间的剧烈社会转型打断了。贵族制度衰落后,士人分化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各国都通过军国主义措施来推动富国强兵;官僚政治日新月异,新式吏员崛起,文武明确分为二途;法治需要和耕战需要,造成了文法吏和军吏的特殊尊贵地位。

这时候“人”与“职”发生了分离,士、吏、文、武等概念发生了交叉。职类、位阶与群体归属不一定对应,文职与武职、文号与武号不等于文人与武人。文人可能出任武职、拥有武号,武人也可能出任文职、拥有文号。儒生也可能担任文法吏职,这时从群体归属说他是士人,但从所任职务说他也是文法吏。

较之周代的贵贱有别、士吏有别而文武不分,秦汉帝国品位结构,一度“贵贱相通”、“文武有别”、“士吏无别”。当然这是“概而言之”的,具体详下。

首先从“贵—贱”线索看,汉代官僚政治的特点是“布衣将相之局”,选官并不限定于某个特别的高贵阶层,身份性相当淡薄,小吏亦可迁至公卿,是为“贵贱相通”。官秩和爵级都是可变动、可晋升的,入仕者因官而贵、因爵而贵。用做官阶的禄秩来自周代胥吏“稍食”,甚至直接承袭了“稍食”以“若干石”谷物额度为秩名的做法,这是一种面向吏员的管理方式。

再从“文—武”线索看,在职位设置和职类划分上文武分途,吏员有文吏、有武吏、有军吏,各有不同冠服。汉代朝位遵循“文东武西”规则,即文官和武官东西两列对立。在秩级安排上,文官用“正秩”,而武官用“比秩”。就是说汉代品位结构上“文武有别”。但也要指出,秦汉职类上文武有别,但官僚迁转上文武无别,文官可以任武将,武将也可以任文官。而且汉代的品位结构,其“尚武”的色彩比后代浓重得多:二十等军功爵变成了社会的基本身份尺度,这与历史后期科举功名构成了社会身份的情况,形成了明显对比。“大将军”、“将军”被用作辅政者的加衔(17),而这与后世用“大学士”作为辅政者的加衔,也构成了明显的对比。汉代“校尉”有时被用作儒者的荣衔(18)。郎署是王朝选官的枢纽,郎官具有浓厚品位意义,而郎官本是执戟宿卫的士官,这种晋身之阶也是“尚武”的。“允文允武”的古老理想,依然是官僚形象的典范(19)。

再从“士—吏”线索看,秦帝国“焚书坑儒”,汉帝国也是“以吏治天下”的。文法吏沿行政等级向上伸展,一度弥平了周代品位结构中士大夫与胥吏的鸿沟。秦汉的文法吏没有显示出跟哪个社会阶层有特殊关系,其品位特权比后世少得多。在刚刚登上政治舞台时,文吏还没有马上发展为“官僚阶层”,只是作为“新式吏员”活动着。随汉武帝独尊儒术,“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20)。帝国品位结构中由此出现了新的因素。但儒生加入行政官僚队伍之后,相当一段时间中,其迁转被视之如吏,原则上要经郡县吏职、为“乡部亲民之吏”。南朝沈约、宋人刘邠及徐天麟,都敏锐注意到了汉代仕途士、吏无别、不同于后代的重大特点(21)。冷鹏飞先生的研究显示,西汉之由太学射策入仕者不过寥寥数人,而东汉103名太学生之可考者,无人由太学直接入仕,“这说明东汉时期太学生考试制度虽然存在,但经由考试入仕的太学生是很少的。据文献所示,许多太学生卒业后的出路是‘归为郡吏’。”(22)小吏亦能由卑而显,士人亦须由吏而显,若以此两点与后世比,则秦汉官僚等级管理上的“士、吏无别”是相对突出的。

然而儒生与文吏并立朝廷,毕竟带来了最初的士、吏之别。这时候的士、吏区别,我们发现其“分类”意义大于“分等”意义。具有品位意义的相关制度安排,是辟召“四科”与察举诸科。这些科目承载着选官资格,而我们已把“资格”列于“品秩五要素”中。在历史后期,科目和学历变成了最重要的品位安排之一。那么它们在帝制初期,是什么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