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是C线。A线在125街前不停。

——哦,好。

男人从门口后退,像是看见车上有他不想遇见的人。我看着车门将他关在外面,列车启动,我坐了回去。纽约客啊,上城区的列车一直在欺骗你们。你是怎么做的呢?搭C线从163街到145街跳上快速列车,因为你他妈的有急事,而这是上城区,永远有事情拖延,永远在上演戏剧。我是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心急火燎地赶往肯尼迪机场去坐飞机回明尼苏达,因为老妈的情况不怎么好,结果一个男人忽然脱掉裤子,在地铁上开始拉屎。他往下一蹲就那么开始拉了,呻吟得像是在生孩子。列车离开富尔顿街他开始脱裤子,因此我们要在布鲁克林开上很久才能到高街站。车厢里除了他还有六七个人——我不记得具体数字了——我们冲向车门,却发现这列地铁通往隔壁车厢的连接门打不开。我心想,天哪,求求你别朝我们扔屎。求求你,千万别。列车终于开进高街站,我们连滚带爬地落荒而逃。但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想说的重点是,你搭C线到145街换A线,因为A线是快速列车。但实际上A线比C线他妈的慢。开进——比方说——西四街,然后要停一两分钟,你会看见你在145街下来的同一列C线车。

因此我现在一路只坐C线,靠阅读消磨时间。不,这不是真的。我在C线上观察读《纽约客》的乘客。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读到那篇文章。我有个爱尔兰小说家朋友,他说有一次他在地铁上看见一个女人在读他的书。他问她书怎么样?她说有些地方还行,但大多数时候太拖沓。他听了觉得很开心,而女人甚至没有认出他。所以,对,有时候我在C线上找那个女人,我总能见到一个女人在读《纽约客》,我希望我能坐在她们身旁,等她们翻到那篇文章,我就说我操,这他妈就像演电影啊。我是说,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对吧?她会说发生什么事?然后我就说作者在地铁上看见一个人在读他的作品。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女人会很可爱——希望是黑人,单身最好,并不坚持一夫一妻制之类的过时理念。我他妈在开什么玩笑?满脑子无拘无束的性爱,一听就是个旧时代的老家伙。感谢共和党和艾滋病,现在是个人都结婚了,连同性恋都在考虑成家。

C线上有个男人,不,其实是个孩子,他穿破洞运动裤和棉毛裤,上半身穿皮夹克,里面是什么我就看不清了,因为他捧着一本《滚石》杂志正在读。杂志封面似乎是埃克索尔·罗斯。“枪炮与玫瑰”乐队据说在几年前拯救了摇滚乐,至少《滚石》杂志社的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告诉你。我想说假如这是真的,请问收音机里为什么成天放娘炮英国佬的小舞曲呢?他妈的狗屁乐队居然叫“耶稣·琼斯”,我的天哪。求求你了,上帝,别再放“黑乌鸦”乐队的那张专辑了,我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它还叫《黏糊手指》呢。天哪,这节车厢之所以这么空,也许就因为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好战成性的怪物。现在是上班高峰和午餐之间的古怪时间,你可以在阳光中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车厢里满是新出现的涂鸦,窗户、座位甚至地板上到处都有,新涂鸦的那些字母显得犀利而科幻——我觉得那些看似金属融化的图案是字母。还有海报:拇趾囊肿胀的非侵入性疗法,他妈的《西贡小姐》。

操,我希望我有一本《纽约客》。或者随便什么读物,能堵眼睛就行。我之所以逃出办公室,是因为我发觉截稿时间就快到了,而压力巨大的时候我更愿意在家工作。昨天我开始了第四部分。七个部分中的第四个。对,我有一半心思希望人们还愿意阅读《纽约客》,还愿意关注我的文章,兴趣不亚于几个月前对珍妮特·马尔科姆写杰弗里·麦克唐纳和乔·麦金尼斯那篇文章的劲头。倒不是说我写的题材有多么沉重,现如今除了大学生谁他妈还在乎歌手和牙买加啊?你,阿历克斯·皮尔斯,就是年轻人口中的活化石。现在才三月。

我在163街下车爬上楼梯,我希望总问我讨香烟的那家伙劲头不再。妈的,既然每天都能问我要个一两根,又何必自己去买一包呢?我走得离中国城越远,就越是琢磨冰箱里好像没什么可吃的了。回到家没有食物,这会让我大光其火,我会不得不穿上大衣,回到这会儿正离我越来越远的中国城。可是去他妈的,我已经到160街了。

现在是三月,依然他妈的寒风刺骨,这些他妈的屋子连送都送不掉。我买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业主急着想出手,我不由觉得这地方肯定有什么特别不对劲的,结果反过来他继续压价。他企图靠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住过这儿向我推销,不过三分钟后他又改口说是凯博·卡洛威。不过我很喜欢他们迫不及待地逃离的这片街区,要我说,人们之所以要走,无非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一片华盛顿高地(抱歉,哈莱姆历史风貌区)自从七十年代末开始每况愈下的现状,连八十年代短暂的虚假繁荣和真正成长也无力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