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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觉得,活着,并不稀罕。

这是真挚的人与虚伪的人的惟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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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陶兰之死,我不想满足任何人的无聊好奇心。

这件事,我不想让与此无关的人知道。

我讨厌诉苦,特别讨厌,诉苦精在我眼里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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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死,除了做为一种几经生的尝试之后的失败以外,别无意义。

死的方式更是无所谓。

现在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相信自发,相信每个人的个人意志神圣不可侵犯,只要不是死于强制,那么,这死,就值得尊重。

我特别尊重自杀者,我相信,人们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死,别人无权过问这件事。

只有无知无识的人才对自杀大惊小怪,就像人们毅然从生之噩梦中醒来一样,理所当然,人们可以亲自赴死,无须外力的帮助,人们毅然坠入死亡的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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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了叙述完整,我换一个故事来讲述陶兰之死,我无意叫读者明白我到底说什么,因为这件事与读者无关,我并不完全相信文本阐释学那一套,我不相信,一本书在完成之后,就完全成为读者的艺术,而与作者无关,我坚持我对这本书的权利,在这里,是我决定一切,我想说什么便说什么,我要是不想说,谁也拿我没办法,那些没头没脑的读者,你别想看了一本书后,就随随便便大哭一场,并认为自己深受感动,我告诉你,这件事与你风马牛不相及,我不允许你这样,我甚至不允许自己深受感动,那种感情用事,只会妨碍我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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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死亡对每一个人来说,如同童男失贞、处女破身,虽然希罕少见,只此一次,但也是人所必经,因此算不得奇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此,我应换一种平易近人的口吻来谈论,免得你大惊小怪起来叫我笑话,不就是一死了之吗?死法其实并不多,他杀、自杀、自然死亡,每一种又分成若干类,再细分也细不到哪儿去,操你妈的,不信,你看看我随便写下一种死法给你看,记住,这个故事只是一个关于死法的故事,别的什么都不是,更不是什么鬼故事,它是关于正常人的,瞧着吧,我把故事命名为――《沉重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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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始:

如果管那些从不犯错误的人叫做完人的话,那么陈明明无疑就是一个完人,我的意思是说,在我和她共同生活的两个年头里,她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正确"。

作为一个姑娘,陈明明可算是对得起姑娘这个称呼,我是说,她长得还算不错,身材苗条,皮肤细腻。作为一个女人,她也可说得过去,在床上,多么无耻下流的语言和动作她都毫不含糊。作为我的女朋友,生活上也算是对得起我,几次我想抱怨什么,话都无从出口,因为我确实想不出来有什么可说的,她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笑,钱该花在什么地方,怎么样做菜,如何做人——对于我的许多恶习,她机智勇敢地加以斗争,失败了不气荽,胜利了不骄傲,总之,用一句话说,叫做完美无缺。

所以,她是个完人。

可惜,有一天,她走出我们一起居住的那栋楼,走过马路,上了出租车,一直坐到机场,然后上了飞机,飞向上海,出了机场,来到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在楼下餐厅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冰箱空了,别忘记晚上去超市买齐。然后,她走进洗手间,用心擦洗了一遍浴池后,放进热水,脱掉衣服,倒在里面,泡了一会儿之后,把她随身携带的背包打开,拿出一个小录音机,里面有一盘保罗。西蒙的的专辑,她听着音乐,又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眼罩,放在浴池边,最后伸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吉列牌刀片,割断了自己前臂的血管,然后带上眼罩,安然睡去,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她死时,背包已经掏空,钱包里只剩下六角钱,此外,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

没有解释,没有预兆,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

死的前一天,我们俩一起吃晚饭,桌子上放着她炸的薯条,还有面包,黄油,煎蛋,以及一盘土豆黄瓜和火腿做成的沙拉,我坐下来,抽手从她的盘子里拿了一根薯条,刚要放进嘴里,她拦住我:"哎,等会儿。""怎么了?"陈明明并不看我,一边往自己的面包上涂黄油一边说:"我说,三十秒前,你那两根手指刚刚夹过自己的xxxx,忘了?"我站起来,去洗手间洗手,回来时,陈明正把面包往嘴里塞。

我重新坐好,问她:"你怎么知道是三十秒?"陈明明笑了:"我就是知道。"我说:"得了,饭前便后要洗手也不是什么新闻,不信你打开电视看看。"陈明明说:"所以嘛——""所以嘛——"我等待她的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