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威尔斯 (第10/13页)

我的客厅越来越暗。我在等三个电话。我的大儿子拿着鸡腿走过。他已经很像我了,我不得不揉了几下肚皮,确定腰围渐长的那个人是我。

——小子,你不陪着你母亲,在这儿干什么?喂,我在和你说话。

——好啊,老爸。咱有时候受不住她,不骗你。

——你今天又怎么招惹可怜的妇人了?

——她没喜欢咱说你的一些话。

——我说你的一些话,还有,是不喜欢。

——行啦,老爸。

——你对你母亲说了什么?

——哈哈,说歹徒做饭都比她好吃。

——哈哈哈哈哈哈,小子你嘴巴太坏了。但确实是实话。我没见过哪个女人像她那样和厨房有仇。所以我从不在她身边多待。算你走运,她没有开枪打你。

——啥?老妈会开枪?

——你忘了她男人以前是干什么的了?你觉得呢?总而言之,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像个鬼魂似的在家里转来转去?

——但你还醒着啊。这么晚你总是醒着。

——是吗?你这是在干什么,监视你父亲?

——不……

——你撒谎的本事和你母亲做饭差不多。

天晓得我怎么会没看见这个。我望着我的儿子,刚进中学一年,还不到十二岁。他尽量鼓起勇气,直视我的双眼,微微皱起眉头,因为他还不知道铁石面孔是需要时间磨砺的。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他知道,我也知道,儿子企图瞪倒老子。但孩子毕竟是孩子,不是成年人。他熬不过我,现在还做不到。他首先转开视线,虽说立刻又扭头盯着我,但他已经输了这一局,他自己也清楚。

——我在等电话。去烦你母亲吧,我说,看着他走开。用不了多久,我就必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了。

迟早有一天,我的孩子,你会知道得足够多,见识得足够多,因此能够和我强辩到底。但今晚不行。我最不希望彼得·纳萨尔半夜打电话骚扰我。我告诉他拉斯塔末日的消息已经是两个月前了,他到今天依然不是焦虑万分,就是让粉红女郎的某个蠢妹子体验人生中最糟糕的七分钟。关于歌手的重点已经证明过了,向他,向牙买加,向麦德林——还有卡利集团,但他就是不肯释怀。为什么?因为即便歌手无法成为这个新党派(运动,或者随便什么其他名字)的代言人,他也会成为更重要的某种东西,那就是金钱。到目前为止,因为歌手的号召,已经有三千个家庭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点小钱了,向他开枪的那小子的家人也在其中。说到枪击事件,连我都受到了一辈子难得一见的惊吓,上次我在《集锦报》上看见他的照片,海克尔赫然就站在他右手边。

说回那天晚上,哭包在垃圾场附近停车,把海克尔扔下去,我从此再也没见过他的踪影。在那几个小子里,他是另一个我没料到比哭包更精明甚至也更勇敢的人,他精明得让我仔细想了想到底应该让哪一个活下去。他确实精明,只有他完全想明白了,我们做出那种事情就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我喜欢认得墙上写着什么字的那种人。但海克尔应该明白,他没什么可担心的,报复只会落在蠢货头上,聪明人总能想到办法。假如能让我和他聊一聊,我会对他说,同胞,别担心。世界有了你会变得更聪明。但他能觉察到哪儿的风头不对,像狗被松开缰绳似的跳车而逃。垃圾场甚至不该是他停留的地方。哭包猜到了大部分人会去哪儿,有些人就算他找不到,拉斯塔教徒也会找到他们。没有人说过他们的下场,唯一能证明拉斯塔在追杀他们的证据是德缪斯被吊上乌鸦山的一棵树,乌鸦啄掉了他的眼睛和嘴唇。但谁也不知道去哪儿找海克尔。连他女人都不知道,扇了她三个耳光,扼住她的喉咙,险些掐死她,但她还是不知道。我不得不说这让我更加敬佩他了,这家伙确确实实地消失了。

但差不多一年后,罗爸爸跺着脚冲到我家,看样子比平时更生气。不止生气,还很困惑,都快瞪出对眼了。

——他带着那个逼眼儿去巡演?你能想象吗?他给这家伙搞到了血逼的签证。

——冷静一下,老兄,你没看见这会儿才五点吗?

天都还没亮,贫民窟里静悄悄的。

——咱就完全搞不懂了。也许他真的是先知。咱都不知道耶稣有没有发过这种疯,而他最喜欢让智者摸不着头脑。

——歌手给谁搞到了签证?

他说的只可能是歌手。

——要不是咱看见那个小逼眼儿躲在他背后,像只被吓坏了的猫头鹰,咱都不敢相信啊。海克尔,咱说的是海克尔。

——海克尔?真的假的?

天晓得海克尔在哪儿躲了两年。南海岸和嬉皮士做伴?古巴?无论他去了那儿,歌手为了第二场演唱会回国后的第三天,他径直走进了希望路56号。没有枪,没穿鞋,散发着树丛的臭味。尽管我确定歌手没看清任何一个凶手,但歌手当然知道他是谁。我不知道更该敬佩什么,他的勇敢还是他的愚蠢,但他径直踏上希望路,走过门口像看死人似的盯着他的警卫,匍匐在歌手脚下恳求原谅。杀了我或者救我一命,据说他是这么说的。在场的所有人当然都想杀死他。他们甚至懒得考虑该怎么处理尸体。