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7页)

过去三年来,我成熟了不少。是啊,我知道自己就是个老掉牙的典型:从军前是个小混混,进军队以后变成了个成熟男人之类的。不过在军队里,每个人都不得不赶快长大,尤其是像我这种加入步兵团的。军队交给你一大堆价值连城的武器,其他人也把宝贵的性命托付给你,如果搞砸了,处罚可是比没晚餐吃要严重得多。当然,当兵也避不开文书工作和无聊的生活;军队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老烟枪,平时讲话要不带脏字简直不可能,军人的床底下也大多是一箱箱成人杂志;像我这样的职业军人,还得面对大学刚毕业的预官,这些小伙子每个人都觉得我们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特原始人。不过,在军队里我也学到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为自己负责,而且是好好地负起责任。一个命令下来,不能说不。说句老实话,每个人都在冒生命危险。一个错误的决定就会让弟兄送命,军队就是这样运作的。很多人没能搞懂,为什么军人可以每天冒着生命危险上战场,甚至为某些他们不可能接受的动机而战。我得说,并非每个军人都这样。我跟各国各种立场的军人并肩作战,遇过痛恨军队的人,也遇过志愿从军的人;遇过天才,也遇过白痴。不过到头来,我们都是为了彼此、为了友谊,而不是为了国家或什么爱国情操,当然,也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被训练成某种杀人机器,纯粹只是为了在你身边的那个弟兄。你是为朋友而战,要保住他的性命,而且这是互相的;军队里所有的关系都建立在这个单纯的前提上。

不过,就像我之前说的,我变了很多。从军以前我是个大烟枪,新兵训练的时候咳得厉害,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跟队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后来把烟给戒了,两年多来都没碰。酒也是一样,现在尽量控制不要贪杯,一周一两瓶啤酒就够了,有时候一整个月没喝也没关系。我在军队里表现良好,从一名列兵升到下士,半年后又升到了中士,这也让我了解到,自己的确是有领导能力的。上了战场,我就负责带领其他弟兄。我所在的小队在巴尔干就抓到过一名重要战犯,指挥官推荐我去候补军官学校,我也想过要不要当军官。不过当了军官就要坐在办公桌前,还有一大堆文书工作,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想变成那样。除了冲浪,进军队以前我没好好运动过。第三次休假的时候,我已经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赘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时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练拳和举重。一起健身的伙伴是托尼,纽约来的肌肉男,他说话不是用讲的,都是用吼的,还打包票说龙舌兰最催情。不过,他在队里是我最好的兄弟。托尼还说服我跟他一样两臂刺青,在军队里的每一天,都让我觉得离以前越来越遥远。

我也看了不少书。人在军队里,有的是时间看书。大家会交换书看,也会去图书馆借,最后书的封面都被搞得破破烂烂的。我可没说自己变成了学究,因为我的确不是。我对乔叟、普鲁斯特或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点兴趣也没有,对其他已经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样。我看的书大部分是悬疑小说或恐怖小说,还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别喜欢卡尔·希尔森,因为他的文笔流畅易读,又很好笑。我老是觉得,如果学校英文课指定阅读的是这些书,世界上爱看书的人一定会更多。

跟弟兄们不一样,我宁愿保持单身,回避一切异性的陪伴。听起来很怪,是吧?正值壮年,又在充满阳刚气的军队,找个女伴放松一下不是很正常吗?对我来说并不。几个我认识的人驻扎在乌兹堡的时候,就跟当地人约会,还结了婚。不过听过太多类似的事就知道,这种婚姻很难长久。一般来说,在军旅生涯中过着婚姻生活的话,会有很大的压力。看过太多离婚收场的例子后,我很清楚这一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碰到很特别的对象,当然不会介意,可我就是没遇到。而托尼偏偏搞不懂这一点。

“你得跟我去,”托尼努力游说着,“你一次也没来过。”

“我没心情。”

“怎么可能没心情?莎宾打包票说她朋友很漂亮,又高,又是金发,还喜欢喝龙舌兰。”

“叫唐跟你去。我很确定他一定想去。”

“卡斯特罗?门儿都没有,莎宾受不了他。”

我什么都没说。

“只是好好乐一下嘛!”

我摇摇头,心想宁可独处,也不愿变回以前那种人。不过我还真纳闷自己会不会变得跟爸一样,像修道士般遗世独立。

托尼知道没能说服我,走出门的时候毫不掩饰脸上的嫌恶,说:“我有时候真是搞不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