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消费国石油机制(1974—1981年)

在第九章中,我们注意到,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期,尽管既有的国际机制已面临压力,但在货币、贸易领域仍有相当多的合作在进行。旧有合作安排在很多方面已被削弱,得以存留的合作也并非全都是以达到自由主义目标为指向的。然而,合作的意愿却从未消失。最为典型的现象是,谋求合作的努力源自国际领域中的纷争。例如,石油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集中体现了霸权合作的崩溃。为此,西方七国于1975年举行了首次经济事务高峰会议。1982年至1983年间由私人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共同精心设计的债务重新安排计划,防止了因墨西哥、巴西等国无力偿还外债而可能引发的毁灭性金融后果。

在以后经济出现衰退和爆发危机期间,这两大新的国际合作举措却从未再实施过。70年代初,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调一致,各国财长经常举行非正式会谈,这成为首脑峰会的前身(与会财长中后来有两人成为了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即法国的德斯坦和联邦德国的施密特)(de Menil, 1983, p.17; Putnam and Bayne, 1984)。复杂的银行合作网络曾防止了1982年至1983年间债务危机的爆发,其基础即为利普森(Lipson, 1981)所说的“第三世界债务国际组织”。70年代,债务危机尚不严重,在对债务进行重新安排的过程中,这一组织得以发展起来。如我所强调的,合作既依赖于现实或潜在的纷争,也有赖于制度性安排。因为后者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相对对等地提供高质量信息等方式来促进协议的达成。

当然,这些例子并不足以证明“合作源自纷争”的观点和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的正确性。如第九章所显示的,各国认识到要去除美国长期霸权及其领导地位的残余影响仍很困难,它们必须借用多边机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近年来对第三世界国家债务和石油问题采取的合作仍以美国为中心,这也反映出美国仍然十分强大的权力。

本书第四章到第七章提出了合作及机制的概念。当今世界经济刚刚步入后霸权时代,现在就想对这两个概念的独立价值进行决定性的考量是不可能的。美国仍然是世界政治经济中的第一强国,尽管优势已大不如前,50年代的那种霸权也已一去不返,但其实力也绝非“普通国家”可比(Rosecrance, 1976)。有人如果要对我的理论进行检验,他就必须先确定一段时期,在此期间,没有任何霸权力量对国际机制的特性具有决定性影响,然后挑选出世界政治中一系列重要议题领域。这样,我们就需对两种情况下的国际合作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如果美国霸权已衰落这一论断是正确的,那么80年代这一时期正适于分析。但至少在1977年至1983年间,在本书的研究尚未结束时就下此断语尚嫌为时过早。如果我们将60年代视为美国霸权终结之日,那么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只经历了10至15年的过渡期,便步入了预期的“后霸权”时代——一个动荡不定的时代。霸权合作日益衰落,而美国虽仍位居强国之首,但却已无力,有时是不愿,去制定和支持强有力的多边自由规则。要对这一过渡时期加以分析,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霸权稳定论以及合作和国际机制理论结合起来。

因此,本书并未对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的含义加以检验。事态的发展使我的分析无法做到周全,但是我的优势在于:对于非霸权机制形成条件的预言,在可资验证的事实出现之前便已作出,这使我有可能预先排除某些不利的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我对霸权的预测或者我的合作理论有可能被证伪。

如果霸权在80年代得以恢复,就将推翻我关于世界政治经济中权力分配作用的预测。虽然霸权的回归与我关于合作与纷争的辩证关系的观点并不冲突,也不会否定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但却会削弱我们所阐述的这些内容的重大意义,就像在50年代那样,霸权的作用更胜过我们所讨论的主题。第八章对50年代的霸权领导进行了阐释,本书第二部分也将有助于理解国际机制的作用,但是这些知识并不会取代而是证实了现实主义基础型的霸权稳定模式。

惟一能推翻我的理论的条件就是我对未来权力状况的估计成为现实——即霸权就此消失,无法恢复。这样合作的条件便将成立,而如果在霸权之后根本没有出现合作,则我的理论将不攻自破。各国将以螺旋形不断下降的形式卷入货币战和贸易战,重新奉行损人利己的政策,这一切只会证明现实主义理论的观点,而非我的合作理论。再者,如果合作总是在“错误的地方”出现,也将证明我的理论是错误的。例如,我主张合作应以少数大国为中心,而由大量的小国追随其后。如果出现了一个强大的由小国主导的联合国,或是第三世界国家中形成一种“集体自立”战略,便将与我的理论背道而驰。同样,如果合作不是发生在长期保持互动的议题领域,也将于我不利。最后,如果大多数政府间协议不是在国际机制框架内达成的,而是远离现存机制,建立在各异的基础上,或是发生在此前并无国际化网络和制度存在的议题领域,这些都将构成对我的理论不利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