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三 · 滦 阳 续 录 五(第3/19页)

,或事故萦牵,一二十载不得归。甚或金尽裘敝,耻还乡里,萍飘蓬转,不通音问者,亦往往有之。

有李甲者,转徙为乡人靳乙养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其踪迹,遂传为死。俄其父母并逝,妇无所依,寄食于母族舅氏家。其舅本住邻县,又挈家逐什一,商舶南北,岁无定居。甲久不得家书,亦以为死。靳乙谋为甲娶妇。会妇舅旅卒,家属流寓于天津;念妇少寡,非长计,亦谋嫁于山西人,他时尚可归乡里。惧人嫌其无母家,因诡称己女。众为媒合,遂成其事。合卺之夕,以别已八年,两怀疑而不敢问。宵分私语,乃始了然。甲怒其未得实据而遽嫁,且诟且殴。阖家惊起,靳乙隔窗呼之曰:“汝之再娶,有妇亡之实据乎?且流离播迁,待汝八年而后嫁,亦可谅其非得已矣。”甲无以应,遂为夫妇如初。破镜重合,古有其事。若夫再娶而仍元配,妇再嫁而未失节,载籍以来,未之闻也。姨丈卫公可亭,曾亲见之。

注释

蹇(jiǎn)剥:时运不济。蹇,难,不顺利。

逐什一:即“逐什一之利”。什一,十分之一,泛指商人得到的利润。

译文

山西有很多人在外经商,十几岁起就跟着人学做生意。等积攒了一些钱财,才回家娶妻子。娶妻之后仍然出去经商赚钱,大概二三年回家探亲一次,这种情况很普遍。有的时运不济,有的遇到了什么灾祸,一二十年不能回去。甚至有的没了钱财破衣烂衫,没脸再回家乡,像浮萍一样飘泊,像蓬一样辗转,到处流浪,与家乡不通音信的,也常有。

有个李甲,辗转迁徙过继为同乡靳乙的养子,改姓了靳。家里得不到他的消息,就传说他死了。不久他的父母亲都去世了,妻子没有依靠,就寄住在舅舅家。她的舅舅本来住在邻县,后来带家眷去经商,商船南北各地到处航行,终年没有定居的地方。李甲长期没有得到家信,以为妻子也死了。靳乙打算给李甲娶妻。恰好李甲妻子的舅舅在旅途去世,家属流落到天津;考虑到李甲妻子年纪轻轻守寡,不是长远打算,也打算嫁给山西人,以后好回到家乡去。害怕男方嫌弃女方没有娘家,因此谎称是自己的女儿。大家商量撮合,促成了这桩婚事。婚礼当晚,因为已经分别八年,两人都怀疑但是不敢询问。夜深时分说私房话,才真相大白。李甲恨妻子没有得到他死亡的证据就急着再嫁,又骂又打。全家都惊动了,靳乙隔着窗户大声说:“你再娶妻时,有前妻死亡的确实证据吗?况且她流落迁徙,等了你八年才嫁,也可以谅解她的不得已了。”李甲不能回答,于是两人和好如初。破镜重圆,古代就有这种事。至于男子再娶的仍然是原配妻子,女子再嫁却没有失节,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我姨丈卫可亭先生曾经亲眼看到这件事。

沧州酒,阮亭先生谓之“麻姑酒”,然土人实无此称。著名已久,而论者颇有异同。盖舟行来往,皆沽于岸上肆中,村酿薄醨,殊不足辱杯斝;又土人防征求无餍,相戒不以真酒应官,虽笞箠不肯出,十倍其价亦不肯出,保阳制府,尚不能得一滴,他可知也。其酒非市井所能酿,必旧家世族,代相授受,始能得其水火之节候。水虽取于卫河,而黄流不可以为酒,必于南川楼下,如金山取江心泉法,以锡罂沉至河底,取其地涌之清泉,始有冲虚之致。其收贮畏寒畏暑,畏湿畏蒸,犯之则味败。其新者不甚佳,必庋阁至十年以外,乃为上品,一罂可值四五金。然互相馈赠者多,耻于贩鬻。又大姓若戴、吕、刘、王,若张、卫,率多零替,酿者亦稀,故尤难得。或运于他处,无论肩运、车运、舟运,一摇动即味变。运到之后,必安静处澄半月,其味乃复。取饮注壶时,当以杓平挹;数摆拨则味亦变,再澄数日乃复。姚安公尝言:饮沧酒禁忌百端,劳苦万状,始能得花前月下之一酌,实功不补患;不如遣小竖随意行沽,反陶然自适,盖以此也。其验真伪法:南川楼水所酿者,虽极醉,胸膈不作恶,次日亦不病酒,不过四肢畅适,恬然高卧而已。其但以卫河水酿者则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